重磅!全国首个网贷备案登记暂行办法出台

据侃财妹所知,厦门率先在全国出首个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今年2月4日,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是继2016年11月28日中国银监会等三部门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来,在全国各地方政府中贯彻落地的第一份网贷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该《暂行办法》在监管机制方面做了重要创新,采取“互联网+”手段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依托厦门市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要求网贷机构将合同业务数据和资金流数据实时上传并进行匹配比对,得出监管企业的综合分值,并根据企业的分值进行分级处理,加强对网贷机构的监测预警和风险提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那么,厦门市的《暂行办法》和银监会引发的《指引》又有哪些相似和不同之处呢?

侃财妹查找后发现,两者存在着3处不同之处:

1、《暂行办法》规定,网贷平台必须做出主要业务模式说明,此条规定《指引》并未提及。

2、《暂行办法》规定,网贷平台必须提供已与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签订合同存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3、《暂行办法》规定,网贷平台必须持有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网贷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否则将不予备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总的来看,厦门市将采取“互联网+”手段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加强对网贷机构的监测预警和风险提示。同时,配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对网贷机构提交的申请备案文件资料真实性、工商登记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管理审核制度、业务模式、合法合规情况等进行验证。

相似之处:

1、网贷机构需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暂行办法》第十五规定,网贷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并将许可结果在通信主管部门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市金融办;未按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2、网贷机构需办理银行资金存管

《暂行办法》第十五规定,网贷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将协议的复印件在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反馈到市金融办。

3、网贷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所需材料

具体材料包括:备案登记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工商注册住所、实际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合规经营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以及董实、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资料;分支机构名册及其注册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官方网站网址及相关APP名称;已与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签订合同存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网贷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市金融办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资料。

以下为《暂行办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