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一个关于城市与梦想的故事!

王彩玲拒绝了老黄的求欢。

“我还是个处女呢,我不想在这里发生爱情。”

在床上全身赤裸的王彩玲对一眼就让她心动的黄四宝说。

“你看这布鞋,和舞鞋一样,还能踮脚尖呢。”

隔着看守所的铁栏杆,用犯罪证明了自己“清白”的胡金泉如释重负地说。

在听多了各种选秀节目上“表忠心”式的虚伪宣言后,“梦想”已经沦为了过于廉价的鸡汤。

但彩铃和金泉两个人,还真是对这种东西有着近乎赤诚的追求。

彩铃说,父亲是小镇上的音乐老师,唯一一个会教人唱歌的老师。

他觉得女儿嗓子特别有天赋,他要教她唱美声,学意大利语,一直唱到北京,一直唱到巴黎歌剧院。

至少,从这个镇子里唱出去。

他还说,要是哪天他嗓子坏了,唱不了歌了,他就去死。

后来有一次,他又喝多了,回来的时候脚步踉跄,一下子扑倒在门口,再扶起来的时候,腿也软了,嘴角歪斜流着口水,别说唱歌了,说话都费劲。

可王彩玲想唱歌。

对她来说,音乐、歌剧并不是什么格外高贵的东西,是和吃饭喝水一样的本能。

她和这个小城的鸿沟就这样渐渐拉开。

她离开了小镇,去了县城,我奔波在各个小餐馆洗盘子,去工地做饭挣钱。

一个人在车上,在路上,才会轻轻地哼:为何,为何,上帝呀,你为何对我如此残酷无情。

那天彩玲正在工地上唱,搬砖盖房子的工人们坐围在她周围,他们的脸上黑乎乎的,手里拿着白馒头。

她和他们一样,粗糙的活着。

“王彩玲,你唱的这是啥?一个字都听不懂。”

“你懂啥,人彩玲以后是要去北京唱歌的人,听不懂?你以后想听还听不上呢。”

这两幕是王彩玲在小城中追求艺术举步维艰的缩影。

在时常有脏水泼出的平房中,时常传出彩玲明亮地能刺穿空气的歌声。

我没法说,这画面是美丽更多,还是悲凉更多。

除了一副好嗓子和超出常人的天赋,王彩玲身上,还有着对生活中「精致」与「仪式感」的一丝不苟。

她对着草图蹩脚地缝制演出服,她出门前会仔细地戴好围巾,她认为婚姻不应屈从于将就与市井。

志不得意的王彩玲一心想要调到北京,在那里一展歌喉发挥自己的天才。

对她来说,北京最重要的意义并不是一个城市,不是国家大剧院的舞台,而是一个自己可以选择生活方式的地方,是自己的追求可以被接纳甚至鼓励的地方;

她的歌声不会再夹杂着旁人粗俗的笑声,高大的歌剧院中有无数人和她一样在演出结束后热情鼓掌,用「BRAVO」回应演员们的谢幕。

很多人说,王彩玲身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性格缺陷。
与其说是性格缺陷,不如说,是这种精致和追求成了她唯一一点骄傲的资本,挣脱她并不美丽的外表,打破她即使到了北京也处处碰壁的现实,用一种略微尖刻的方式散射出来。

彩玲遇到过两个男人,两个知音,同病相怜。

一个是黄四宝。

一位天生“文艺青年”,谁也看不上的一副屌丝气质。

一位考了5年美院连初试都进不了的人。

另一个是胡金泉。

一位为自己的性取向而苦恼的艺术家。

为了跳芭蕾,他可以一眨眼就度过了跳舞十几年的光阴,他甚至跪下求王彩铃假结婚以便他可以继续跳舞而不为世人所诟病。

有两个知音相伴的短暂时光,大概是她一生中最彩色的回忆了。
可惜,三人最终无一在艺术的道路上走下去。

画画让黄四宝在小城中只能够狼狈无比、拮据度日,坑蒙拐骗的生意却让他获得了体面;胡金泉则与世俗做了痛苦而彻底的了断。

北京也并不是那样一个王彩玲心中如此美丽的天堂,听到她的歌声、感到她的赤诚,就能为她敞开大门...

没有「户口」这个世俗而冰冷的通行证,她得到的只是一次次冷冰冰的碰壁。

最终,她没有像《布鲁克林》中的女主角一样涅槃,而是黯然选择了向现实妥协。

不过回到镇上,彩玲还在唱歌。

每天,她把切得整整齐齐的猪的半个身体抗回肉店,她一边把刀磨得锋利,一边唱歌,她当了女屠夫,生意很好,嗓子也很好,还能唱歌。

王彩玲追寻梦想的故事看起来以悲剧收场。

那造成这个悲剧的罪魁祸首又是什么呢?

《立春》拍摄于十年前,讲述了八十年代的故事,但对于今天来说,即使互联网已经发达到我们能在一个小县城中跟踪美国大选的动态,

很多「小城」依旧如电影刻画的一般残酷而让人窒息。

扑面而来的狭隘,是如此深刻地烙进了每个阶层,每个年龄阶段的人们身上。

年轻的学生在昏天黑地的电脑游戏中消磨夜晚,在高声播放着网络歌曲蚊蝇环绕的烧烤店中消磨周末,

迫不及待地向自己的父辈学会醉酒与吹牛,这是从小在过年的酒桌上耳濡目染到的;

中年人将这种习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愈加发挥到极致,就着桌上精致的菜品,

将需要细细品味的红酒大口咽下,拍着隆起的肚子历数一整年可以难来吹嘘的谈资;

再老一辈的人,则一直固执地催促着孙辈结婚生子停止创业走仕途,在超市促销时挤进去拎出打包打包的洗衣粉和卫生纸。

尽管星巴克和家乐福越开越多,这些小城的灵魂依然如电影中那样腐朽。

不仅如此,他们还不会仅仅安分守己,对于任何一点与众不同的苗头,便拿出「闲言碎语」这一十分有杀伤力的武器群起而攻之。

这是杀死王彩玲、黄四宝、胡金泉们的凶手。

其实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王彩玲。

在一生当中,人们都有过一次或几次觉得自己有艺术细胞的经历。

比如,刘一手曾经觉得自己有表演的天赋,幻想过自己在舞台上表演的场景。或是某些人发现自己的嗓音很特别,觉得比播音员不知强了多少倍。

大部分人,经过了艺术的分岔路,哲学的分岔路,仔细的想了一秒钟,然后带着这些非凡经历走向平凡的生活。

一部分人,决定百折不回九死不悔的走下去,成了艺术家,哲学家。

在这个分岔路口判断失误的人,成了悲剧。

享受艺术和成为艺术家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儿,这应该是年轻人必上的一堂课,否则就很容易行差踏错。

但至少,王彩玲做到了以最不屈、最优雅的姿势,向世俗妥协。

她最终还是没有结婚,从孤儿院领养了一个唇腭裂的孩子,这是一般人都难以做到的。她把对音乐的爱分给了女儿。

即使她放低身姿,整日在菜场中剁着油腻的猪肉,她依然会带着女儿去到对她来说意义非凡的北京,在天安门广场上望向不远处银色的国家大剧院。

原来,那种炽烈的热爱,永远都在。

她对命运的抵抗,哪怕再柔软,再微不足道,也永远都在。最后那个画面,她当之无愧。

我们也是。

本文供稿自原创作者:程贤AL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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