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杰律师:宁波动物园老虎伤人这次我仍支持伤者

游客翻墙进入雅戈尔动物园

作者:姜杰/北京姜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7年1月29日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微博发布称: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发生老虎伤人事件,致一死一伤。

老虎伤人这次我仍站在伤者一边。上一次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笔者发文《老虎伤人动物园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支持游客维权。

这次宁波雅戈尔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有什么不同?主要的不同就是这次是游客逃票“翻墙”进入老虎放养区被伤的,而上次游客是购票进入野生动物园游览的。这对承担法律责任司法有什么影响?笔者认为没有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该条规定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受害人过错在过错推定责任中是否能成为免责事由,要看法律规定,从本条规定看,受害人过错并不是免责条款,而动物园要想免责需要证明“尽到管理职责。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动物园是否有义务把动物园围墙/栏建造得成年人爬不进去的程度。笔者认为,动物园有这样的义务。因此,笔者认为这次宁波雅戈尔动物园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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