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几千年来“政绩”造假长存不灭?

由于不久前的一则经济数据造假的新闻,政绩造假的问题又再次引起了人们的讨论。之所以说“再次”是因为在中国历史上政绩造假真的不是什么新鲜事,可以说伴随了官僚制度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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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人不修当代史,今天我们来聊聊中国古代长存不灭的政绩造假问题,并尝试一起来分析并讨论中国古代政绩造假长存不灭的原因。

要谈政绩造假,恐怕还要从“政绩”谈起,顾名思义就是执政的成绩。

秦以前是没有这种东西的,那时虽有为政之人,却没有“政绩”,因为那时的为政之人是没有人能给他们打分的。

秦以前实行的是分封制,天子将天下分给诸侯为国,诸侯将国分给大夫为家,层层分封。

因此诸侯国就是诸侯的地盘,至于他治理的怎么样,天子并不管。

诸侯对天子有义务,但只要年年纳贡,岁岁来朝就足矣了,更何况到后来天子都没什么权力了,所以分封制下并没有人给为政者打分。

虽然没有监管,但也不一定就会特别腐败,这并不是因为那时候的为政者道德情操高,而是因为分封制下为政者就是领主,治下的土地是他的封地,因此从他自己的长远利益看,绝不应该竭泽而渔。

放羊的人都知道杀羊要有个度羊群才能延续下去,领主自然也明白要在一块地方长期统治,长期收税,一定要让百姓能够存活下去。

(图)分封制

战国时候齐国的孟尝君让冯谖去他的封地替他收债,冯谖却把债都免了,孟尝君很不开心,而冯谖却说替主人买回了“仁义”。

孟尝君免官后回到封地得到了百姓的热烈拥戴,才对冯谖说“先生为我买回的‘仁义’,我今天见到了。”

可见领主的爱民是符合他的长期利益的。

秦以后废分封、行郡县,官僚体系也随之诞生,从此为政者不再是这块土地的主人,而是国家派遣的官员。

所谓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他们和这块土地没有长期利益存在。

租的房子自然不如买的房子呵护有加,所以竭泽而渔、杀鸡取卵这些禁忌渐渐地就不再是禁忌了。

秦以后,天下是皇上一个人的,因此皇上是考虑长期利益的,这才有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但天下太大皇上管不过来,所以需要一个庞大的官僚体系来维持国家机器的日常运行,他与治下的土地和子民间没有长期利益。

因此从“分封”到“郡县”,中央集权的问题解决了,腐败的问题却出现了。

那么如何避免地方官杀鸡取卵?官员人数众多,谁是人才谁是庸才?谁是贤臣谁是小人?如何确立官员的升迁任免呢?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官吏考核制度应运而生,从秦汉的“上计”、“考课”等,到明清的“京察”等制度,官吏考核制度贯穿了帝制时代的始终。

有了考核才有成绩,有了成绩才有“政绩”,有了政绩,政绩造假问题也就出现了。

以考核决定官员的升迁任免,比起世卿世禄自然算是进步,乍一想也是个不错的政策。

考核倒是不错,但考核什么,怎么考却很成问题?

中国古代的官吏考核主要考察两个方面。

一是道德,二是政绩。

道德就是忠孝节义,政绩就是看税收多不多,人口有没有增长(因为古代是长期有人头税的,人口多证明“丁”多,“丁”多了缴税服劳役的人也就多了),治安好不好(主要看一定时期内发生了多少案件,有多少断了,有多少没断,周边有没有盗匪盘踞)。

在道德和政绩上,不同时期的侧重点不一样。

(图)秦始皇

汉武帝代以后,儒家思想成为官方指定思想,因此对道德的考察重于对政绩的考察在大部分时间里是主流。

因为儒家思想认为君子追求义,小人才追求利,逼着地方官增加财政收入等于逼着他们去盘剥百姓。

可是这道德应该怎么考呢?

道德是个很虚的东西,朝廷派下一个考官,到地方上要见好多官,一面之缘谁能看出谁是君子谁是小人?

所以最后往往是谁给考官钱谁就有道德,谁不给钱谁就没道德。

刘备做县尉两袖清风,遇到督邮来巡检,向他行贿便是清官,不行贿就做不成清官,这就是中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弊端的一个典型代表,它没有解决考核官吏的人由谁来考核的问题。

东汉以后,一个人孝不孝,廉不廉,就看出身了。世家大族就是孝廉,草根出身就是不孝不廉。

渐渐中国古代的政治家们发现,考察道德是个没谱的事,都去做道德秀国库里生不出银子来,考察政绩才是好办法,标准好掌握,指标可量化,考核起来很方便。

从宋代以后,对政绩指标的考核才渐渐开始成为主流。其中追求“指标”追求到极致的时期当属王安石变法和张居正改革以及雍正朝。

“指标”、“数据”一出,从此政绩造假就再也没有停止过了。

过去考察道德的时候要做道德秀,装成孝子在父亲坟前守孝三年,即便期间生了三个孩子那也还是很苦的。

装成廉臣每天在人前粗布旧衣,粗茶淡饭多少也要吃点苦头。

现在上面的人就要一个指标,要一个数据。

数据漂亮升官发财,数据不漂亮卷铺盖回家,做一本帐比起做道德秀可要轻松多了。

这些指标和数据一旦跟官员的升官发财之路挂钩,那数据造假一定会不可避免,既然上面要看数据,那做实际工作还不如做数据来得方便。

(图)汉武帝

举一些例子。

过去史学界只要是改革变法一律交口称赞,现在随着学术界对王安石变法的研究越来越深入客观,政策的弊端开始越来越多的显现出来。

变法中争议最大的一项当属青苗法,由政府出资在青黄不接的时候给农民发放“贷款”,这本是一个不错的想法,希望在青黄不接和粮食歉收的时候防止地主高利贷盘剥自耕农而造成土地兼并。

但是落实到实际操作中就产生了很多的弊端,其中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了大力推行青苗法,王安石规定以发放青苗钱的多少作为考核官员政绩的指标,放贷放的越多政绩就越好。

但问题是这个青苗法操作起来有难度。

如果贷款放不出去,那就是推行新法不力,政绩考核不能通过。

如果放出去的贷款农民还不上,政绩考核还是通过不了。

考核不好就会影响升官之途,那么有没有方便执行的办法呢?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官们想出了一个操作方便又能刷高数据的办法——“抑配”即强行摊派青苗钱。

本来贷款应该是自愿的,但是为了多发放青苗钱,地方官强迫每一户都要贷款,不需要也要贷,而且必须还20%的利息,一年两次。

本来青苗钱应优先贷给穷人,但地方官为了保证偿还能力,要求富户必须优先贷款。

这样一来放出去的贷款必然多,政绩也必然好。

几个人这样做慢慢的大多数地方官就都开始这样做,因为你不强行摊派你的政绩考核将被别人远远甩在后面,升官发财也就轮不到你。

推行到最后青苗法完全变成强行摊派了,原本是一个惠民政策最后执行过程中被地方官员执行成了压榨百姓敛取钱财的苛政了。

这就是唯指标、唯数据式的考核带来的严重弊端。

(图)王安石

第二个例子就是“限期破案”。

前面说过,断案是中国古代官员政绩考察的一个重要指标。

中国古代没有司法独立,司法是由行政官员来执行的,这就是包拯作为开封市市长为什么要判案,开封府作为市政府为什么还要执行河南省高院职能的原因。

由于断案是考核的重要指标,出了重大案件不能及时侦破就会影响升迁之路。但是提高断案效率很难也很累,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

中国古代的律法不要求证据链,只要拿到口供就可以断案,所以古装戏里断案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从实招来”,即便没有人证、物证,只要“招了”一切麻烦都解决了,所以今天去衙门旅游,必不可少的展品就是刑具。

一般人用刑过后生不如死,但求速死,即便不是自己干的也愿意招。这样一来断案速度就可以很快,政绩考核就可以顺利通过。

说了这么多,中国帝制时代的官吏考核制度,无论考道德还是考政绩,无论没指标还是有指标,似乎效果都不是非常好,这是为什么呢?

按照黄仁宇先生的看法,中国的官僚政治是一种政治早熟的产物。中国从古至今大部分时间是统一的,很早就形成了强大的中央集权,不同于希腊雅典式的制度,中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垂直官僚体系。

一个县官能能不能升官发财取决于上级官员,不取决于治下的百姓,这就使政绩造假很方便。

如果你需要对下负责,你要欺骗的是一大群人,但是如果只对上负责,你只需要欺骗几个人就够了,这就方便多了。

中国整个帝制时代都非常注重吏治,帝王们想尽办法约束官员,除了今天聊的官吏考核制度,还有御史言官的监察制度,但却一直是吏治难清。

原因就是在官吏考核中没有民意的指标,也就是常说的民间疾苦不能上达天听。

任何指标数据拿来考核官吏的政绩,似乎都不如民意来的真实有效,但是由于发展阶段的限制,你不可能要求古代帝王们搞出类似今天民意调查、支持率一样的东西。

(图)包拯

其实中国古代还真的有一位帝王想到过这个超前的问题,他就是朱元璋。要说哪个皇帝最恨贪官,朱元璋当之无愧。

他出身贫寒,知道民间疾苦,也知道贪官对政权的危害,所以他对贪官最狠,贪一点点银子就是死刑,还要剥皮实草做成标本传阅。

可能因为它是平头百姓出身吧,他就想出了在考核官吏时引入“民意”这一指标。

途径有两个,一个是让老百姓上书朝廷。

这个有点扯,因为百姓上书需要层层代揍,地方衙门根本不可能代揍控告自己的上书。

第二个途径就是在《大诰》中规定百姓可以在京察的时候组团进京,“当面告诉朕,本境官吏为民患者有几人,造民福者有几人。”

等于为了听取民意鼓励农民(上)(访)了,但实际上这又是一句废话,受压迫的百姓又怎么可能有盘缠上京呢,那要付出多大代价?

而且进了京离皇上也还远着呢。

因此这个政策根本起不到用民意考核官吏的作用,反倒是又被聪明的官员们利用了。

?(图)朱元璋

明太祖时河南有一个官员因为违法乱纪被抓了,跟他一起贪的小伙伴为了救他,组织了“民意代表团”,强迫一干百姓进京为他说好话,还答应提供盘缠。

百姓们启程之日来领盘缠,官员称病不见,大家只好自筹盘缠去京城说违心话,后来被揭穿也一并受了惩罚。

……

聊了这么多相信大家都会有自己的判断了,既然说讨论那就不下结论了,今天就聊到这里吧。

历史大学堂官方团队作品 文:林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