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那么强,为何秦帝国却这么“短命”?

在传统的认识中,人们已经习惯了把秦的二世而亡归结于“暴虐”“苛政”。那么问题来了:一个皇权下的平民社会是不是远不如奴隶社会“文明”?一个黔首可以受爵、布衣可以为官的体制,是不是远不如一个贵族世袭罔替的体制“进步”?可如果不是,那又该如何解释秦国的短命呢?

>>>>  躲不开的投资过热

人类的经济活动,从其外部以长远的眼光看,是一个总体上不断扩张的过程——经济总量,伴随着历史的发展一直都是在不断增大的;

“  而从其内部以短期的眼光看,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一段时间之内,这个体系所能得到的资源总量是一定的,将有限的资源相对均匀地分布于经济循环的各个环节——生产、投资、个人消费,那么这个循环才可以顺利地进行下去,

而一旦其中的某一环节占用了过多的资源,也就意味着出现了“过热”——那么其他环节此时必然面临着资源不足的问题。

这样一来,经济循环就可能面临“断流”的问题。

自公元前221年正式完成统一战争之后,秦国的国家机器并没有就此减速,相反却更加“疯狂”地运转起来。

作为这台“机器”的核心部件——秦始皇,按现在的标准看绝对是一个“工作狂”,《汉书》记载,始皇帝“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

《史记》中的记载则更加具体,始皇帝每天需批阅的竹简有120多斤(约折合现在的60斤),按照云梦秦简的样式来推算,这差不多是3万至5万字 。

一连串的国家投资项目先后上马,整个华夏大地在当时成了这颗星球上最忙碌的超级工地。

这里说句题外话:农耕时代国家最基本的财富就是粮食,它的保存时效不会很长,如果盈余足够的话,除去个人消费,剩余的部分最好的归宿就是通过国家投资,将其转化为可以长久利用的工程项目 ;

如果不如此,那么这些剩余粮食(财富)也必然会在贵族和士大夫的奢侈中被消耗掉(参考一下《红楼梦》里贾府的炒茄子),如此一来,“富”最终便会变成“腐”,紧随其后的,必然就是精英层风气糜烂、对下层盘剥严重。

因此,对历代王朝而言,过分的喜静不喜动绝非是一件好事。

言归正传。

在当时,比较著名的国家级工程有这几项:

修长城,秦朝版的NMD系统,《史记》中记载,征发民夫“常在三四十万”;

修驰道,以咸阳为中心修出四通八达的高等级高速公路——其规格是路宽70米,路面用夯土砸得很实,下雨也不起泥,两边每隔7米种树,向西最远到甘肃,东至海滨,北至内蒙古,南到湖南、安徽、浙江等地;

此外还有一条军事专用干道,称为“直道”,全长700公里,宽30多米,像今天的高速公路那样高出地面一米多,而且几乎没有任何拐弯,整个工程仅用两年半完成。

这两个道路工程具体征发人数一时无从考据,但以工程规模看,即便是现在也绝对够上新闻联播的,因此征调民夫数量绝不会少于建造长城。

建阿房宫,以阿房宫为中心,秦王朝的宫殿群向4个方面铺展开来,东至骊山温泉,西至雍城,北过咸阳原,南至终南山,基本遍布关中核心地区——秦皇宫和北京故宫不是一个概念,并不是皇帝一个人用的,其实它更接近首都核心圈的意思;

建骊山墓,这个不消多言,仅仅一个陪葬坑就是世界“第八奇迹”(兵马俑),其所动用人力也绝对需要几十万之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修建骊山陵墓征调的是“刑徒”而不是征召民夫,因为骊山墓是皇帝自己用的,所以不能像国家工程那样随便征召民夫。

除此以外,蒙恬带兵在北方驱赶匈奴,夺得河套及以北大片土地,所率兵马三十万;另有一支秦军主力在赵佗的率领下,分五路攻击岭南,占领了广东、广西,以及桂林、南海、象郡三个郡,一直到达现今越南北部地区,其间动用兵力达五十万。

为了保障这两支庞大的军队常年在外征战,其后勤保障所需的投入同样是少不了的。为保障南线远征军的后勤给养,秦朝政府顺便又修筑了著名的全长34公里的灵渠。

当这一系列国家工程集中于一个很短的历史时期,投资过热便随之出现,而如前所说,这就意味着消费和生产两个环节因此会受到挤压。

秦朝时期,中国总人口数大约在2000万人口,各项国家投资项目,征发人口总数不下300万人,也就是全国15%人口,遑论这“15%”多是青壮年,是农耕时代最优质的资源,生产环节必然要受到影响。

而生产受到影响,国家税收必然也要随之减少。

在秦二世胡亥时代,为了解决财政问题,皇帝不惜破坏秦法,增大税收比例,史书记载“收太半之赋”“二十倍于古”——在中国古代,经济正常运转时税收比例通常是“三十取一”到“十之取一”,随意加重税负,必要时又会压缩消费。

同时,胡亥的这一举动还直接导致了作为帝国运行核心的《秦律》失去了权威性——在秦的体制中,皇帝并非是国家机器的直接操作者,他首要的作用在于维系法律的权威性,如今皇帝自己带头破坏法律,国家体系自然难以维持。

然而我们如果从“上帝视角”来观察这段历史,则会看到问题的另一面:秦二世的乱法时代我们暂且不论。

在秦始皇时代,这种集中投资其实是不可避免的。

“大一统”绝非在地图上画个圈那么简单,如今我们习以为常、早已作为“默认值”的那些东西,在当时都是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要压制地方豪强,建立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有效监督,就必须保证交通顺畅,因此必须修驰道;

要降低生产成本,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就必须重整全国运河、灌渠;

为了应对前所未有的辽阔疆域的管理,再加上迁入关中的六国大族(共计十二万户),咸阳首都圈必须扩容,因此阿房宫也是要修的;

要保证关中核心地带及江淮流域新收之地的安全,就必须拓展战略纵深,因此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修长城建直道也是势在必行……

另外需要提及的一点是,在过去(其实如今也多多少少存在这个问题),人们在心里其实未必多把节俭看作美德:

西汉初期民生凋敝、百废待兴,而在当时丞相萧何却力主将未央宫建造得气势恢宏、华丽无比,汉高祖刘邦认为这样过于浪费,萧何却指出,未央宫是世人眼中皇权的最高象征,如果过于“寒酸”,不但不会取悦世人,反倒会让他们在内心深处对皇帝的权威予以轻视,这将对未来上百年产生影响。

于是,汉高祖同意了萧何的方案,有了后来存世达1041年的未央宫。

其实在秦代,问题也差不多,除了现实需求之外,一系列超级工程的上马也是为了让六国遗民在心理上能够认可这个全新的大帝国。

“  文人们所诟病的“暴虐”“好大喜功”,其实正是秦国的悲壮所在。

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随着一系列国家工程的完工,秦国为华夏重新铸造了一副大一统的骨骼,把中华民族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看看欧洲和中东就会发现,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文明疆域与政治疆域基本重合的文明。

而这一过程中的最后祭品,恰恰就是秦国自己。

正是借助秦朝铸造的这副统一骨架,才有了后世汉朝延续400多年。直到今天,那些大骂秦始皇是“暴君”的人,当他从老家出来到邻省旅游不用办签证的时候,他就已经是这位“暴君”功绩的受益者。

古今中外,这种历史并非只此一例。

隋朝同样是二世而亡,隋所承接的是南北朝160多年的大分裂时代,隋炀帝时代,面临着同秦国差不多的局面——要稳固中原,必须征伐高丽;要沟通南北,保证江淮流域对中央的忠诚度,就必须修通全长2000多公里的大运河……

同样是非做不可,同样是投资过热,同样是二世而亡,也同样妄担了一个“暴君”的骂名……

即便在现代社会,苏联在斯大林时代同样是以近乎“冷酷”的风格推动工业化进程,也正是因为这个,才使得苏联有幸成为二战的胜利者,也使得1991年苏联解体时苏共高层有财富可分。如此种种,古今中外不胜枚举……

>>>> “焚书坑儒”背后的反复辟斗争

投资过热从内部弱化了秦的政权基础,而最终直接导致秦灭亡的,则是当时连续出现的复辟运动。

改朝换代伊始,出现复辟运动原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秦的特殊之处在于,它的复辟与反复辟斗争,明显还带有“路线斗争”的味道。

六国遗族自然无须多言。公元前226年,燕国刚刚被灭国,统一战争还在进行时,最早被灭国的韩国贵族就在其故都新郑发动过武装叛乱。

参与者中最为我们熟知的,便是后来在汉政权中具有重要位置的张良。

在秦帝国建立之后,张良还曾策划了同样为我们所熟知的在博浪沙对始皇帝的刺杀事件。也正是由于张良一直以来秉承贵族复辟的主张,这与汉帝国承袭秦制的路线完全背道而驰,因此刘邦对张良从始至终都是用其“智”但不用其“志”的态度——只是将其作为技术层面的高级顾问,在天下定鼎之后,张良也就随之淡出了汉帝国的政治舞台,这些都是后话。

相对于北方的原五大战国来说,江淮流域的楚国故地的局势则显得更加动荡。

究其原因大致有二:

一则自战国初期开始,韩、魏、赵、燕、齐五国都已不同程度地进行了变法,虽然不及秦国变法深彻,但大体方向和框架依然是差不多,贵族在其政治架构中的权重都已经被削弱了不少,其中不少在前期就已经被边缘化;民间舆论上,因为有本国变法“垫底”,对于《秦律》的接受度也比较高——《秦律》不存在法外之地、法外之人,这一点无疑比强调贵族特权的所谓“王道”更加令人信服。

而相对于北方地区,楚在春秋战国时代一直是封建制最为顽固的地区,“吴起变法”事实上对楚的改变非常有限,譬如在秦末最为活跃的项氏贵族,在战国时代,他们的封地就一直处于一种“高度自治”的状态,这种状态下,楚地的贵族在自己的封地往往是树大根深,完全垄断着当地的山川、田亩、人口等重要数据——不掌握这些,国家管理根本就无从谈起,而当地百姓也会对领主维持一种超越国君的忠诚度。

二则秦的灭国战争,前后只用了15年时间。大幅扩展的疆域超越了帝国的国家机器原本的承载力,这一点在疆域辽阔的楚国被灭之后,尤为明显。

《秦律》的核心首先在于“治官”,除了对官员的赏罚、绩效考核、行为规范有明确的规定之外,对官吏的甄选、培养、提拔也有着严格的程序,这就保证了秦国官僚体制的总体质量——《荀子》中对秦国官僚体系的描述:各级政府部门“百事不留”;部门间“恬然如无洽者”,官员“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

然而这种人才甄选、培养机制根本无法跟上疆域扩张的速度,更不要说,对于基层管理而言,还得面对完全陌生的民风、习俗。

而且如上面所说,众多地区的人口、田亩,连当地原有的官署都根本没有数据。

因此,任用部分六国旧官吏,甚至是老世族子弟,就成了唯一的选择,否则就得面临无政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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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秦国官僚机构,特别是基层政权的质量以及对咸阳的忠诚度就必然大幅下降。

关于这一点,我们从《史记》中对刘邦等人在起事之前的描述就可以感觉出来,作为基层官吏,无论是萧何、夏侯婴,还是刘邦,无论彼此间如何讲义气,但是于公而言,绝对谈不上“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作为帝国根基的《秦律》,其权威性一方面在秦二世登基后遭受了破坏,另一方面在基层也逐步被架空。

一方面六国遗族在不断密谋复辟,另一方面秦廷内部也同样存在问题。

早在帝国建立之初,朝堂上就掀起了一场关于郡县制与封建制的“路线”大论战。而从历史角度来看,秦廷上层的这一复辟趋势其实可以说是由来已久,在秦王政登基初期,当时作为秦国丞相的吕不韦就曾企图对始于商君的《秦律》进行修正:在法家中央集权的框架下,重新融入部分贵族分封的元素。

为此,吕不韦还曾经推出旨在阐述自己政治路线的《吕氏春秋》,并且以“一字千金”为噱头,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舆论炒作。

这一次复辟运动,最终酿成了秦国上层一次惨烈的政变,最终政变以秦王政一方获胜而告终,秦国路线重新回到了法治的传统轨道上来。归根结底,一武一文,两次复辟企图的根源还是在一个“利”字。

如果你有幸“穿越”到秦朝,你会发现无论是做官还是做贵族都是一项非常累的营生。秦国的奖惩体制即便放到今天来看,依然是非常公正的,依照《秦律》,秦国的国家功勋体系几乎涵盖到了社会上的每一个阶层。

而且,依照秦法,个人的待遇与爵位绝对挂钩,爵位与功劳绝对挂钩。

再者,秦的爵位体系也有别于山东六国。

首先,依法受爵,非功不赏。

即便是君王再有情调,也不能因为你的诗词歌赋比较对他胃口,或者你守“孝悌”“讲义气”,是街道的“道德模范”,就赏你个爵位或者是官职,因为这是违法的。

你是否可以受赏,只取决于你是否立功,赏赐多寡,也完全依据《秦律》而定,多不了也少不了,只取决于对你功劳的量化计算。

其次,爵位不得世袭。

自商鞅变法之后,秦国臣工中爵位得以世袭的只有一个特例,就是武成侯王翦,他的爵位传给了他的长孙王离。

但这个特例的前提是,山东六国中,三个是王翦灭掉的(赵、燕、楚),而这其中灭赵国、灭楚国是秦国15年统一战争中悬念最大的两战。

剩余三国,韩国过于弱小,根本没有调动秦军主力,魏国被王翦之子王贲所灭,战役规模也不大,至于齐国,则是不战而降。

再次,虽然秦制绝不惜官吝爵,但是要到侯爵一级则非常困难,15年的灭国大战,最终获封侯爵的不过28人。

后来在楚汉战争中,刘邦动辄给手下封侯,其实就是由于这个缘故,由前秦的封侯难作为比对,出手大方的刘邦自然容易获得精英阶层的支持,但是对应的,刘邦的这种滥封滥赏,也使得汉帝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面临勋贵集团尾大不掉,帝国内耗严重的问题。

此外,秦的爵位无论高低,都是虚封制,即虽然名为××侯、××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对这一地区拥有任何治权,而且爵位与官位并不挂钩。

“  也就是说,国家对于功勋,是“赏利不赏权”。

你的功劳可以为你换来物质利益和荣誉,但是如果你要做更大的官,管理更大的行政区域,那只取决于你的能力是否胜任,归官员考核系统管。

在秦制下,推举官员是要有连带责任的,推举对了有功,推举错了有罪,连秦昭襄王时代的丞相范雎也因错举郑安平而受到波及,最终选择辞去相位。

对于秦国的精英层来说,在秦孝公与商鞅时代,这种体制给了布衣精英们前所未有的上升通道。

可是到了秦始皇时代,布衣精英们早已完成了“脱贫致富”。

这个时候,秦制对他们而言,就太累人了。

毕竟只要是人,肯定都会趋向于“好逸恶劳”,勤劳永远都是逼出来的。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秦廷前后两次复辟运动才都能成势。

而巧的是,吕不韦和王绾,又都是以丞相的身份向君主发难——所谓丞相,正是百官之首。

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咸阳颁布了一道新的法令——“使黔首自实田”,即对全国土地状况进行普查、登记。

在农业时代,这其实就是对全民的资产调查。在商鞅时代,为了压制封建贵族,秦法规定了土地私有化,国家采取授田制。

而到了秦始皇时代,授田制很可能已经有所松动,大族富户对一般自耕农的土地兼并已经开始初露端倪。所谓“使黔首自实田”正是针对这一趋势所采取的应对手段。

正是这一法令,引发了秦帝国的第三次复辟浪潮。

当年岁末,秦始皇在兰池再次遭遇行刺,而且在秦国严密的社会管控体制下,这次在帝国核心地带对皇帝的刺杀行动,事后的调查竟然以一无所获而告终。

3年之后,秦廷又一次掀起了郡县制与封建制的大论战。正是这次论战,彻底激怒了始皇帝,随即重启了焚书令,并且取消了博士官的议事制度 。

而正是这次反目,促成了儒家的博士淳于越、叔孙通、侯生,甚至文通君孔鲋(孔子九世孙)的出走。而同时逃亡的,还有以卢生为代表的大批方士,只不过后者是因为通过“求取仙药”骗了皇帝——需要注意的是,那是在2000多年前,求仙在当时看来,说是探索未知领域可能更合适,现代科学,原本也是脱胎于炼金术之类的方士之术。

逃亡中的这两拨人很自然的又和六国遗族搅在了一起,而无论是儒生还是方士,虽然对于实务未必精通,但是对于舆论战则是绝对的内行。

于是,诸如“亡秦者胡”“始皇死而地分”之类的“微博段子”便开始在帝国各个角落流传起来。

这样一来,内部的路线之争就彻底演化成了敌我矛盾。

随着政府的介入调查,方士和儒生又开始互相举发——原本这两个群体就互相看不上对方,最终涉案人数达到了460多人。而最终“焚书坑儒”中的“坑儒”,所指的就是处死了这460多人,而且这其中,绝大部分其实都是被儒生举发出来的方士。

现在看来,这的确很血腥,但是不要忘了,在战国时代可是动不动就会把囚犯抓来熬汤的(对刑杀限制最严的,恰恰是《秦律》),后世汉武帝时代的巫蛊之变,直到明清时代的诸多大案,牵涉人数往往都是以千以万来计。

而反过来,秦的反复辟斗争从朝堂上的论战最终演化为铁血镇压,其实也说明了咸阳所面临的压力正在急速增大。

而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秦政府必须在短时期内集中上马如此多的超级工程项目。

>>>> “法治”变“势治”,秦国的又一个无奈之举

在秦国的国家架构中,用于稳定整个体系的并非是皇帝,而是秦法。秦君其实是秦法的首席捍卫者,至于具体操作,秦国的体制其实更接近虚君制——皇帝负责“统”,但不负责“治”。

始皇帝把秦制推到了巅峰,然而另一方面,开启了秦国法治崩坏的,其实也正是始皇帝。

法治给社会带来的,无外乎三样东西:明晰、有序、稳定。

而至于“公平”,这其实不取决于是不是“法治”,而取决于立法正义。

所谓法家,其实和如今的法律工作者并不是一个概念。

法家思想,归结起来讲,就是:德为果,法做因;以惩恶,来扬善,进而规范社会行为。

在这个大方向之下,又可分为三个学派:慎到所主张的势治,即强化君主的权威(势),以势来服天下;申不害主张的术治,即以权谋来控制群臣;商鞅所主张的法治,即将所有的规范准则明确、量化,形成成文的律条,举国一法,唯法是从。

长期以来,在秦国治国思想中居绝对统治地位的,就是商君之法。而这个局面在秦始皇时代,则开始产生微妙的变化。

“  法治的好处在于明晰、有序、稳定。

然而反过来说,对于某些似是而非,或者急剧变化的问题,纯粹的律法,应对起来就会显得力不从心。而始皇帝时代遇到的问题,多数却又属于这种情况。

先是与吕不韦的反复辟斗争,接着是15年的统一战争,再接着是疆域急剧扩大,大量超级工程集中上马……面对这种日新月异的局面,再单纯靠《秦律》已经无法有效应对,需要“特事特办”的地方越来越多。

如此一来,在不知不觉中,国家的稳定之锚就从《秦律》变成了皇帝本身。于是就有了开头所说的始皇帝“昼断狱,夜理书”的高强度工作局面。

除了这种事必躬亲,秦皇帝还必须不断地巡游全国,面对山东六国故地,很多问题是没法通过与咸阳之间的公文就能理顺的,皇帝必须与当地官僚、大族面对面,“以势压人”,才能真正解决。

此外,还不得不说,中国的语言艺术在这里面也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孔子的春秋笔法,对《秦律》而言是一个很让人抓狂的领域——以字面来看,可能挑不出一处不和律条,可就那个任谁都看得出的本意来说,他又确实是在否定你的合法性。

“  因此,严格说来,始皇帝的焚书坑儒其实恰恰是一个舍法治取势治的举动。

靠着统一天下、功高三皇、德倍五帝的个人权威,始皇帝让自己成为整个帝国稳定的唯一基石。

而与此同时,高工作强度加上不断的全国巡游,也在迅速地透支着他的生命。始皇帝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在第五次出巡途中,突然发病,驾崩于沙丘(就是赵武灵王当初被自己儿子活活饿死的地方,也是纣王酒池肉林的遗址所在地),时年仅49岁。

至此,《秦律》事实上已经被架空多年,作为帝国唯一支点的始皇帝驾崩后,法治已经难以为继,而无论是胡亥,还是后世为人们所看好的扶苏,事实上都无法拥有与他们父亲一样的权威性,因此势治也做不到。

与此同时,投资过热使得帝国的抗冲击能力已经降到了谷底,而复辟运动还在不断加强……

至此,后面的历史也就变得毫无悬念,而同样没有悬念的是,秦制早已融入到了中华民族的基因当中,正所谓“祖龙虽死魂犹在”。

○摘自《看懂中国格局的第一本书》,王伟(著),北京出版社授权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