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妈为什么必须占据广场?

近日,温州鹿城区发生的“广场舞”与“高音炮”的终极对决吸引了媒体的关注,小区业主集资26万购买大型音箱,还击大爷大妈“广场舞”的噪音。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高音炮”的狂轰滥炸之下,大爷大妈仍然坚持在公园跳舞,誓与小区业主斗争到底。刺耳的高音警报已然破坏了跳舞本身的韵律享受,然而,是什么动力促使这些人坚持下去?这些老年人在对抗什么?维护的又是什么?针对“广场舞”引发的鸣枪、放藏獒、泼粪等一系列冲突,在倡导加强法规监管的同时,不应忽略对这些广场舞者的关注。

“广场舞”是室外文艺活动的一种,是自发形成的一种文化生活。对广场舞的群体性没有必要进行过度解读,事实上,除了“广场舞”之外,很多人还会参加交谊舞、合唱、乐器演奏等多种形式的室外文艺活动。种种的室外活动形式,对大爷大妈来说,附加了多重意义。其一是健身锻炼、陶冶情操;其二是填充生活,很多老年人退休后的闲暇时间都用来参加这些活动;其三是人际交往,广场是大爷大妈的小社群,在这里切磋技艺、交友甚至恋爱。文化生活空间对老年人至关重要,甚至是整个生活的核心空间,这一问题在公众视野中被忽视和埋没了。

从文化生活的角度来讲,老年人是名副其实的弱势群体。由于各种原因,他们无法享受现代的文化产品。首先是技术壁垒,当今的大多数文化产品都基于互联网科技,而很多老年人并不会使用电脑。即使掌握电脑技术,老年人还是不愿像年轻人一样终日守着数码产品,他们的视力是个问题,而且,出于健康着想,他们倾向到室外活动一下身体。现时如火如荼发展的文创产业似乎与老年人并没有什么关联,新兴的文化产品侧重阅读、可视化媒介,呈现个体化特征,而严重缺乏社会交往的老年人对群体化的文化交流更感兴趣。老年人并不喜欢“长途跋涉”去参观文化展馆,那样会耗费体力,有时更要支付交通成本和参观费用……总之,文化发展与老年人渐行渐远,老年人的文化需求被日益边缘化。

由此带来的是老年人的文化生活空间被忽视和不断挤压。在网络和交通工具的帮助下,青年人的文化生活空间可以延伸到整个城市,甚至是跨地域的。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空间却更多地局限于社区。在社区规划中,我们却极少看到这方面的特殊观照。一个典型的表现就是,房屋买卖市场在评估一个楼盘价值的时候,教育、医疗、商业和物业服务都是受重视的指标,公共文化设施却极少被提及,因为在政府规划、开发商、以及年轻的居住者看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近乎可有可无。然而对老年人来说,退休之后的大量闲暇时间都需要在类似的空间中度过。正是这种文化生活空间的供需矛盾,才出现了社区资源纷纷被老年人“占领”的现象。小区道路和台阶被老年人用于聊天、晒太阳,社区图书馆被老年人用于打乒乓球、下棋,“广场舞”也是老年人空间需求的表现之一。

“广场舞争夺战”现象并非中国内地城市独有。2006年,在香港屯门公园进行文体活动的老年人因噪声问题与附近居民、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执法人员冲突。其间,老年人捍卫文化生活空间之强硬,政府管理之两难,与鹿城的案例如出一辙。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加剧,老年人文化生活空间相对匮乏的矛盾将日益凸显。政府应关注类似“广场舞”这样的民间自发文化活动,分析其背后体现的深层文化需求,在公共设施建设方面给予资源支持。这不仅是公平分配文化资源、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题中之意,也是保证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本文作者:蒋璐,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