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滴滴、优步(Uber中国)的合并,社会舆论把关注焦点迅速从出租车司机遭受的不平等竞争,切到了相反:新滴滴将要成为新的垄断者!
不过窃以为,可能对程维的力量和梦想,寄托的有些多了。
一、滴滴打车,只是对现有出租车运营模式的优化,而非创新。
出租车原来的运营模式,是车主拥有产权,司机通过租用产权并经过特许行使经营权,乘客租用司机的服务获得使用权。
这个模式下,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1、由于政府控制出租车的数量,所以造成在高峰期出租车不够用的情况;
2、由于都市区域越来越大,受视线范围限制,造成空车在找乘客、乘客在找空车的信息不对称情况;
3、由于政府开支庞大,对出租车公司的财税要求,转嫁到司机身上造成负担越来越重的情况。
以上3个问题,滴滴对应的解决方案是:
1、高峰时让私家车介入运营;(代价是违法)
2、通过技术手段匹配;(代价是技术投入)
3、暂时不收取或少收取私家车份子钱。(代价是亏损或降低利润)
以上解决方案,一目了然:政府及其代理人(出租车公司)自己就能实现,只是没有主动创新的意愿。
一旦政府对私家车接入市场予以合法化,出租车公司就可以通过技术投入,一定时期的让利,具备与滴滴打车同样的竞争条件。
二、滴滴打车,并没有建立护城河优势。
滴滴打车通过4年来的百亿美元投入,建立了有史以来第一个BAT合体的强大平台,看起来很是有份量,特别是被业内津津乐道的“出行大数据”。
但我看来,这个大数据的实用价值水份比较大:
1、这些出行数据出租车公司本身通过GPS早就可以收集,未来同样可以收集;
2、帮滴滴打车做数据收集的核心服务是地图和支付,所以滴滴打车充其量是BAT的地图服务和支付服务的数据收集外包商,犹如美团早期的商户地推BD经理,会有鸟尽弓藏的时候,而且越来越快;
3、滴滴打车消灭竞争对手的过程是,可以赔钱,比竞争对手赔钱更多。所以,只需要静候下一个愿意先赔钱的土壕入场。
下一个愿意先赔钱的土壕有木有?有很多,看下一条。
三、滴滴打车,将被看起来利好的网约车合法化拖死。
千呼万唤,甚至雇佣了原国家交通部道路运输司出租汽车管理处的副处长张贝来做公关,滴滴打车们终于迎来了网约车合法化的新政。
该欢呼么?
1、网约车合法化规定的出台,实际上是戴上了紧箍咒。如果此前任何野路子都可以冠以“创新”来规避,从此以后任何创新就都可以被“违法”。在圈子里跳舞的本事,国企比民企更老练。
2、网约车管理继续按照出租车管理模式,由属地管理,互联网公司所谓轻公司的技术成本优势瞬间消失,相反将背上全国管理几百个出租车公司的庞大包袱----几十年来,为什么没有出租车公司大规模跨地域做连锁运营?呵呵~因为比开夜总会连锁还复杂!
3、实在想不出,每个城市增加了一家“用APP打车的、车型更高级一点儿、也更贵一点儿的连锁出租车公司”,能有什么可值得百亿元美元估值的价值。
相反,各地的土壕们,可以成立一家本地的软件开发公司,开发一个只基于本地数据的打车APP,免费给本地的交通监管部门使用,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都必须使用,数据服务器放在本地,监管更便利,服务更贴心。如果再整合了本地的市民服务,这简直就是地方政府采购的节奏了。
怕当地土壕们不会开发?北上广的程序猿朋友们,创业机会来了,别说我没告诉你:你开发,卖授权给每个城市的土壕,这叫“出行软件开放平台”,比程维创业成本低N倍的同样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