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亲爹都不知道的安禄山,为何摧毁大唐盛世

安禄山,并非一生下来就是个手握兵权的大反贼。他是柳城杂种胡人一个,本来没什么姓氏,有个小名叫轧荦山(突厥语“斗战”之意)。他母亲姓阿史德,是个突厥的巫婆,每天靠祈祷占卜为生。后来他随继父安延偃改姓安,在开元初年悄悄逃出突厥,投奔大唐,与安思顺等结为兄弟。在柳城长大的生活给他带来颇多益处,在柳城各族混杂的生活中,他学会了六番胡语,一成年,就做起了互市牙郎这个差事。

▲安禄山

诸番互市牙郎,就是在朝廷边关跟异族交易的市场上协助翻译、生意洽谈的中介。这在当时并不是多么高尚的工作,也赚不到太多钱。于是安禄山呢,就想办法坑了朝廷的军资,一大批羊。

羊这个东西,经常被大唐治下的羁縻部族用来当作交付朝廷的赋税,也会送来边市交易。安禄山在开元二十年,利用互市牙郎的身份,盗走了大量的羊只,结果,被人抓住送到了新到任的幽州节度使张守珪面前。张守珪河北道军政一把抓,每日要处理许多事务,见抓了犯人来,又是人赃俱获,也没什么好废话的,直接叫手下剥光了安禄山,捆在地上,就要用军棍活活打死。

▲张守珪

历史就是那么偶然,倘若这次安禄山真被军棍给打死了,以后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安史之乱。不过安禄山是个有抱负的年轻人,死到临头还是没有彻底放弃求生的希望,他大声叫喊:“大夫不欲灭两番耶?何为打杀安禄山!”

大夫,这个官职在唐代用来指身份尊贵的官员。当时的张守珪仅仅是御史中丞,还没有做上御史大夫。安禄山这句话在拍马屁之余的意思是说“节度使您不是想平定两番么?怎么能打死我这样的壮士呢?!”理直气壮,言语之下就是倘若你打死了我这样的壮士,还怎么平定两番?这番话虽然无耻,但确实不是一个没有见识的粗野番人能说出口的。张守珪一听,就急忙放下手头的工作,示意手下且慢动手,仔细打量起眼前这个人来。

眼前这个胡人,不像其他野胡那般黑瘦狰狞,反倒生的浓眉阔目,肥白体壮。张守珪啧啧称奇,单单长得肥白的胡人到没什么好赞叹的,真让张大使称奇的是他那句话,那可是汉初三杰、名将淮阴侯韩信曾经用过的救命手段。

当年的韩信四处漂泊,无人重用,虽然脱离了项羽麾下,转投刘邦,却依然只是当了个小官。有次犯了法,按律当斩。同案的犯人剥光了捆起来跪坐一排,一个一个脑袋砍下去,砍了十三个,就剩下韩信了。韩信不像其他犯人一样低头不语、默默等死,他看到汉太祖刘邦的亲信滕公夏侯婴路过,就连忙大声叫喊起来:“汉王不想得天下么?!怎么能斩杀我这种壮士?”

夏侯婴看见韩信言谈出众,相貌非凡,于是拦下刽子手,推荐给刘邦。否则,韩信这个能够挥军横扫天下、被人美誉“国士无双”的千古名将,就已经无声无息的死在屠刀之下了。

张守珪智勇双全、以名将自居,当然知道这个韩信的典故,却没想到会被一个盗羊的杂胡在他面前效法出来。此刻的他有理由相信这个胡人有一定的见识和深远的抱负。张守珪刚回到幽州做节度,正需要提拔一批没有根基的新人,来平衡当地将帅的势力,压制军伍中的官僚习气,眼前这个胡人,正是 “千金市骨”的绝佳材料。张守珪令人解开绳索,跟安禄山聊了起来,眼前这个肥胡果然不同凡响,聪慧狡黠,说起话来句句钻人心眼。于是就免了他的罪名,让他在军中先做一员捉生将。

捉生将,不是什么真的将军,只是个在阵前效力的斗士,经常要三五人悄悄摸去前线,捕捉敌方的游弈、探马回来套情报,所以叫捉生将。可见,这是个非常危险的工作。跟安禄山一起当捉生将的还有一人,就是史思明。

史思明的早年经历则更为传奇。他本名叫窣干,后来立下了大功才被唐玄宗赐名史思明。跟体貌肥白的安禄山不同,长得很瘦削,也没什么毛发,生得是弯腰驼背、嘴歪眼斜,性格还特别急躁。所以虽然他也是营州杂胡,而且只比安禄山年长一天,曾经一同在营州做诸番互市牙郎,却在大唐这个看脸的世界混的不太如意。

不如意到什么程度?有一年,史思明背了一屁股官债,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为了逃避官债,干脆就跑路逃去奚族的领地。奚人一向凶蛮残暴,他们的地盘没那么好进,史思明直接被奚族游奕抓了去。游奕见他又瘦又丑,还没什么钱财,就打算当场杀了。

安禄山、史思明这两位枭雄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勇于在绝境中寻求生机。比起安禄山孤注一掷的哀嚎,史思明的手段更为险辣,他壮了壮胆色,端起了官架子,跟奚人说:“你别看我孤身一人,我可是大唐派来的和亲使。你要是杀了我,你们部族就大祸临头咯。”

奚人的游奕没见过什么世面,虽然满腹狐疑,却担当不起这么大的责任,只好把窣干护送去了奚王的牙帐。穷途末路的史思明非但没有在奚王面前露怯,反而越发倨傲,在牙帐群臣面前,对奚王只是作揖,并不跪拜。

奚王对此很恼怒,却不敢发作,当时的奚人正被朝廷打的部众四散,对朝廷颇为畏惧。这个时候的唐使就算再倨傲,奚王也拿他没奈何。无奈之下,奚王强压怒意,用待客之礼好好招呼史思明,衣食住行都尽可能的满足他的要求。史思明好吃好喝的享受了一段时间,宣称要回朝复命,奚王又连忙派遣百名侍卫护送他,生怕他有闪失会令朝廷误解。

可史思明却不满足,他跟奚王说“大王你派的人虽然很多,但是我看了一下,都是些草包,进京面圣要坏事的。我听说大王麾下有一员良将琐高,怎么不让他入朝?”奚王生怕误事,只好满足这瘟神的要求,让琐高带牙帐三百精锐侍卫一起跟着他回中原。

从奚人盘踞的饶乐都督府回中原要经过平卢,史思明在快到平卢时,遣人送了一封书信给平卢军使,信上说:“奚人派遣琐高和精锐将士一起来平卢,号称是要入朝面圣,实际上是想趁机偷袭平卢军事要塞,希望军使小心戒备,先下手为强。”平卢军使裴休子一看,这还了得?赶紧叫手下精锐将士披挂整齐,刀枪在握,一同出城列队迎接“入朝”使节。

奚人本来还对史思明的身份有几分怀疑,毕竟他又穷又丑,实在不像个赐婚使的模样,可看到唐军那么大张旗鼓的到城外来迎接,立刻就打消了所有疑虑,在平卢军使裴休子的招呼下进城休息。

到了城中专门招待各地来宾的客馆,奚人放下所有戒备,等着品尝唐人热情的盛宴。没想到盛宴没等来,到是等来一群甲坚矛利的武士,把三百奚族侍卫杀了个干干净净,只剩下一个琐高捆了起来,当俘虏送去幽州请功。

这就是史思明得以发家的起点,靠着古代社会的信息不对称和自己擅长多族语言的优势,将奚、唐两方玩弄于股掌,虽手无尺兵、身无分文,却坑杀奚王牙帐三百精锐,骗得奚人良将琐高束手就擒。

史思明这一手,将双方的心理底线拿捏的异常精准老道,而阳奉阴违、两面三刀的手段也耍弄的炉火纯青。他的机智和狠辣,令人叹为观止。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被免去债务,收入军中,与安禄山一同做起了捉生将。

安禄山和史思明这一对搭档情同手足,各有所长。安禄山对营州附近山川水井的位置了如指掌,曾经带三五个骑兵就活捉了几十名契丹游奕;史思明素来狡诈狠辣,在乌知义麾下时,每次被命令去探查敌情,都能生擒俘虏回来。这两人一同在张守珪麾下效力时,更是如鱼得水,张守珪每次给他们多带些兵马,他们俘虏来的敌寇也就随兵马增额而加倍,实在让张守珪喜出望外。

所以这两人的升迁速度也异常的迅速,安禄山先升为偏将,结果又是所向披靡,无人能敌,加上他又善于溜须拍马、琢磨人心,很快被张守珪收为养子,并且因为军功而加赏员外左骑卫将军,充职衙前讨击使。而史思明则因为军功被奏封为折冲都尉,掌管折冲府事。

对于这样的青年才俊,张守珪也有提拔之心,所以给了安禄山入京奏事的机会。这正是他年轻时得以被重用的契机,如果安禄山抓得住这次机会,也同样可以平步青云。张守珪对他的爱护可见一斑。不过安禄山入京奏事没引起什么赏识,反而引来宰相张九龄的一句评价。张九龄对他的同僚裴光庭说:“日后乱幽州者,必此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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