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军队官兵所领取的薪俸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但有铜钱、铁钱、绢帛,还包括成衣、粟米,绵等。以禁军为例,据《宋史?兵志》记载中的“禄格”来看,每个禁军士兵除了三百至一千文不等的月俸钱,还包括一石七斗至二石不等的月粮,春衣、冬衣给的绢、棉、布,数目也不尽相同。如熙宁四年(1071年):河北、河东等六路军每人春衣包括绢二匹,布半匹,钱一千文;冬衣为绢二匹,布半匹,钱一千文,棉十二两。
据汪圣铎先生的观点,每名士兵每年的费用,大约禁军需要五十贯,厢军三十多贯。薪俸中以实物支付的部分一般采取驻地或就近供应。比如在对西夏作战时,陕西作为边防重地,驻军众多,军队“四五十万之人,坐而仰食”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九)。仁宗朝程琳上疏说,陕西岁赋收入,仅相当于本地屯军所费的十分之五,不足的部分都需要京师从其他地方调运。“自西边用兵,军需绢多出益、利、梓三路,岁增扎输之数,兵罢,其费乃减”( 《宋史?食货志》)。
在宋代,实物与货币在薪俸各占多少比重并无定值。北宋时期薪俸实物所占比例较大,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到了南宋,货币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大,甚至出现过“止有雇钱,无米”的薪俸形式。
▲中兴四将图
宋朝最重要,也最广泛的赏赐莫过于郊赉。郊赉是指进行祭天大礼或进行祭祖南郊大礼后的进行的赏赐。“国家旧制,每遇郊礼,大赍四海,下逮行伍,无不沾洽”(司马光《上神宗乞听宰臣辞免郊赐》)。《宋史》卷一七九:“天圣以后,兵师、水旱费无常数,三岁一赉军士,出钱百万缗,绸绢百万匹,银三十万两,锦绮、鹿胎、透背、绫罗纱縠合五十万匹,以佐三司。”在军队中,郊赉的赏赐金额依入伍时间、兵种、驻地而各有不同。据清代徐松辑《宋会要辑稿》中记载,皇祐四年(1052年),规定禁军、厢军中新兵郊赉为老兵半数.在京排岸司管辖水军,奉化、广牧及开封府界递铺,自指挥使至长行,郊赉级别分为四等,最高七贯,最低二贯。郊赉的发放范围和额度随着郊祀的规模有所增减,但从北宋到南宋都始终存在。
宋朝皇室每逢丧喜事,都有赏赐官兵的惯例。在皇帝登基、皇子出生、皇帝驾崩等重大事件发生时,官兵都可获得数量不等的钱物。
1.皇帝登基。皇帝登基时按照惯例要大赦天下,大加恩赏。如建隆元年(960年)宋太祖发布登基赦,赐宰相、枢密使、诸军校袭衣、犀玉带、鞍马等。“其内外马步兵士,各与第等优给”(《宋朝事实》卷二)。元符三年(1100年)宋徽宗即位,“赐在京班直诸军并诸路驻泊禁军军员衣带有差……赐内直长上诸班缗钱有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百二十)。
2.诞圣节。宋朝将皇帝诞日设立诞圣节,并在这一天赐宴百官,赏赐天下。如淳熙十三年(1186年)宋孝宗率群臣在德寿宫行庆寿礼,“免贫民丁身钱之半为一百一十余万缗,内外诸军犒赐共一百六十万缗”(《宋史》卷三五《孝宗纪三》)。
3.皇子(女)诞生。皇子皇女的降生是宋廷的重大喜事。蔡绦在《铁围山丛谈》卷四里说:“祖宗故事,诞育皇子、公主,每侈其庆。”除了赏赐接生龙子龙女的相关人员和皇戚重臣,诸军也在受赏之列。如宝元二年(1039年)“甲戌,美人苗氏生皇子。丙子,德音降三京囚罪一等,徒以下释之,赐诸军缗钱”(《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四)。
4.册立太子、皇后。确定政权接班人是国家头等大事,太子确立后往往要举国欢庆,大赦天下,犒赏诸军。如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年)册立太子:“庚午,诏旧制赐诸军物,外戍者减半,今听全给”。天禧四年(1020年)太子亲政时:“又赐殿前副都指挥使蔚昭敏钱四百万,步军副都指挥使冯守信三百五十万,殿前都虞候夏守恩、马军都虞候刘美各三百万,四厢都指挥使、诸班、诸军都虞候而下,视月俸给之,以皇太子亲政行庆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二、卷九四)。
册立皇后时赏赐范围较小,只有在京诸军方可受赐:“册皇后故事,在京诸军各有小特支,依端午例”。元祐七年(1092年)册立皇后时,太皇太后提出内外诸军均受特支钱,遭到群臣反对,最后仍只赐在京诸军。其中禁军特支钱为五百文,厢军特支钱为三百文。(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二)。
5.皇帝巡幸。宋朝皇帝在巡阅军营,观看竞渡后,也会给予被检阅军士钱物赏赐。如宋太祖曾在乾德六年(968年)“秋七月丙申,幸铁骑营,赐军钱羊酒有差”。咸平三年(1000年),宋真宗幸金明池观竞渡,“善游军士及诸献技者赐物有差”(《宋会要辑稿》52)。
6.皇帝驾崩。宋朝有皇帝驾崩后赐臣下遗留物的惯例,但赏赐范围有限,军职赏赐限于都虞候以上。如宋真宗驾崩之后,“内出遗留物赐近臣学士以上,军职都虞候以上,袭衣、金带、鞍马、器币有差。遣使分往十六路告谕”(《宋会要辑稿》29)。
上述皇室重大事件、活动中所用钱物数量庞大,内外诸军在庆典中也多有赏赐。每逢朝廷重大事件,士兵们私下议论不已,希望能得到更多赏赉。比如在宋仁宗驾崩,英宗即位以后,曾按照乾兴年间旧例赏赐诸军。当时的禁卫们传言乾兴年间赐赏的食物中有金,不久后宫中果然赐食,但其中并没有金币赏赐,于是众人议论纷纷,后来由殿前副都指挥使李璋出面发话弹压才得以平息。“癸酉,大赦。优赏诸军,如乾兴故事。时禁卫或相告,乾兴内给食物中有金。既而宫中果赐食,众视食中无有,纷纷以为言。殿前副都指挥使李璋呼什长谓曰:「尔曹平居衣食县官,主上未临政,已优赏,尔何功,复云云?敢喧者斩!」众乃定”(《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八)。
军功赏赐是我国古代军费开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个朝代激励将士奋勇杀敌的重要手段。宋朝常年战事不断,十分重视军功赏赐在保卫领土中的作用,其赏赐的规模和次数远超前朝,赏格标准和军功评价系统也更加详细和完善。宋朝的军功赏赐具有有以下特点:
1.赏格标准较为合理。宋朝重视对军功赏格的制度和修改,据《武经总要?赏格罚条》的首段文字记载:“景德初,真宗垂意边务,始增著赏格罚条。庆历之后,陕西用师,上复诏近臣参定,比旧文益为详密,颁于边鄙,可为永式。”《武经总要》对于斩获首级、生擒、缴获物资、刺探军情乃至募兵、招降等不同军功都制定了相应的赏格,还根据不同兵种把军功分为五等或四等,并详细规定了每一等赏赐钱物的数量。以缴获物资为例,马匹作为重要战略物资,宋朝对缴获物资赏赐最重者莫过于此。雍熙三年(986年),北宋分三路攻辽,宋太宗曾下诏:“募民有能纠合应援王师者……获生口者人赏钱五千,得首级三千;马上等十千,中七千,下五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
▲宋代“石元郎”一两金叶子
2.军功评定的体系较为完备。战事结束,论功行赏,官兵们最关心的是功赏的推行,朝廷所关注的则是如何获得准确战果,赏罚得当。宋朝在军功评定方面逐步形成了一套包括上报、确认、审核、复议等各个环节的军功评定机制:在每次战役结束后,由地方上报中央或中央派遣朝臣搜集战况,得出功状;功状由相关人员进行担保,“结罪保明以闻”,再上报朝廷;如果遇到举报冒赏,朝廷将派人戡验核查,并允许被告人申诉。宋朝从地方到中央设置了多重监察军功的环节,这对于保障军功真实可靠,赏罚分明起到了一定作用。
宋朝的军功赏赐在保障军队士气,维系军队战斗力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据《武经总要》记载,宋军出战时多设有“随军赏给库”,为保障战争胜利而施以物质诱惑。而战场上的将士们为了获得军功和相应的物质收益也可以不顾生死,“夫犯强敌,冒白刃,士卒不顾死者,利厚赏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三)。
▲岳飞郾城大捷
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军功赏赐给宋朝带来巨大的财政压力。两宋战事不断,军功赏赉花费极大,宋孝宗时仅教阅部队就“凡支犒金银钱帛以巨万计”(《武林旧事》卷二《御教》)。宋孝宗是位心怀大志,锐意进取的皇帝,曾经力图收复中原。当时的祭酒芮国器上奏,应该先盘算一下目前朝廷的积蓄能够支付多少次犒赏,便可知道财力是否能够支撑北伐作战。结果盘点下来府库的财产只够支付十三次犒赏的费用,宋孝宗只得打消了用兵的念头。“孝宗初年,规恢之志甚锐,而卒不得逞者,非特当时谋臣猛将凋丧略尽,财屈兵弱未可展布,亦以德寿圣志主于安静,不思违也。厥后蓄积稍羡,又尝有意用兵,祭酒芮国器奏曰:「陛下只是被数文腥钱使作, 何不试打算了得几番犒赏。」上曰:「朕未知计也,待打算报卿。」后打算只了得十三番犒赏,于是用兵之意又寝”(《鹤林玉露》丙编卷四《中兴讲和》)。
赙赠之礼源于周代,是指官兵死亡后政府支付给丧家助葬的抚恤金。宋朝的赙赠制度详尽而完善,针对军队将士也出台了专门的赙赠法。如庆历二年(1042年)规定“自今阵亡军校无子孙者,赐其家钱,指挥使七万,副指挥使六万,军使、都头、副兵马使、副都头五万”(《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三十七)。除了正规军人外,民兵也可以获得赙赠。“应诸军阵亡赙绢:阵胜,将校三十匹,兵二十匹;不胜,各减半。民兵准此”(《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八)。另外,对于军士中修河溺死者、因瘴疠致死者等非战斗减员,赙赠制度中也有相关的规定。宋朝对于抚恤工作的重视,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军队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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