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美的越过租房陷阱?

“刘老师,租个房子我又被坑了!”

“常青老师,租房那么多陷阱,怎么破?”。。。

对于租房来说,就房子本身而言,一般的“陷阱”无非就是房间的物品的好坏,是否有以次充好的情况,这个问题只能通过我们的仔细检查来规避。另外要注意欠费的问题。我先说说帝都租房的“规矩”,北京租房一般起租至少半年,正常都是一年,一般付三个月房租和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就是传说中的押一付三。当然,有的房东也可以协商付款方式。押金到租期满,可以退回给租客。

>>>>通过中介可以适当避免风险,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时间成本,前提一定要找正规的中介公司。首先选定地段或小区,尽可能多找几家中介,因为每家中介公司的房源是有限的。

>>>>一定要分清楚两类房屋中介:一个简称中介,一个简称代理(房屋代理中介)。不论你是通过什么途径找到的房子,只要最后跟你签租房合同的是一家公司(而不是个人),租金也是交给一家公司,你就正在跟代理打交道,那么你就要多加小心了,被黑的概率飙升。(新型的大型房产公司旗下的**公寓类刨除在外)

>>>>如果本人不能到场签合同,又要把房子定下来。首先,让中介和房主协商先定房子,再约定一个和房主签合同的日期是否可以;房主同意但此时不能到场签定金合同,此时需要房东本人写的委托书、可以证明产权的原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等。

>>>>房屋租赁合同中,注意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每月租金、租期、押金、房东交付给租客的电器家具清单(防止租期结束后,房东要求租户进行赔偿)等。一般北京房东会承担物业费以及取暖费,在合同中费用分担问题也要写明。并且“定金”要直接打给房主,并保留好收据、短信、录音等。

>>>>还有一种情况——转租,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二房东,一般是个人原因想退租,又怕付一个月的违约金,所以转手租给另一个人。

这里会存在三个风险:

1.房东不承认曾经租房给二房东;

2.二房东要搬回来住;

3.房东想收回房子;

如果你真看上了一个房子,但又只能跟二房东签租房合同的话,要仔细查看二房东跟真正房东的租房合同,以及是否有房产证复印件以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由于二房东是个人,所以出了问题能找到人是非常关键点。如果你对二房东的身份辨认很难,又特别想租这个房子,就一定要做好押金打水漂的心理准备。

>>>>啰嗦一点,特别强调的是女性朋友,尽量不要选择夜间独自跟中介看房,无论白天还是夜晚最好有人陪同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