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上周定稿——多头存管被取缔

今日,据互金咖独家消息称,权威人士透露《P2P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已于上周正式定稿,文件有望在年底前正式下发。

在今年8月份,银监会曾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五章26条,对于银行对接P2P资金存管业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如今4个月过去,《指引》终于正式定稿。据悉,定稿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多头存管被取缔

定稿中规定,一家网贷平台只能选择一家存管银行,今后多存管模式将被取缔。

此前有网贷平台同时接入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以此规避银行对平台资金交易的全面监测,今后这种情况将不被允许。

而侃财妹发现,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该项规定。


存管人技术开发可外包

在存管人资质要求方面,定稿将『具有自主开发、自主运营且安全高效的网络借贷存管业务技术系统』改为『自主运营和自主管理』,删除了『自主开发』这一点。

而征求意见稿则要求存管银行能自主开发存管业务技术系统。

然而照现下的条件来看,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普遍为中小银行、城商行,工行、农行等大型银行则很少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具备自主开发技术能力的大银行不愿开展业务,愿意开展业务的中小银行、城商行却不具备自主开发技术能力。

因此,定稿作出的修改,必是征求意见稿征求银行意见阶段取得的重大成果。

据权威人士透露,监管层认为,在不影响银行独立从事资金存管业务的基础上,银行可将支付通道和系统技术搭建等环节外包给服务经验成熟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和技术服务公司。


联合存管被毙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督责任,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此条款在当时已被业内人士解读为联合存管模式将不受监管认可。

定稿则明确了该项条款,不外包不是指技术不能外包,而是指银行存管责任不能外包。说白了,就是网贷平台以后不能再搞联合存管了。


该定稿下发后,必将对多家平台和第三发支付公司产生巨大的影响。据侃财妹了解,富友支付、连连支付、通联支付、汇付天下、中金支付等多家支付公司均与银行合作开展。

此外,北京、广东、江苏等地的网贷平台统一存托管的制度也将受到冲击。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开发了一款名为存管通的产品,该产品以北京市网贷协会作为参股人之一,联合三家第三方支付平台联合开发的一个系统,相当于第三方支付和银行的联合承办公司。具体方案为,监管部门联合网贷协会为银行推荐可加入存管的网贷平台,达成合作意向后,银行为网贷平台开通专用的企业一般结算账户,并授权存管通向银行该账户的资金划拨指令,网贷存管通系统负责发起账户资金及交易核验,支付公司提供支付通道,数据会定期上报给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