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消息,11月24日上午9点,『e租宝』系列案的非法走私贵重金属、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在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侃财妹了解到,此案涉及非法走私金条共计1239条,125530克,按目前的金价计算,合计金额逾3600万元,主要用于筹集钰诚集团在境外设立的东南亚联合银行储备金。
不仅如此,为了将钰诚集团招聘的数名员工运送至缅甸,钰诚集团还协调资金150万元,由普洱华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车辆,作为非法出入缅甸的交通工具。
而据『e租宝』案件以往的侦查结果来看,这些走私黄金和协调资金无疑都来自投资人的投资款项。
据公安机关的材料显示,2015年9月15日,孔艺尧、邵登辉、郭勇、刘金海与陈智强等人,按照钰诚国际控股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的授意,在山东某公司,订购加工不同规格的金条25120克、33510克、33500克、33400克,合计125530克,并要求在金条上印刻『东南亚联合银行』字样。
而这个『东南亚联合银行』位于缅甸佤邦,就是一个弹丸之地的小银行,被丁宁宣传为『e租宝』增信工具的『国际银行』。所以,到了金条印刻完毕以后,丁宁需要将金条运到缅甸佤邦。
在2015年10月3日,孔艺尧召集邵登辉、刘金海、郭勇三人到山东某公司,将所订购的金条1239条,放入皖CYC663牌号的黑色路虎车内,并驾该车前往云南景洪市,与宋在庆汇合。
这位宋在庆正是深谙『走私之道』的能人。在宋在庆的带领下,五人将该批黄金运至云南省长垣县,并于次日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将黄金走私至缅甸。
除了安排非法走私黄金,宋在庆还安排『偷渡』。数据显示,2015年6月至11月期间,宋在庆多次安排人员和车辆,将钰诚集团招聘的数名员工非法运送出、入缅甸边境。其中,包括宋在内的5人,页在2015年5月至12月期间多次偷越缅甸边境。
好在2016年1月7日,缅甸佤邦财政部将涉案的财务移交普洱市公安局,其中包括五人走私至缅甸印有『东南亚联合银行』字样的金条共计1205条,118530克,按照目前金价计算,此批金条市值逾3400万元,或成为『e租宝』投资人的赔付款项来源之一。
另外,该案尚未宣判,侃财妹将持续关注后续『e租宝』案件的审判以及追赃情况。
来源:整合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