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有关动物园的消息引起了大家关注。报道称,丹麦哥本哈根动物园决定处死一头18个月大的雄性长颈鹿“马里乌斯”(Marius),理由是由于欧盟规定不得近亲繁殖动物。这一决定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动物保护组织和民间人士纷纷表示抗议。
那么,为何哥本哈根动物园要做出这一决定呢?
首先这一做法并非无理可依,哥本哈根动物园的决定是基于欧洲动物园与水族馆协会(EAZA)的有关“动物繁育计划”所做出的。而“动物繁育计划”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保持动物园饲养动物的基因多样性。
和一般人对动物园的认识不同。动物园并非一个单纯的动物展示场地,而更重要的是,动物园是一个保护和维持动物基因多样性的场地。所谓基因多样性,简单的说就是同一种动物由于在自然栖息地具有不同的种群,因此各种群间具有基因上的差异。这一差异就是基因多样性最主要的来源之一。对于动物园来说,需要做的是尽可能的收集这具有些差异化的基因的个体,加以保持和延续。然而,动物园的承载量毕竟有限,不可能无限制的增加动物数量,因此需要对具有某种特定基因型的种群数量加以控制,毕竟,这一基因型个体数量的增加,对于基因多样性的保护意义不大,而且耗费资源,实质上降低了对其他动物保护饲养标准。而且若发生杂交,反而不利于基因多样性的保护。事实上,控制动物种群数量是各国动物园的通行(并且合规)做法。每年都有数百头甚至更多的动物园动物,被以安乐死或避孕的方式,来进行数量控制。正是基于这一原则和惯例,哥本哈根动物园做出了这一决定。
让人们感到不适的,主要来源于无辜剥夺一个生命个体而带来的道德上的落差感。那么,为什么不采取野放或交换到其他动物园的方式来处理呢?首先对于野放来说,这头长颈鹿是动物园内降生和长大的动物,并无野外生存能力,如此野放将很难存活。并且,即使存活,它和其他长颈鹿的交配对于野生种群的基因多样性构成威胁。而交换到其他动物园,这不符合EAZA的章程。EAZA章程规定,该协会动物园只对动物具有管理权,而无所有权,因此不能将这头长颈鹿交换或贩卖给其他不符合其规范的动物园。
现在看来,在保护基因多样性这一根本目标下,可以采取的方式就是安乐死或避孕。通常,欧洲多采用安乐死(这也是EAZA的推荐方式),而美国等国多采用避孕方式。安乐死优势在于根本上减少“不合规”个体数量,提高动物园效率,劣势在于公众舆论压力。而避孕的优势在于不剥夺该个体生命,不会带来太大舆论压力,劣势是动物园不得不为这个个体采取避孕或单独饲养等措施,增加动物园运行成本。那么,哥本哈根动物园将选择哪种方式,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注:根据最新消息,哥本哈根动物园最终采取电击方式对该长颈鹿进行安乐死,并将长颈鹿组织一部分留用科研,其他大部分组织则用来饲喂园内大型肉食动物。看来哥本哈根动物园还是按照EAZA规章行事的。从这一点看,哥本哈根动物园的魄力需要我国动物园进行借鉴。国内很多动物园一味贪多,致使动物族谱混乱,亚种间甚至种间杂交频繁,这实际不利于动物基因多样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