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克和杀马特到底是不是一家人?

朋克是什么呢?太多人都分不清杀马特和朋克的区别。

说到杀马特,我想起一个很讽刺的段子,

「 杀马特强子因为失恋割腕自杀了,她60岁的母亲抱着他放声大哭 :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怎么能让我这个白发人送红橙黄绿青蓝紫发人啊…… 」

所以,以现在的普遍认知来看,杀马特所代表的是一种 另类 甚至是 怪诞 的青年形象。他们通常染着赤橙黄绿蓝靛紫的头发,吹着各种突破重力学规律的 「 刺猬头 」,描眼线化浓妆,挂铁链穿体环,满身山寨奢侈品LOGO,奇装异服,花枝招展,令人咋舌。

简单来说就是,看上去很「 怪 」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这位提问的盆友会觉得他女朋友喜欢的朋克乐队是一群杀马特。因为放眼望去,这支乐队的装扮确实挺「怪」的。

那么到底为什么,朋克们明明是一群操着吉他贝斯架子鼓的人,他们的装扮还会给人一种很「 杀马特 」的感觉呢?

这件事还得从头说起。

70年代的英国,开始从战后的繁荣进入经济危机。伴随贫困率、失业率的大幅提高,到处都是没有背景且无所事事的年轻人,整个英国死气沉沉,人民怨声载道?

这个时候就有人出来搞事情了——一支叫 性手枪(The Sex Pistols)的乐队出了一张唱片,唱片封套大胆地把英女皇的嘴巴用「Sex Pistols」的封条封着 ▼

?                   ( 性手枪也被戏称为 英国女王的噩梦 )

他们弹奏着没有任何旋律的噪音,用布满生殖器的脏话操着现有的规则,操着特权阶级,操着全人类的祖宗,以此来发泄心中一腔的愤恨。

意想不到的是,这种简单粗暴、富有挑衅性的朋克音乐得到了年轻人极大的认同,音乐给了他们一个宣泄对政府不满的途径。

与这种正常人一听就浑身难受的朋克音乐相配,夸张的 朋克服饰 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

对现实不满,充满愤怒的朋克们鄙视精英阶级的高高在上,本着 瞅啥都不顺眼 的原则,朋克们希望通过衣服上的 拼贴 和 破洞 显示自己的 蓝领出身,通过 莫西干发型 和遍体的 铆钉 来展现自己的硬朗和与主流社会的格格不入 ▼

当然,那时候没人会卖这种衣服。没关系,没有铆钉没有拼贴没有破洞,我们全部自己造!

于是,铆钉、拼贴和莫西干发型,成了朋克们 区分同类 和 鄙视特权 的一种装束。

( 在脸上穿孔是朋克风潮,但看起来真的很痛呐 )

( 裤腿塞进马丁靴里才是朋克,裤腿卷起则代表光头党 )

所以说,朋克的精神在于 反抗 和 自由,朋克青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干什么,朋克的那些奇装异服也并不是为了搞怪而搞怪。那么,说「  朋克的装扮很杀马特 」其实有种 本末倒置 的感觉。

因为杀马特贵族少年们似乎并不清楚自己一身奇装异服的意义和美学理论。 头发为什么要竖起来,眼圈为什么要黑,十字架为什么要倒着,铆钉意味着什么……

他们只要觉得够酷够炫,就会一股脑全往身上怼。那样他们才会被周围的人侧目,才不会被人遗忘,才会让他们在这个广阔无垠的世界里显得自己真实存在过,即使寂寞也虽败犹荣。

说白了,他们的装扮与他们的对这个世界的态度一样:迷茫到毫无头绪……

这可能就是朋克与杀马特本质上的差异,简单点说就是, 杀马特只有朋克的形没有朋克的魂。

那也许有人会问,「 我就是想穿的朋克一点,但又不想让不知情的人误会我是杀马特怎么办 」

很简单嘛,没有人规定说朋克们只有铆钉和鸡冠头。在朋克文化的长河里,也出现过其他经典的造型。

如果你看过今年第五季的《英国好声音》,一定会注意到导师席上那个浓妆艳抹、老打断别人说话,且毫不脸红的称自己是“英格兰之花”的中年大叔Boy George。

看他的样子就能猜到他肯定很会搞事情。没错,他年轻时曾在朋克界掀起过一股 华丽娘炮风。

那时的朋克都非常妖孽,雌雄同体 随处可见。男女都化着夸张的妆容,穿成宫廷人物,甚至埃及妖姬、日本艺妓。

如果你有男扮女装的癖好,下次大可以有理有据地说你只是在复古80年代的朋克造型 : )

除了上面说的中性风,衣衫褴褛 的穿搭在朋克界也曾经非常风靡。

90年代的时候,作为重金属与朋克的产物——Grunge( 垃圾摇滚 )的代表人物,Nirvana乐队主唱 柯本 将自己 胡乱穿搭 的穿衣风格变成了一种时尚。他的这种装扮被百万人模仿,成为无数少女思春的幻想。( 虽然我认为他惊为天人的颜值有很大程度的加分 )

在柯本海量的照片里,我们不难发现,要学他的造型其实很简单,所涉及到的单品都是最基本的单品。

辟如 条纹衫、套头宽松毛衣、破洞牛仔裤、针织开衫、格子衬衫、帆布鞋 和 各种眼镜。

这些单品都有一个共同点:旧,要有用过多年的痕迹带来的质感。

( 标志性蛤蟆镜 )

反正Grunge风格就是怎么随性怎么来,怎么舒适怎么来,怎么颓废怎么来。( 我仿佛看到了自己蓬头垢面下楼拿外卖的样子嘻嘻 )

尽管柯本在27岁时就饮弹自杀,但他的传奇至今随处可见,大套头衫、老式T恤依旧炙手可热。而朋克文化也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包括贝克汉姆在2000年用过的莫西干发型 ▼

朋克的别针元素被高级时装吸收,超模Liz Hurley穿着系有金制别针的Versace黑色晚礼服 ▼


随后,Jean Paul Gaultier 、Zandra Rhodes等设计师也纷纷做了朋克时尚的设计,让朋克时尚成功走上了T 台。

各大品牌如Givenchy、MarcJacobs、川久保玲也开始推出自己的朋克系列 ▼


是的,如你所见,朋克变成了一种 时尚,那也意味着它失去了最初的意义。

叛逆,愤怒,凌乱,肮脏,下流 才是朋克服装最初的样子。反观当下,设计师们只是在形式上保留了朋克的暴力美学,却在精神方面进行了净化,除其戾气,去掉了朋克那些让人不安的内容,例如政治元素。

然而,强烈的政治主张 才是朋克的一大特色,少了它,「 punk 」只是一个四字单词。

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