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曾出现荒唐的“共妻令”,到底为了啥?

十月革命胜利后,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维埃俄国诞生。由于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的不同,这个新生的政权一经出现便几乎遭受到全世界主流国家的一致反对,在以资本主义为主要构成的世界大家庭里,出现这么一个号称“推翻资本主义制度,解放全人类”的异端,的确会让大多数人感到心里不是滋味。

苏俄的历史,就是一部俄罗斯人民的苦难史。布尔什维克攫取政权后却背信弃义发动“一月剧变”,导致俄国陷入残酷的内战之中。列宁又与德国签订《布列斯特和约》,使俄国擅自退出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又引发了协约国之间大规模的国际干涉接踵而至。混乱的形势之下,各种匪夷所思的情况不断出现,其中关于革命政权实行“共妻法令”的传闻甚嚣尘上。

布尔什维克宣扬的gong产主义理论中一方面主张将社会资源实行公有化,另一方面认为“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关系是典型的私有制产物,也应当被公有化。也就是说他们宣扬的gong产主义制度,就是要消灭建筑在私有制上的一切,包括婚姻和家庭关系。

因此,布尔什维克们主张没收个人的私有财产以充公,实行“gong产”;一些更为激进的布尔什维克们甚至还以革命的名义宣扬全面摒弃人类应有的个体情感与道德,将两性关系也公有化,实行所谓的“共妻”。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种理论简直令人发指,但不幸的是,在苏俄的这片土地上这种理论正不间断的被实施着,十月革命后不仅大量的俄国有产者财富被无情掠夺,践踏性道德的行为也比比皆是。

在1918年,俄国的许多地方报纸上,赫然刊登出一道《俄国少女及妇女公有法令》。

在苏维埃政权控制的地区中一个名叫赫瓦托夫的布匹店小业主以苏维埃的名义宣布“从1918年5月1日起,苏维埃政权控制下的所有17至32岁的女性应摆脱个人控制的束缚,宣布自己为人民的公共财产”,意即“共妻法令”。

这道“法令”由19段文字组成,通篇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应该在无产阶级领导的新社会中勇敢争取自己享受“性爱”的权利,同时宣称“所有绝色佳人都成为了资产阶级的笼中金丝雀,这必将严重扰乱人类在地球上的正常繁衍”,劳苦大众应该立即行动起来,解放自己的“性束缚”。

“该“法令”堂而皇之的规定:符合17至32岁年龄条件的妇女将被公有化,成为新社会的“公有财产”,所有成年男子将有权按照计划任意同这些成为“公有财产”的妇女发生性行为,但每次不得超过三个小时,且每周不得超过三次。

成年男子想要获得上述“公有财产”的使用权必须首先加入一个名叫“劳动家庭”的组织成为其会员,并从工厂委员会、工会或地方苏维埃领取或办理相应的会员资格证明。拥有家室的会员将其符合年龄条件的妻子公有化的,除按照计划享用“公有财产”外,还应当给予一定的照顾,允许同自己的妻子额外发生一定次数的性行为。如果拥有家室的会员拒绝将符合年龄条件的妻子变成“公有财产”的,那么他将被剥夺享用任何“公有财产”的权利。

同时该“法令”还规定所有成为“劳动家庭”的会员,必须扣除其收入的10%缴入一个名叫“人民后代”的基金,相关管理部门将通过该基金支付给公有化的妇女232卢布作为补偿金,且对其中怀孕的妇女还将发放补贴,对她们所生子女进行抚养直至17岁成年为止,失去劳动能力的妇女还可领取相应的退休金。  

该“法令”一经宣布,竟然受到了人们的热烈反响,尤其是一些好色的无业游民更是对此热衷异常,许多年轻人甚至带着自己的女友找到赫瓦托夫纷纷要求加入“劳动家庭”。 赫瓦托夫买下一幢位于索科利尼基村的乡间木屋,取名“爱宫”,作为“劳动家庭”会员享用“公有财产”的活动场所。

会员们在“爱宫”里每10人安排在一个房间,那些充作“公有财产”的妇女们则被安排在另一个独立房间。会员房间同妇女房间相邻的位置被间隔出了一个可供两人睡觉的小单间。在征得领导(赫瓦托夫)批准同意后,会员可选择一位女士一起住进小单间,然后便可尽情享受性爱的欢愉。

当然了,也有一些不愿成为“劳动家庭”会员的人在支付每次100元卢布的费用后,也可以临时参加到“爱宫”的相关活动中来。赫瓦托夫有时也会批准自己参加“爱宫”的活动,免费“享用”一下他中意的年青女子。如此这般,赫瓦托夫通过实际行动,将“共妻法令”规定的内容大部分认真落实,他通过组织“爱宫”活动并收取基金费用或临时费用的方式敛聚了巨额的财富,达到了财色兼收的火爆效果。

赫瓦托夫及其“爱宫”的“性爱解放事业”平稳进行了长达一个月有余,期间尽管当时国内局势处在一片混乱之中,但“共妻法令”的有组织实施却在俄国大地上如同闪电一般广泛传播并蔓延开来。

一些与苏维埃政权敌对的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报纸也都纷纷转载这一新闻,如在维亚特卡边区,社会革命党人维诺格拉多夫就从《乌法生活报》摘录了赫瓦托夫的“共妻法令”的实施情况,并以《不朽的文件》为标题,转载刊登在《维亚特卡边区报》上,造成全国轰动性的影响。

通过媒体的渲染与鼓噪后,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才意识到了其治下的赫瓦托夫及其行为的不当之处,随即下令将其逮捕并交付审判。

对赫瓦托夫的审判也堪称一时奇闻,造成了极大的争议。为将“共妻法令”这一事件审理清楚,苏俄党政机关派出了一些骨干人员参与到法庭审判的各个环节中来。

主审法官由莫基拉担任,他嫉恶如仇是一位奋战在内战前线的剑术高强的红军老战士,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人数众多的人民陪审员也被要求积极参与到庭审中去。

公诉人由布尔什维克莫斯科委员会妇女部主任维诺格拉茨卡娅和著名的“布尔什维克党医”扎尔金德担任。

而作为被告赫瓦托夫一方的辩护人则由苏维埃国家救济人民委员会女委员科隆泰和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成员拉林一起担任。这样的司法人事配置,竟然牵扯到众多布尔什维克的中高层人士,在当时的各类审判活动中也是极为少见的。

庭审中,两位公诉人分别做了有关赫瓦托夫罪行的表述和认定,要求法庭追究赫瓦托夫的刑事责任,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但公诉人在对被告的指控中并没有表明出苏维埃政权对“共妻法令”本身所持有的相关认识和反对态度,也没有否认在其他地区存在有相似的“共妻法令”正在施行。

轮到辩护方发言时,女辩护人科隆泰进行了以“爱神理论”为根据的长达40分钟的辩护发言:俄国在沙皇的反动统治下,整个社会呈现出自由散漫的特征,而社会伦理道德也在不断沦丧,导致男女关系过于随便,既缺乏道德上的约束,也不存在任何形式上的管控措施,在“爱神的自然催化作用”之下,使得世人普遍举止轻浮,这才会使得赫瓦托夫突发奇想颁布的“共妻法令”存在实施的土壤。但他的本意是符合无产阶级革命思想的,意图在于打破资产阶级对性爱的专属控制,倡导广大人民群众在新社会里按照有序条件下自由的、解放的满足自身性爱需求。

女辩护人不断强调指出,在革命胜利后的俄国那些本属于资产阶级的沉渣陋习还会时不时的泛起,并不会随着新生社会的出现而自动消亡,“共妻法令”的出现正是资产阶级错误的享乐思维作祟,从而使得赫瓦托夫在法令实施中产生一些错误的行径。鉴于赫瓦托夫的主观出发点是革命的,但客观条件却无法更好的满足“共妻法令”所能表达出的真实革命宗旨,赫瓦托夫的行为是超前的,且不具备主观恶意,但确实存在一些不当之处,因此辩护人一致要求法庭对赫瓦托夫法外开恩,判处其无罪释放;但对于其从“爱宫”活动及其他好色之徒手中收取的钱款,则应当给予没收,并上缴国库。

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法官及人民陪审员们却表现的有些不置可否,公诉人也未提出有效抗议。而出人意料的是法庭聚集了很多赫瓦托夫的支持者,主要以女性支持者为多数。

这些被告的支持者们在法庭里高呼“无罪释放被告”、“他是一个好人”、“将公平正义给他”等等口号向主审法官表达着自己强烈的呼吁,有些情绪激动的女性支持者甚至向法庭乱扔臭鸡蛋、烂果蔬和小动物的尸体以表达自己的不满。

在一片混乱之中,法庭最终竟然接受了抗议人群的意见,主审法官莫基拉当场做出判决:被告人赫瓦托夫因犯罪证据不足,判处无罪并当庭释放。但鉴于被告存在敛财等不当行为,没收赫瓦托夫及其“爱宫”取得的所有非法收入一并上缴国库。

就这样赫瓦托夫被无罪释放了,不但没有受到苏维埃政府的实质性惩处,而支持者们还把他视为英雄一般将其迎送回家。可惜好景不常,赫瓦托夫回到家的第二天就被一群无政府主义者给谋杀了,理由是他发布的“共妻法令”内容色情不堪,严重玷污到了无政府主义组织的相关声誉。

虽然赫瓦托夫莫名其妙的获得了苏俄政府的宽宥,又莫名其妙的被人给谋杀了,但他自行颁布的“共妻法令”似乎并没有受到苏俄政府官方的、彻底的否定,反而在那个混乱的年代里,似乎被视作是一个“默认允许的法令”在俄国大地上广泛流传与实施着,甚至一直到1930年,还有一些好色之徒借口这样的“法令”重复实践着赫瓦托夫的“性爱解放事业”!

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发生“共妻法令”如此荒唐之事,成为了后来一些西方国家炒作攻讦苏联制度长盛不衰的话题。

对于“共妻法令”这样敏感而离奇的事件,前苏联史学界曾长期持否认的态度,直到苏联行将解体的20世纪80年代末,诸如《星火》、《论据与事实》等苏联中央媒体才先后披露相关的史实。

而苏联解体后,所有解密的文档也确切的表明,在苏维埃政权刚刚成立的混乱年代里,这样的丑闻并不是孤例,而是广泛存在的一种社会现实。实事求是的说,尚未找到有证据表明当时的苏维埃政权直接颁布或支持实施了所谓的“共妻法令”。

当时新生的苏维埃政权的首要任务是取得内战的胜利,主要精力在于不顾一切的将所有社会资源实行公有化以满足战争的需要,实行所谓的“战时gong产主义”政策,而对其他事务的处理则略显精力不足。

但从其对诸如“赫瓦托夫案件”之类假借政府名义发布“共妻法令”的事后处理结果来看,则并没有对这些假法令的产生与蔓延做到及时、彻底的否定与肃清,这或多或少给后人留下了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存在有意默认或者故意纵容“共妻法令”的印象。

而结合当时苏维埃政权的主要领导人诸如托洛茨基、布哈林、安东诺夫、克朗黛等人来看,他们都是较为激进的革命分子也都曾普遍提倡“性解放”,且他们的私生活确实大都比较随便,可见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者的气质也多少反映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是如何看待“共妻法令”的出现与蔓延的。

也许从这群领导者的角度来看,他们的内心似乎会有这么一种认识——“共妻法令”肯定是不合法的,但多少有那么点革命的味道,也许是合理的。

历史大学堂特邀作者: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