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今我一个大学寝室哥们,做了一件在他看来“浪漫无比”的事情,拉了一条20米长的横幅,从宿舍6楼一直延伸到地上,上面写着“XX,我爱你,做我的女人”,
在女孩的宿舍楼下摆满了一圈蜡烛,蜡烛的形状意为“I love you”,手捧一束“蓝色妖姬”穿着最帅气的黑西装,渴望他心中的那个姑娘,马上下来拥抱他,给他一个最甜蜜的吻…
当初轰动全校,引起很多人的围观。周围的女孩,各个眼睛里都流露出羡慕之情,有人轻声说:“哇塞,真的好好浪漫哦”“这男生真好,要是我男朋友有他一半的浪漫我就知足了”“那女生好幸福耶,有一个这么浪漫这么爱她的男朋友”
我那个朋友听到这些后顿时洋洋得意,心想一定没问题了,他跟我说他那时候只怕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来不及反应…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他所爱的那个姑娘在一片人的欢呼中走下来,向他走过去,他正准备递上鲜花并把刚才背好的台词说给他爱的姑娘。结果那女孩还没等他开口,就先说话了:“谢谢你,我真的好感动,对不起,你真的是一个好人,但我们并不合适”
全场哗然…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还有一个朋友是学美术的,他非常喜欢一个女孩。每当他想念心爱女孩的时候,都会画一副她的素描,当他画了99份的时候,终于鼓起了勇气送给了女孩,表达了自己的爱意。
那女孩的回复相信大家也猜的出来“谢谢你的画,画的挺好的,你是一个很好的人,但是我们不适合,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回想下自己或者周围的朋友,一定会有各种各样的失败的案例,至今历历在目。也许有人会说我身边也有很多成功的啊,但你不知道的是,成功之前,那个男人绝对已经吸引到了那个女人,已经产生了“感觉”,所以,他成功了,懂了吗?
恋爱公式:感动→朋友OR陌生人 感觉→感动→情侣 吸引力→感觉→感动→情侣 吸引力→感觉→情侣
(解释公式)如果你们是普通朋友,没有“吸引力”的感动只会把你们的关系推向友谊区; 如果你们只有过一面之缘,甚至女孩都不认识你,不知有你这么一号人,人家可能直接把你拉黑,永不联系,女孩不可能接受一个她一点都不了解的人。
如果女孩对你有了一些“感觉”,你又做适当的做了一些“感动”她的事,她倒是有可能接受你。
如果女孩对你有“感觉”,那必然你对她有一定的吸引力,哪怕你不做“感动”她的事,她依然会接受你,前期是你正确的运用了自己的吸引力,通过我们后续教授的方法,女孩才会真正爱上你,离不开你。如果没有吸引力的前提,哪怕你再真心实意试图去感动女孩,结局就是你们可能成为朋友,这还是好点的结局,甚至连朋友都做不成,就像追求你的凤姐一样。
如果你对女孩有了吸引力,让她有了“感觉”,你想做一些浪漫的事,想感动她,想加深你们的关系。“浪漫法则”是你必须掌握的,意外性和稀缺性为两大组成元素。如果你总是不停的在做一些“感动”的事,那么女孩就没什么值得期待的,如果你也跟别人学习送花送礼物,那女孩也只会感觉到稀疏平常。
总而言之,吸引力是一切的前提条件,它是让女孩喜欢上你的第一步。无论是“感觉”也好,“感动”也好,想得到女孩就必须具备吸引力,否则任何做法都是空中楼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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