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农村变革小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学现象,从20世纪40年代到70年代的中国文坛中,以赵树理、周立波、柳青、浩然、李准及“山药蛋派”作家群为主要创作力量的一代作家,创作出了大量反映农村社会主义变革的小说。
这些小说深刻揭示了这类自上而下的政治变革在中国农村引起的巨大震动和反响,着重表现了中国农民在社会主义变革中的思想转变过程,生动刻画了一系列农村先进人物和落后农民形象,影响深远、具有非常重要的研究价值。
而在这一代作家中,赵树理无疑是最为璀璨的一颗明珠。他的作品《小二黑结婚》、《李有才板话》、《李家庄变迁》、《登记》、《套不住的手》、《三里湾》等在当时的文坛独领风骚,为世人瞩目。
这些作品真实、全面地反映我国农村社会在社会主义变革的全过程,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农村真实的历史画面。
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我国社会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从半封建半殖民社会步入社会主义社会。在农村也出现了一系列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变革,如:减租减息、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等等运动。
这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由封建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转变的过程。这种本质的转变,势必对农村生产结构产生激烈的冲击,使农民心灵的深层处受到极大的震。
那么,在这场社会主义变革当中,农村是如何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农民又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转变身上尘封了几千年的旧思想?
这关系到变革道路、革命方式的问题。
作为与革命运动相伴而生的的一种文学样式,农村变革小说自诞生之日起就被赋予沉重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
我国的社会主义变革运动,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一场自上而下的政治运动,在变革过程中,党和国家的政治权力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没有权力的保证,就不可能取得这一系列变革运动的胜利。党和国家如何正确、有效地实施权力,是革命成功的关键所在。
著名的法国权力理论家福柯认为,权力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谁掌握了权力,而是在于权力是如何发生的,或者说关键在于权力是如何运作的,这就是权力的技术、权力的的策略、权力的机制问题。福柯在著名的《规训与惩罚》一书中,提出了规训性权力。
而厦门大学的陈炳辉在他的论作《福柯的权力观》中说道:“规训性权力是对人的肉体、姿势和行为的精心操纵的权力技术,通过诸如层级监视、规范话裁决以及检查等等手段来训练个人,制造出只能按照一定规范去行动的驯服的肉体。‘规训既不会等同于一种体制也不会等同于一种机构。它是一种权力类型,一种行使权力的轨道。它包括一系列手段、技术、程序、应用层次、目标。它是一种权力物理学或权力解剖学,一种技术学。’所谓权力就是体现为对人的控制、支配,规范性的权力机制就是通过规范化的训练,来支配、控制人的行为,甚至造就人的行为,这种支配和控制不是借助暴力、酷刑使人服从,而是通过日常的规范化的纪律、检查、训练来达到支配和控制的目的,行使权力功能。”
规范化是这种权力理论的核心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