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九卿制是中国古代社会官僚政治制度的最主要内容。
三公之名起于西周,有两种说法,一指太师,太傅和太保,太师是军队最高统帅,又是老师(周代又称乐官为太师,要注意区分),傅和保是辅助、保育。据《史记》说,西周初,吕望(姜太公)、周公旦、召公奭分别任此三职,权高位重。三公在天子年幼时可代摄国政。
另一指司马、司徒和司空。东周以后,三公之职缺而不全。不过这种说法并没有多少人支持。
一般认为周代的“三公六卿”,分别以辅佐皇帝的太师、太保、太傅为三公,以冢宰(总管军政)、司马(负责军务)、司寇(分管刑罚)、司空(负责工程)、司徒(负责民政)、宗伯(负责礼仪)为六卿。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听从李斯建议,建立以皇帝为尊,以三公九卿为中央官制的中央集权制。即三公是辅助国君的三个最高官员,九卿是中央政府的九个高级官员。
所谓“三公”,分别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其中,丞相主管全国行政;太尉负责总揽全国军政;御史大夫则负责皇帝与群臣的沟通并监督群臣。
所谓“九卿”,分别是:奉常(太常、秩宗)卿,掌宗庙祭祀;掌历法、典籍的太史令,掌宫廷医药的太医令,掌经学传授的博士,也都是奉常属官。这既表明,皇帝祭祖的家事,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也表明以前地位极高的巫、史等的地位明显下降。
郎中令(光禄勋),主要掌管宫殿侍卫和皇帝侍从,其属官尚有掌议论的大夫,具有候补官员性质的郎,掌引见、传达的渴者等。
卫尉(大中大夫)卿,掌宫门警卫,其下尚有宫车司马等。吏民所上奏章,四方呈送的贡物皇帝征召人员,亦归其接送转呈。
太仆卿,掌管皇帝车马及御厩马匹饲养,兼管全国马政。
廷尉(大理,作士),最高司法官,廷尉寺是最高审判机关,但重大案件需由丞相主持会审,最后由皇帝裁决。
典客,负责外交事务。
宗正,分管皇族事务。
治栗内史,掌管赋税遥役。
少府,负责宫廷财政。
上述“三公九卿”,是秦始皇创立的秦代最重要的官僚制度,也是中国封建社会前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最基本的内容。
汉代沿用了“三公九卿”的基本构架,但具体名称有所变化。丞相被改为“大司徒”,太尉改为“大司马”,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九卿中的奉常变成了“太常”,廷尉变为“大理”,典客成了“大鸿胪”,治栗内史变为“大司农”等。尽管如此,但其基本职责都变化不是很大。
众卿之下有人数不等的僚属,负责处理具体政务,组成权力执行机构,两级权力机构组成以君权为核心的金字塔式中央行政体制。
秦汉时期中央行政体制尽管有发展变化,但以君权为核心的两级权力机构始终保持着动态平衡,并一直围绕着强化皇权这个核心而运作。
可以说,秦汉时期存在着贯穿始终的、具有完整意义的三公九卿制度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九卿中的大部分官职原本都只是负责皇家家事的奴仆,却纷纷担任起处理国家要务的职责,这也反映出皇帝制度建立之初,皇帝家事、国事不分。
自秦到两晋,历朝历代均以三公九卿制为基本的中央官制构架,直到隋朝文帝创立三省六部制,才宣告三公九卿制的结束。但是,三省六部制仍受到三公九卿制的影响。
实际上,三省六部制形成后,三公九卿一直是存在的。三公因为是虚职,且置而不论,但九卿却是实职。
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其职能曾一度与尚书发生重叠,二者混乱不堪。直到隋唐,二者的关系才分清:尚书六部变为政务机关,九寺五监变为事务机关,九寺五监接受尚书六部业务指导,一直持续到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