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王朝建立以来,就开始存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君王。一旦一代君王去世,很显然,谁都想继承王位。而按照父系氏族长期以来的父系亲缘关系来判定谁最有资格继承王位,很难有定论。如,儿子和父亲显然是血缘关系近的,但弟弟也不远。如,夏朝的王位多由儿子接任,偶尔也有传给兄弟的。商朝的王位大多传给弟弟,最后由最年幼的弟弟再传给长兄的长子,实行这样一种转圈制,有些有趣。
不管如何,这些都是不固定的王位传承方式,十分容易出现王位争夺的情况。如商朝便屡次出现君主的弟弟、儿子争夺王位的情形,甚至弟弟与弟弟之间,儿子与儿子之间,也一样存在争抢。
西周施行的嫡长子继承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宗法制度萌芽于商朝,完备于西周。所谓嫡长子,即女子中的长子。“嫡子”,即妻所生之子,与之对应的是妾所生的“庶子”。“嫡子”中的“长子”才有继承君位的资格,其他的“嫡子”和“庶子”则都没有资格,所谓“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
以嫡长子即宗子为继承人,这一支继承下来的血脉称之为“大宗”,嫡长子之外的诸弟各自继承下来的血脉称之为“小宗”。
可见,“大宗”与“小宗”之间是相对关系。当然,嫡长子之外的儿子们并非一无所获,还是能够获得相应的封地。
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与施行,使周天子不仅是西周王室的宗主,也是天下诸侯的共主,有效地巩固西周王朝的统治。
此外,嫡长子继承制不但适用于天子位的传递,还适用于诸侯位、卿大夫等。诸侯位由嫡长子继承,其他嫡子和庶子封为卿大夫;而卿大夫位也由嫡长子继承,其他的儿子分封为士。以此类推。
表面上看,嫡长子继承制不仅保证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还防止贵族内部在权力继承问题上的纷争,维护了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
秦汉之后,嫡长子制在后来的很多朝代仍然是一个基本的原则,但是很多时候,连皇帝本人想要立嫡长子之外的皇子为太子都不太容易。
秦代,始皇嬴政、二世胡亥、末帝子婴的即位均不是按照嫡长子继承制。
两汉时期,皇位继承就复杂很多。西汉210年间共十一位皇帝。从《汉书》帝纪中统计:除高帝为创业之主,平帝为王莽傀儡外,惠、景、元、成四帝都是以嫡长子继承皇位,文、宣、哀3帝为外藩入继大统,武、昭2帝则是因嫡长子被废而得继位。
东汉195年间,计有十二位皇帝。从《汉书》帝纪中统计:除光武、献帝外,明、和、殇三帝都是因废长立幼而继位,安、质、桓、灵四帝都为外藩入继皇位,只有章、顺、冲三帝基本算是嫡长子继承。
可知,两汉的皇位嫡长子继承制也没能很好地执行。
魏晋南北朝时,政权更迭十分频繁,但是嫡长子即位的皇帝只约占总数的三成。如,身为二公子的曹丕,就是由于其谋略和实力比曹植技高一筹。司马昭就以兄弟的身份继承司马师的位子。
隋代时,隋文帝杨坚废长立幼,隋炀帝杨广继承皇位,是历史上有名的暴君,使隋朝仅两代就亡。
唐代,计有二十一位皇帝(包括武则天),仅德宗、顺宗是按嫡长子继承制度继位的。
宋代十八帝中,仅三人为嫡长子继位。
元代,受蒙古旧俗影响,皇位继承制处于汉制和旧俗之间,嫡长子继承制也并不固定,最终导致频繁争夺皇位事件。
明朝十六帝中,也只五人为嫡出。而清代皇帝更是无一人是以嫡长子身份继承皇位,其采取的是秘密建储的继承度。
总之,在整个集权社会中,嫡长子继承制都没有也不可能得以彻底执行,而内乱也绝对难以完全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