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宗法制时,为什么只提到西周的宗法制?东周是因为也沿用西周宗法制所以不提?还是因为战乱没有法律?而且西周之前的商的宗法制怎么传位的?
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先要了解什么是宗法制。
宗法制,是为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的分配、继承方面的矛盾,而通过血缘关系确立的一套完整的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
实际上,商代时期也有类似宗法制的制度--家族制,其继承性主要是兄终弟及制,接着才是嫡长子继承制,不过后来主要也是嫡长子继承制。
可见,宗法制的形成一开始就是为避免争夺王位而发生战争。设立宗法,仅能有一个天子,天子的诸子分封诸侯,诸侯的嫡长子也被封为诸侯,诸侯的诸子分封卿大夫,他们的嫡长子也被封卿大夫,卿大夫的诸子分封士,士的嫡长子也封士,士的诸子分封平民,直到奴隶,循环复始。
周灭殷商,宗法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其主要特点是:在严格区分嫡庶、长幼、亲疏的情况下,确立嫡长子的优先继承权,使族权与政权合一,宗统与君统合一。据《左传》载:“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这些便是宗法制的表现。
根据宗法制,在贵族统治阶层内部便形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金字塔式等级制机构。
在这种制度下,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向周王纳贡和朝觐述职,诸侯的军队要听从周天子的调遣,保卫周王室,随从作战。在自己的封地内,诸侯可以将封地再分封,让自己的亲族做卿大夫。卿大夫也可以再将土地和人民赐与士,他们同样要向上一级承担纳贡作战等义务。
如此严格的体系,奴隶主的地位得到巩固,对平民和奴隶的统治也得到加强,还方便平民和奴隶对贵族的忠心。
可见,宗法制通过血缘的亲疏,建立起一整套的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的特权一直存续下去。
其次,宗法制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稳定,强化王权,国和家一体化得到增强。可以预防族人利用族权来侵犯君权,还解决了政治经济等因素在统治阶级内部出现的矛盾。
再次,宗法制也是为集中自己家族的统治,使财产土地不被轻易掠夺,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
最后,宗法制对中国社会产生深刻影响。如重视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等积极方面的,利于社会安定,使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当然,宗法制也存在消极方面的。如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划分尊卑,而个体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等,更与如今平等和法制意识背道而驰。
不过,到了东周时期,由于周王室衰微,许多诸侯内部发生纷争,违背宗法制准则,且很多诸侯还是周朝的方伯。
如此一来,宗法制就没有了实行的榜样,逐渐衰微。因此,不能说东周没有宗法制,而是西周的宗法制更稳定,更加完整。东周时期的战争由于社会制度的影响,因此基本上是诸侯国之间发动的战争,而诸侯国内部还是很稳定的,国法照样可以正常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