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初中语文语法教学,经历了怎样的发展脉络?

对于初中语法教学在语文教学中的地位的认识,我国语文教育界经历一个曲折的历程。曾强化语法教学对于提高语文能力的作用一度流行,但随着语文课改的实施,在语文教育体系中,以往的语法教学受到“淡化语法教学”的教学理念的严重冲击。

初中语文语法教学一度被重视,又一度被冷淡,反映人们对语法教学的孜孜探索,也反映出在当今新课程改革下,语法教学仍是语文教学中最具争议的焦点之一。

自上个世纪50年代至今,对在初中语文教学中是否要进行语法知识教学这个问题,经历了从“强化”到“不教不学”的过程。

1954年开始酝酿讨论“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两年后定稿并且公布,并以此为理论框架编写语法教材。

当然,当时我国还受前苏联语文教育影响,中学开始分“文学”、“语言”两科科目系统教学,因此语法教育与文学教育处于并驾齐驱的地位。

此后尽管取消分科教学,但在中学语文教学中,语法内容仍占相当比重,教师和学生也高度重视语法教学。

1984年,相关教育部门公布了新教学语法系统“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尽管如此,在每一册中学(初中)课本中,都有汉语知识内容,从语素到句群各级语法单位的内容,且内容全面、系统、详细。

实际上,从我国语法发展史看,我国的语法研究不仅指导语言实践,还促进语文教学,普及文化,对中学语文教学和学习都起到较大作用,语法教学仍得到极其重视。

到了80年代末期,在语文教学中,对语法的重视可以说到了极端的地步,语文课甚至就是语法课,结果可想而知,因语法枯燥乏味,很多学生对学习语文失去兴趣,甚至厌倦。

进入90年代,很多人认为语法教学“高耗低效”,并归因于语法教学的失误,逐渐出现“课堂教学淡化语法”的呼声。

当时颁布的新课程标准,明确提出有关语法教学的要求:“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法知识,但不必进行系统、集中地语法知识教学。”

新课程改革的重点之一,即改变语文课程过分强调语法知识的讲解与传授,即:淡化语法教学。

其实,这就是是课改的目的,也是语文教学的必然趋势,是一条可执行的有效的措施。

但是,在实施新课程改革的今天,不少教师对此却产生片面的理解和认识,他们的思维过程是:淡化→不重视→不必教,最终使语法教学内容一减再减,教学要求一降再降。

如此一来,语法教学在力求语文教学的功利性、工具性,围着中考、高考指挥棒转的教师和学生的心中的地位可想而知:非“淡化”而是“淡忘”甚至“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