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行、撕衣、暴力执法,我在地铁上没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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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

但成年人的世界有“易容”。你分辨不清每个人面具之下,隐藏的是不是恶鬼的心。

昨天,西安地铁事件暂时落下帷幕,但是这件事情,还远远没到结束的时候。

保安施暴,乘客围观,女性撕心裂肺的尖叫,场面难看到了极点。

姑娘的裙子被撕开,身体裸露,只剩底裤。这是犯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儿?

其实事情的始末已经被绝大部分人了解了。

8月30日,一女子在地铁上打电话声音大,被一男子辱骂“女流氓”,后上升为肢体冲突,并将女子雨伞打断。

保安到场后,女子要求男子添加微信“赔偿雨伞”,就在这时,保安突然发难,将涉事女子强行拖拽下车,期间将女子衣物撕破,随身物品散落一地。

女子瘫坐在地,衣不蔽体。

后据目击者说,女子是因与领导电话中发生争执,才导致言语声音较大。

一天后,官方发布了一条声明,轻描淡写地说道:“带离车厢”。

难以服众。如果此番拖拽,也算“带离车厢”,那撕破乘客衣服,是不是也能成为“保护围观群众安全”?

况且,我只想问一句话:是谁,赋予保安“暴力执法”的权力的?

保安从什么时候开始,拥有了“执法权”?

保安的执法权,大多是所属公司赋予的“不正当权力”。

而我们所看到的浮于水面的执法保安,大多也是拿着萝卜当大棒,徒有其表罢了。

而这种旗号的核心,大多是“打着正义标语下的极端暴力”。

但这居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以暴力行为彰显正义。整个事件,从保安开始,到官方回应,似乎给自己打了一个绝美的标签:我是正义的,我所做的一切就都是正义的。因为我在维持秩序。

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退一万步讲,哪怕女孩真的有错,那保安为什么单单只拖拽女孩,而不去拖拽男人?难道就是因为“女性好欺负”?

别闹了,没有任何一条法律,直截了当地承认了保安拥有执法权。唯一有执法权的,仅仅是公安部门及以上的机构罢了。

那既然没有,保安又为何如此嚣张?我想大概也是因为“我们都是弱者”吧。没人去管,也没人敢管。毕竟我们不知道,当我们插手之后,我们会不会也倒在地上,被人拖拽。

于是,这名保安就更加嚣张了。

西安地铁事件中的保安,是彻头彻尾的错误者,法律的践踏者,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在此次事件中,我极度支持当事女性上诉、维权。

西安地铁标语

虽说我看到的视频不是全部,可能了解到的情况并不是那么的全面,但先不说女子到底和老人有什么误会或是矛盾,单单对于保安的做法,在这个社会是可以的吗?

就算女子真的不对,并且扰乱了公共秩序,报警就好了,警察会给予女子相应的处罚,保安又凭什么越级代办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此次事件中,好像也没有一个绝对的正确者。有的,只是谁的错误更严重。

而这也同样引申出一个话题:目前的社会安保人员,在我们眼里,到底是什么地位?

其实在大部分人眼里,保安,就是个底层的工作。包括街头巷口维持秩序的大爷大妈,我们好像也从没当回事过。

似乎我们与他们相比,天生就高他们一等。这也是冲突的根基。

当我们在公司楼下,遇到死缠烂打让你出示健康码,而你快要迟到的时候,你往往不会想这是他们的本职工作,而只会想:弱智保安,害得我迟到。

当你在小区门口碰到不让你进门,因为你没带出入证的保安时,你不会想:我没带,他不让我进是正常的。而只会想:弱智保安,老子是业主,你凭什么拦我?

当你在红绿灯口,差一秒没过的了马路被红袖标老奶奶拦下来时,你不会想: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而只会想:你不就是个维持秩序的吗?

然后你就会觉得:MD,这些人都是弱智。毕竟你认为:大家都是普通人,你也没有权力管我。

这时候,这些社会秩序的维持工作者,也会很莫名其妙:我管你们,你们不领情,我不管你,你又说我们不作为,你说我要怎么做?

而当你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冲突自然而然就出现了。

其实,哪有什么高人一等低人一等,大家都是老百姓。

如果把这些维持秩序的工作者,换成一个个警察叔叔,你看看你还会有反抗情绪吗?

所以说,一切的原因,归根结底到一个词:情绪。

说回到本次地铁事件。

还是那句话,三方都有错,不管是男人,女人,还是保安。

不同的是:谁的错误更大,谁的情绪更激烈。

如果非要基于三方分析的话,我认为,女孩在地铁上大声喧哗,是不对的。但是是有原因的,因为她在公司、领导那里受到了委屈。

男人也是一样,他觉得女孩大声喧哗,吵了他的清净,他也不会关心你是否事出有因,只是觉得:你的烦心事,为什么要影响到我?于是悍然出手,打断了雨伞。

而保安,我也不相信他会在没受到言语刺激的情况下,突然出手。因为既然保安能够到场,目的就一定是:调节矛盾,淡化问题的。但没办法,既然你动手了,那你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总结来说,女孩有错,但错误不大,最起码没有影响地铁正常行驶。

男人有错,错在不该动手,激化矛盾。

保安则错误更大,不仅动手了,还让女孩衣不蔽体,更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这已经不能用错误来形容了。

不过在今天发出的一则通告。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这算什么?

我没办法评判。可能是和解了?也无从考证。

但从个人观点来说,我只想到了一件事:不要让情绪,引导你的判断。

退一步海阔天空的事情,何必纠缠个你对我错?

你可以冲冠一怒,也可以和气生财。

有的时候,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与口头之快,不然,下一个被拖拽的,可能就是你我。

最后,我希望本次事件,能有一个明确的是非评判。不要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要放过一个坏人。

无数双眼睛在盯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