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战败两次崛起,德国模式是怎么形成并成功的?

二战后的“德国经济奇迹”,离不开联邦德国首任总理康拉德·阿登纳和美国的“马歇尔计划”。但单以本国经济体系来看,瓦尔特·欧根和路德维希·艾哈德是两个关键人物。

德国的经济复苏以及快速崛起,根本上来自欧根和艾哈德设计和推动的社会市场经济。欧根是德国弗莱堡(又译“弗赖堡”)学派的创始人,是社会市场经济思想及理论的创立者(详细请参阅智本社音频经典解读——瓦尔特·欧肯《经济政策的原则》);艾哈德是战后德国重要的政治家、改革家,是社会市场经济政策的设计者和执行者,被称为“德国崛起之父”。

二战后,德国满目疮痍、断壁残垣、四分五裂,经济已崩溃,政治被接管,国家被肢解,很多德国人对未来感到迷茫和绝望。

他们经历过德国历史上巨大的民族苦难和经济忧患。从德意志帝国、一战、战败后的魏玛共和国、纳粹德国、二战,到战败后的联邦德国,这一连串大起大落、大开大合的短暂历史,极大地冲击了这代人的思想灵魂和民族情感。

日耳曼,是一个善于思辨的民族。这个国家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哲学体系以及文化精神,诞生过尼采、叔本华、黑格尔、康德等一批杰出的哲学家,他们不喜欢人云亦云、鹦鹉学舌。

在一战前,即欧根求学时代,德国经济学界流行李斯特开创的历史学派。这个学派否定亚当·斯密建立的古典主义,漠视经济学的普适性以及经济的一般规律,强调“德国特殊论”,推崇德国道路,反对经济自由主义,主张用国家手段干预经济。

德国历史学派的主张显然在“独立自主”道路上玩脱了,成为德意志帝国的统治工具,最终走上了支持国家主义扩张的庸俗之路。

欧根在莱茵弗里德里希-威廉大学学习期间,也受到德国历史学派的影响。一战后,欧根发现德国历史学派将德国经济带入灾难性的误区,且对当时历史罕见的恶性通胀束手无策。于是,欧根果断地抛弃了历史学派的传统,赴波恩追随当时德国极少数反对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海恩里希·迪策尔。

在迪策尔的指导下,欧根大量吸收了古典主义理论,并形成了一套折中主义的经济主张。他在调解历史学派和奥地利学派的方法论大论战中获得了启发,最终提出了“竞争秩序”理论,走了“中间道路的经济政策”。

1939年,欧根发表《国民经济学基础》,标志着竞争秩序理论的形成,以及弗莱堡学派的成熟,也奠定了他作为弗莱堡学派主要创始人的地位。欧根的“竞争秩序”理论,便是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政策的理论基础。

欧根解释,竞争秩序是一种“有运作能力的、合乎人的尊严的秩序”。用他本人的话来说就是:“要求遵循经济的客观规律性只是竞争秩序的一个方面,它的另一方面在于同时要实现一种社会和伦理的秩序要求,将两者紧密结合正是竞争秩序的优势。”这种秩序既符合市场规律,又关照人的伦理。

欧根认为,公权和私权都可能滥用,从而危害经济自由。他强调,要维持竞争秩序,就必须制定一部经济宪法,通过经济宪法来约束公权和私权的滥用。

实际上,欧根的竞争秩序,试图超越当时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形成“第三条道路”,即通过经济宪法约束市场行为与政府行为,保障市场自由竞争,提高政府管理效率。

所以,概括起来,竞争秩序的首要前提是制定一部经济宪法,其次是维护市场自由竞争。

欧根对经济宪法的强调,与弗莱堡学派的构成有关系。弗莱堡学派是由欧根代表的经济学家阵营和欧姆代表的法学家阵营共同组成的。这一跨界组合,促成了“经济宪法”主张,强调用法律来约束政府,保障自由经济。

在欧根看来,市场自由竞争的关键是“有运行能力的价格体系”。欧根极其提倡价格机制,欧根制定了经济宪法的七大原则,其中第一原则、最重要的原则就是价格体系。

欧根认为价格机制正常运行,才能保障自由竞争;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任何经济政策都会失败。欧根吸收了古典主义倡导的自由主义思想以及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欧根对自由的定义是“无权力依附关系”,自由受法律保障,而非公权力干涉。

在纳粹统治期间,欧根就是一个反纳粹主义者,他深刻的感受到纳粹政府的强权对自由市场以及个人自由的破坏,极其渴望通过法律来保障自由。欧根的秩序竞争,也因此被称为“秩序自由主义”,或叫“联邦德国奥尔多自由主义”。

欧根主张的自由竞争,与其好友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相近,但经常被人误解。人们不小心将这类市场自由主张,等同于亚当·斯密以及古典主义推崇的“自由放任”、“小政府主义”。

其实恰恰相反,欧根与哈耶克(详见哈耶克的《自由宪章》)都反对“自由放任”,他们强调用“宪法”来保护自由市场,管控私权和公权作恶;同时倡导有为政府。

二战后,即1947年,欧根、哈耶克、弗里德曼等30多名学者在瑞士成立了著名的蒙佩勒兰学会(又译“朝圣山学社”),这是一个宣传新自由主义思想的世界性组织,欧根为第二任会长。

第二年,欧根在国内创办了《奥尔多,经济与社会秩序年鉴》,以宣传“竞争秩序”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聚集了当时德国一批杰出的经济学家,其中包括艾哈德。

1950年,欧根应伦敦大学之聘赴英讲学,但不幸感染风寒病逝于伦敦。所以,欧根没有实际参与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但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思想、理论以及施政方法。欧根曾计划撰写一部“经济宪法”,但最终成为遗愿。欧根去世之后,欧根夫人与欧根的学生恩塞尔根据欧根的遗稿编辑出版了《经济政策原理》(1952年)一书。这本书明确指出,如何制定一部“经济宪法”。

除了建立一套完全竞争的价格体系外,还包括保持币值的货币政策;保障私有产权制度;开放自由市场,废除一切行政干预的禁止和限制;保障订立契约的自由;责任原则,凡负责经营者均应承担负债的责任;经济政策必须保持长期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每一项,对中国来说,都极为宝贵。

欧根之后,弗莱堡学派重要成员——艾哈德,成为“自由秩序”理论最关键的执行者。

艾哈德,是二战后联邦德国最重要的两大政治人物之一,另外一位是联邦德国第一任总理阿登纳。阿登纳擅长政治与外交,艾哈德负责经济改革,这两位被认为是“德国经济奇迹”的缔造者。

二战后,艾哈德历任德国巴伐利亚政府经济部长、德国英美占领区经济署长、联邦德国经济部长、副总理、总理。在这个连续、完整、持久的政治生涯中,艾哈德一手设计并推行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地执行了欧根的主张,做到了欧根强调的“经济政策必须保持长期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艾哈德第一个成就就是,在担任德国英美占领区经济署长期间,推行了货币改革,成功终结了市场价格的混乱以及市场交易的僵局,为德国经济改革及复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这一改革,恰恰是欧根“竞争秩序”中最核心内容:一套自由竞争的价格体系、保持货币价格稳定以及货币政策目标优先原则。

欧根、艾哈德这代人经历了一战后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恶性通货膨胀。这是一场历史性的大通胀。一战前,1美元兑4.2德国马克,但在1923年(战后5年),1美元可以兑4.2万亿马克。这次恶性通胀,几乎刻在了那一代德国人基因里,改变了德国经济历史,也改变了欧根的学术生涯及经济思想。

德国人从此谈通胀色变,欧根对通胀深恶痛绝。他在1923年就出版了《德国货币问题的批判考察》一书。这本书是竞争秩序理论的开端。换言之,欧根的理论正是从货币制度开始的。

在欧根的理论体系中,维持货币价格稳定,永远是第一位的。他认为,央行必须把稳定货币作为其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任何宏观经济目标以及其它目标,都要让位于货币政策目标。

他还强调,“坚定不移地把稳定货币放在首位,这样做事实上是对其他政策目标的最大支持,也是对经济发展的最大贡献”。

纵观经济学300多年,没有任何一位经济学家将货币价格稳定提到如此高度,也没有任何一位经济学家以货币政策优先原则为核心来构建自己的理论体系。

但现实中,稳定货币价格,恰恰是化解经济危机、解决经济难题以及重大经济改革的关键所在。二战后的德国经济秩序混乱、价格瘫痪,艾哈德推动货币改革,稳定德国马克价格,犹如在乱麻从中找到突破口,击中问题的要害。

马克改革的成功,是欧根思想最伟大的实践,也是整个德国经济改革以及经济复兴的关键。从此,德国与通胀基本绝缘,除了1970年代滞胀时期,德国经济一直在低通胀的环境下稳定增长。欧根的货币价格稳定及货币目标优先原则,是德国经济几十年“稳如狗”的根本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1970年代美国滞胀危机期间,美联储主席保罗·沃尔克不顾一切地紧缩货币,强势压制通胀,实际上与欧根币值稳定及货币政策优先的主张不谋合而。当时,沃尔克为了控制通胀,很大程度牺牲了经济增长和就业。但当通胀率降低,物价稳定后,美国经济、股市、楼市在最灰暗时复苏,从而开启了几十年的大牛市。这恰恰印证了欧根的理论。

艾哈德对欧根理论的深刻理解以及深度贯彻,很大程度来自对稳定货币价格的高度认同。在德国恶性通胀期间,艾哈德正好在法兰克福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其父母多年辛苦经营的店铺被通胀无情摧毁。这场通胀对德国经济及无数家庭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艾哈德与欧根一样对通胀深恶痛绝。

1948年,按照美英军政府的指示,对双占区进行经济改革。承担议会职能的经济委员会成立了“管理委员会”,下设经济管理局局长,负责具体改革任务的执行。由于前任“出言不逊”激怒了美国占领当局的领导被免职,艾哈德意外地接任了这一职务。

这时,弗莱堡学派经济学家莱昂哈德·米克什,作为艾哈德的助手,主要负责价格和工资政策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货币改革的主要负责人,艾哈德和米克什非常坚决地将推行新马克、稳定物价作为第一目标。在推行货币改革时,艾哈德和米克什很好地执行了欧根两大思想:一是建立经济宪法来约束市场和政府,即通过法律来推行改革,而不是相对随意的政府政策;二是必须建立一套自由竞争的价格体系。

通过经济法律来推行改革,与建立自由竞争的价格体系,在当时实际上是一个问题。战后德国的纺织品、鞋、收音机、自行车、钟表、汽车、打字机、缝纫机、木材、玻璃制品、农业机械等都受到严格的行政命令管制。而通过立法推动货币及价格改革,就意味着基本上要废除这些管制,即法律管理替代行政命令,法律的严肃、稳定替代行政的随意、僵化。

艾哈德认为,任何一项货币改革,都要回到自由市场经济之中,通过法律保障自由竞争机制。具体来说就是,只有放松价格管制,法律规范市场,商品随行就市才会增加供给,才能解决物资奇缺的问题,新马克才能发挥作用。

1948年6月17日,经济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艾哈德和米克什共同起草的“关于货币改革后管制经济和价格政策的指导法律”的草案,即“指导原则法”。当时,议会党团总体上支持艾哈德的立法主张。但社民党从行政管制的党派利益出发,批评艾哈德获得过度授权。

艾哈德在会上回应说,这不是关系到授权法,而是关系到“保护德国货币的法律,一个重建民主自由和基本法权利的法律,一个经济重建的法律。”

会议一直开到次日凌晨,最终经济委员会以52对37的多数票通过了“指导原则法”。其实,这部法律远远超过货币及价格问题,它是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总纲领,是经济政策改革的总路线,是欧根主张的“经济宪法”,推动德国管制经济走向自由市场经济,同时也保障了自由竞争。

19日,艾哈德便迫不及待地通过电台宣布,一大批商品将取消价格控制和管制,只对主要生活资料和煤铁等原料进行管制。

其实,这部法律这还需要州际委员会和美英军事当局的同意。艾哈德这种“先斩后奏”的做法(或是政治博弈的手段)让美英军事当局的克莱因将军极为恼火。同时,艾哈德放开价格管制也损害了英美军政府的配给利益。他以解除职务相威胁,愤怒地质问艾哈德:“你怎么竟敢在普遍缺粮的时候放松我们的配给制?”

艾哈德回应克莱因将军说:“我把配给证取消了,以后唯一的配给证是西德马克。他们会努力工作以赚得这些马克的。”不过,莱克因将军也算“深明大义”,明白艾哈德的改革最终有利于德国走上自由市场经济,允许艾哈德放手去干。

20日,“指导原则法”下的第一项法律货币法,即《关于货币新体系的第一项法令》生效。这标志着货币改革正式开始。

货币法规定,德国于21日开始停止使用帝国马克,采用新马克,即“德国马克”;每个公民允许以1:1的比例兑换60个德国马克;所有存款准许以10:1的比率兑换成德国马克;存款中一半列入自由账户自由支取,另有一半进入固定账户予以冻结;被冻结存款中的70%作废,20%转入自由账户,10%强制购入国债。

改革以后,市场流通的货币量从700亿帝国马克急剧地降为60亿德意志马克,货币量削减了93.5%,这是德国历史上削减货币量最大的一次货币改革。

所有人都在期待这次货币改革以及新马克来终结糟糕的经济状况。

当时的德国,由于受到价格管制,物资奇缺,正常市场上买不到东西,于是黑市猖獗,物价大涨,通胀大爆发;市场上充斥着700亿帝国马克,帝国马克泛滥成灾、犹如废纸,美国的香烟成了最坚挺的货币,不少交易重回最原始的物物交换的状态。市民想办法获得美国的香烟,然后在黑市上购买面包、黄油以充饥。

德国人意识到饥饿、堕落似乎不可避免,一场一战后的恶性通胀噩梦又开始了。

当时,德国记者非常敏锐地指出,德国马克的成败,就看6月21日那天商店货架上、橱窗上是否摆满琳琅满目的商品。

6月20日,德国所有城市的银行门口都聚集着大量忐忑不安的市民,他们排着长龙兑换新马克。

次日早晨,大量市民拿着昨日兑换的新马克走进商店时,他们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各种各样的商品堆满了货架,这些商品仿佛从天而降,商品奇缺突然消失,黑市突然消失。这简直就是奇迹,一场货币改革的奇迹,一场自由经济的奇迹。

当时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成员、经济学家亨利·瓦利希,在货币改革时还在美占区军事当局任职。他是这场货币改革的亲历者,他说:

“……币制改革使德国的面貌日新月异。1948年6月21日,商店里又有了货物,货币恢复了正常的功能,黑市和灰市的作用缩小了……一夜之间,国家的精神面貌大变样。过去人们忧愁苦闷,面露饥色,死气沉沉,终日流浪街头,觅食糊口,现在却生气勃勃,四十新马克(首次兑40个)使他们第一次能够放手采购商品。”

法国经济学家柴克·罗夫、安德烈·毕埃脱曾这样生动地描述货币改革后的变化:

“商店柜窗里的商品琳琅满目,工厂里的烟囱里开始冒烟,汽车开始在公路上奔跑。不管在什么地方,建筑工地上的喧闹声取代了废墟上死一般的沉静。

如果说这种崛起已经使人感到震惊的话,那么这种崛起的突然性更加使人惊讶。随着货币改革这一天钟声的敲响,这种崛起在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就开始了……还在前一天晚上,德国人毫无目的地在城市里到处游荡,以便再找到一点点食品。而一天后,他们只想去生产这些产品。前一天晚上,他们的脸上布满失望愁容,一天后整个民族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于是谁也不怀疑,随着货币改革的实行,德国经济决定性的重新崛起开始了”。

货币改革后的第一年,联邦国民生产总值就翻了一番,第二年就超过了1938年的最高纪录,工业生产迅速恢复到战前的水平。物价大幅度下降,中间虽有一些商人囤积货物抬高物价,但商品自由流通很快又让物价恢复正常。1952开始,生活物价指数只增长了2.1%,此后完全处于低通胀水平。失业率也随之大幅度下降,从1948年的42%迅速下降到1950年的10.2%。


货币改革,只是艾哈德经济改革中的第一步,当然也是最重要的一步。货币改革,实际上已经完全体现了欧根的经济思想以及艾哈德的经济政策理念。

早在1946年,艾哈德阐述了他关于新的经济制度的基本思想:

“如果将来国家遵循着一种既没有社会特权,也没有人为的阻碍经济力量的自然平衡,那么就只剩下供求之间的游戏。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就可以最佳的方式调节各种经济力量的投入并能够调节任何一种失误。相反,国家的命令经济必将取消市场和自由消费。”

欧根和艾哈德的经济思想,常被误认为是过度追求自由主义,与哈耶克类似,甚至将其等同于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有人认为,“社会市场经济”中的“社会”是多余的。实际上,这是对欧根及艾哈德思想的最大误解。正如哈耶克所言:“自由放任,是对自由最大的伤害。”

艾哈德确实非常强调自由竞争,这也是欧根经济思想的基本前提,但他同时特别重视社会功能,主张社会市场经济中的“社会”二字不但不能取消,而且必须大写。他认为,国家起着“法官”和“裁判员”的作用。国家的功能主要是制订规则,并不直接干预经济。

自凯恩斯诞生以来,经济学一直在市场自由与政府干预之间争论不休。今天中国经济学界还为此困扰不已。其实,新自由主义早已解决了这个问题,艾哈德的社会市场经济,有效地将政府之手与市场之手整合在一起。

社会市场经济概念的提出者、弗莱堡学派米勒·阿玛克(受艾哈德提拔,担任过联邦经济管理部副部长)认为,社会市场经济是“一种和平相处模式”(即创造和平的模式),因为社会市场经济使相互矛盾的事物共同为社会所用。

在社会市场经济中“社会”,代表国家及民众监督,具体而言是国会(议会)的立法。通过“经济宪法”共同约束市场私权(垄断权)和政府公权(行政干预以及特权)。如此避免了英法模式下的自由竞争造成的极度不公及贫富分化,也避免了苏联计划经济及纳粹德国经济统治下的直接干预造成的经济失衡及福利损失。德国社会市场经济,走了一条中间道路,也称第三条道路。

从1952年到1958年,德国的GDP年均增长7.6%,失业率由6.4%降至1.7%。1955年,德国工业总产值超过英法两国,跃居世界第二。在社会市场经济政策的推动下,德国经济发展呈现出持续高增长、低通胀、低失业的特点,“德国制造”称雄世界,人们称这一时期的德国经济为“经济奇迹”。

法国经济学家、法国保险公司总裁米歇尔·尔贝尔在其著作《资本主义反对资本主义》将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概括为“莱茵模式”。阿尔贝尔断言,在强势的英美模式面前,莱茵模式所包含的“人文价值”和其社会和谐平等的内涵,仍将具有其顽强的生命力。

但其实“莱茵模式”过度强调社会福利保障,将社会市场经济异化为北欧高福利国家模式,对社会市场经济的曲解。

1957年,艾哈德出版了《大众的福利》(又译《共同富裕》)一书。这本书全面地论述了他的社会市场经济思想及政策,系统地继承了欧根的“自由秩序”主张。

艾哈德强调,社会市场经济政策的基本要义是要处理好经济自由和政府干预之间的关系,即克服漫无限制的自由放任和严酷无情的政府管制之间的矛盾,在绝对自由和集权主义之间寻找一条中间道路。而这中间道路的保障则是“国家”,即国家大法,从而实现社会性的公平与普遍富裕。

纵观经济学300年历史,亚当·斯密发现了市场的力量,凯恩斯发现了政府的力量。但市场与政府都有缺陷,二者互相排挤、对立。到了1970年代开始,新自由主义者们发现了社会的力量(法治的力量,国会的力量)。

他们包括布坎南的公共选择、阿罗的社会选择、波斯纳的法与经济学、科斯的新制度经济学、哈耶克的自由宪章、梯若尔的产业组织,以及更早时期的欧根的竞争秩序、艾哈德的社会市场经济。他们共同主张通过社会的力量,用法律、制度、规则来限制政府公权与市场私权,从而促进资源高效且合理的配置;将经济学命题从单纯追求配置效率,上升到经济效用、社会福利以及个人自由。

新自由主义是经济学的3.0时代,德国是最佳实践者;1980年代后的美国、日本次之,但整体稍微偏右;如今的北欧国家整体稍微偏左。

二战之后,凯恩斯主义在欧美世界大行其道,虽然哈耶克努力批判凯恩斯主义,但新自由主义依然被后者长期压制。

不过,由于弗莱堡学派在德国盛行,以及艾哈德实施社会市场经济政策,凯恩斯主义没能像美军一样攻占德国。德国从而走上了更为理性的第三条道路。

在1948年货币改革之前,德国成立了德国州际银行,也就是德国的央行。随后,艾哈德推动了《证券发行法》出台。根据该法,德国州际银行拥有钞票垄断权和调整各类业务银行最低储备金的权利。这部法律,促使德国央行以及发币权从美英军事当局脱离出来。后来,美英军事统治结束,德国央行完全实现了独立性。这就避免了政府滥用发币权,导致通胀膨胀和债务高企。

欧根极度担心货币政策这一公权力被滥用于谋私利。他曾经说:“一种非自动虚构的货币宪法有被滥用并造成通货膨胀的巨大危险”。艾哈德通过立法确保了欧根的担心不会发生。

通过经济改革,德国形成了由中央银行、全能的银行系统以及银行监督局组成的金融体系。德国确立庞大健全的金融法规体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信用业法》和《德意志联邦银行法》。除金融法规以外,对于银行业务活动还要求遵守其他的相关法律,如《商业交易法》、《股份公司法》等等。

表面上看,德国这套金融体系与美国、英国并没有多大区别,但实际上,德国金融体系与美英存在三大区别:

一是强化金融控制。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英国大幅度推进金融自由化、金融混业发展,极大地放松了金融监管。2008年爆发金融危机之后,奥巴马请出年迈的保罗·沃尔克并冠以“沃尔克法则”试图推进金融改革,强化金融监管。

但是,德国自始至终对金融保持高度的监管力度,德国将金融监管强化为“金融控制”。德国金融混业程度极低,金融自由化受到很多限制,金融企业及银行的杠杆率被控制。

二是货币政策优先。

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西方世界的央行掀起了一场单一制思潮,从政府权力体系中独立出来,只服务于通货膨胀率。

美联储的机制具有相当的独立性,但每当危机爆发时,美联储与联邦政府容易达成共识,采用扩张性的政策刺激需求。2008年全球性经济危机爆发,美国、日本、中国的央行采取扩张性货币政策救市。次年,欧债危机爆发,面对如此态势,德国央行公开反对量化宽松。

货币政策优先,不仅意味着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还强调不服务于宏观经济目标。在货币政策优先原则下,政府任何宏观经济目标,如充分就业、财政融资、债务冲洗、经济刺激、房地产及资本市场调节,都让位于货币政策。如此,政府无法要求央行为其服务,最大限度的保持了央行的独立性和政策优先性。

三是货币数量被控制。

弗莱堡学派还提出货币“区间论”,即将货币供应增长率确定一个范围。1979年开始,前西德央行根据这个理论,采取了货币增长率的区间指标。这是德国马克一直保持稳定且强势的直接原因。

弗莱堡学派还要求央行向公众公布“货币目标”,以稳定市场的预期,并接受公众监督。自1974年起,前西德央行一直实行这种制度,且效果显著。这两个政策,与弗里德曼提出的对货币增量目标固定且立法的举措,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只是弗里德曼的建议并未被美联储所采纳,美联储依然采取凯恩斯主义的相机选择。

历史证明,美元价格的稳定性则不如德国马克。美国还因美元的贬值终结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后来引发1970年代的滞胀危机。

货币是金融的源头,是金融的活水。若源头掐死了,金融市场不可能过度繁荣。

我暂且将欧根的货币政策优先原则以及弗莱堡学派的货币主张定义为“货币谨慎主义”。“货币谨慎主义”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德国金融过度繁荣,同时帮助德国构建了“谨慎”的金融体系——有别于美英金融体系。

货币政策优先以及金融体制,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德国政府的财政扩张。

弗莱堡学派不主张通过物价上涨、增加货币及税收这些办法筹集资金,而是主张利用银行信贷、股票、债券这三种自由市场融资。

在金融体系中,德国央行不支持德国政府通过财政赤字化融资,更不允许通过多发货币、牺牲通胀来增加就业——这一方式符合菲利普斯曲线,在上个世纪60年代的美国极为流行。德国政府只能努力发展实业经济来实现充分就业,而德国央行一直能够维持低通胀。如此,避免人为地制造高通胀或高失业。

同时,通过扩张货币来实现财政扩张的路被堵死,政府只能靠发展经济收取更多税收满足财政需要。如此,避免人为地创造高通胀和、高赤字和高杠杆,降低了经济运行的风险,增强了稳定性。

目前,德国是西方发达国家中经济杠杆率最低的,远低于美国、日本、法国、意大利还有中国。日本的GDP总值是德国的1.19倍,日本的债务总额却是德国的4.94倍。

2008 年至 2016 年,美国和中国均主动加杠杆。其中,美、中杠杆率升幅分别达 23% 和 110%,年均新增债务分别达 1.45 万亿和 2.76 万亿美元。与美、中不同,欧元区年均新增债务为 -760 亿美元,未出现持续地主动加杠杆行为。

2008年之后,美国主动加杠杆没有制造通货膨胀,但推高了股票价格,形成一定的资产泡沫。反观德国,这十年,一直维持着低通胀和低泡沫,金融风险远低于美国。

从货币到金融,再到政府债务。我们接下来看房地产与制造业。

货币政策及金融体制,给德国提供了一个低通胀、低泡沫、低金融风险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助于制造业发展、房地产良性以及解决住房问题。

德国的制造业离不开其原有的工业基础以及人才储备。二战后,大量从前线归来的军人,也成为工业快速复兴的重要力量。但这些条件,英国、法国都具备,如今德国制造业的实力却超过英法两国。

金融过度繁荣容易杀伤实体制造业,遏制技术创新。若金融投机盛行,人人炒股票、炒房,则容易抽空实体资金,造成资金空转,社会风气浮躁,抑制技术创新和制造业投资。美国和中国的实体制造业,某种程度上都受到过度经济金融化的冲击。

反过来合理的金融政策及金融市场,有助于金融服务于实体,促进制造业发展和技术创新。

德国的金融体制无法诞生发达、繁荣的金融市场。金融融资受到一定限制,从而降低了整体经济杠杆,压制了金融投机,有助于金融回归实体。

德国法兰克福,虽然是欧洲第三大金融中心,但其实力远不如与伦敦和苏黎世,更无法与纽约、东京相提并论。2017年德国的股票交易额占GDP的比重为42.38%,远远低于美国的205%和英国的95%。德国国内信贷投放额占GDP的比重只有141%,也低于美国的245%和日本的374.2%。

严格的金融政策以及不如美国发达的金融市场,降低了制造企业的杠杆率,促进企业自主造血和公众回归理性。德国制造企业的债务水平要低于美国、日本,他们现金流比较充足,较少盲目借贷,或采用高杠杆扩张。总体上来说,德国制造业的经营更加稳健,资产负债表更加良性。这有利于制造业企业回归于技术创新,培养工匠精神,降低投机之风。

那么,德国制造企业的资金来自哪里?

股票市场,只是德国制造业的融资渠道之一。由于金融政策,这一融资渠道并不发达。相反,德国大型制造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银行。德国的银行是全能银行,可以持有工商企业的股份。大国不少大型制造企业的股东都是全能银行。由于金融管控严格,德国银行的金融风险相对低,不容易感染到实体企业。反过来,实体制造业发达,又增加了全能银行的信用。

德国公司的治理模式是监事会和董事会,采取“内部管控、分权制衡”的模式。银行给工商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派驻董事会和监事会代表,监督管理层。如何避免全能银行与实体企业股东勾结?

德国公司治理模式中还有一个大特色是职工参与。在监事会中,职工代表往往占到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职位。德国公司发行部分“人民股票”,即职工或公众持有公司股票,使公司成为公众型公司。如今德国奔驰、大众都类似于公众型公司,股权分散、股价平稳及独立董事会稳定。

在这种金融体制和公司治理模式中,德国制造企业实际上是抑制金融工具,重视实体效益。稳定的董事会和分权监督,有利于企业持续稳健经营。吉利公司的李书福通过资本市场成为奔驰公司的大股东,但是未必能够进入其董事会。这在中国乃至美国都比较罕见的。

这就是“德国制造”称雄世界的根本。

这种金融制度决定了德国很难出现像谷歌、微软这种的信息技术创新企业。硅谷企业需要繁荣、高效的融资市场,尤其是风险投资的支持。德国错失了1990年代的信息技术的领导权,也是这种金融体制决定的。

不过,德国依然掌握了当今世界最底层的工业基础,制造领域的高精尖软依然是经济竞争的核心技术。真正的挑战是工业高度信息化、智能化时代,美国制造的优势可能要强于德国制造,美国在风投支持下的高密度创新是德国不具备的。

最后我们看看房地产。

二战后,德国不仅很好解决了住房短缺问题,还保持了房价的长期稳定。套户比从1945年的0.57提高到2016年的1.02,人均住房面积达46.5平。1970-2017年,德国名义房价指数仅上涨2.3倍、年均增速只有1.8%,同期,英国、法国、美国分别上涨52.8、16.1和12.5倍。

在全球波澜壮阔的房地产大泡沫中,德国实属另类。

如何让房地产与住房福利相得益彰,这是全球各国的难题。纵观全球,除了新加坡等小国,大多数国家诸如日本、美国、英国、香港以及中国内地,都执行了房地产市场化政策。

房地产市场化的关键是,需要大规模货币支持。在政治需要、房地产经济的推动下,欧美国家独立性的央行也无法守住发币纪律,容易大规模扩张货币支持住房。上个世纪80年代,日本采用了低利率的货币扩张政策,促使房地产大规模投资,房价快速上涨,最终引发经济泡沫灾难。2000年后,美联储扩张货币,支持布什政府的“住房美国梦”计划,华尔街金融异常繁荣,直接导致2007年的次贷危机。

经济学家说,房价不高,经济才好。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另外一半是什么呢?另外一半是,房价高,经济好,那么发展经济的目的为了什么?

经济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福利水平,如果房价高、经济高,但是民众居无定所也是伪命题。如何才能兼顾二者?通常的做法是采用税收转移支付,比如对商品房尤其是豪宅征税,然后税收用于建设福利房。这种模式比较普遍,但矛盾也很尖锐,容易激化有房者与无房者之间的矛盾。以香港为例,房地产企业、富人、已购房者不希望政府大量建设福利房,政府左右为难,造成社会分裂。

我们看看德国如何解决住房问题?

在二战后,尤其是1950年代开始,德国政府大量建设公共住房,解决了当时战后房屋短缺的问题。

1960年代,房地产进入市场化后,由于金融政策及金融监管,德国房地产金融化、杠杆化程度更低,房产投资规模远不如美日,房产投机被抑制。这就决定了德国房价不可炒得太高。

德国购房以商业按揭为主,辅以独特的住房储蓄,抑制居民盲目加杠杆买房和炒房。德国按揭贷款的首付比例通常在20-30%,国际对比中处于相对较高水平。住房储蓄模式,先存后贷、以存定贷,降低了负债率。德国居民房贷占GDP比重仅36%,居民负债占GDP仅53%,低于其它发达国家。

德国土地是市场化的,德国政府鼓励私人自建房,以及小集体共同建房,采用蚂蚁兵团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这种方式促进了土地及房产充分配置,分散了房源和土地,抑制了投机炒作,同时还低成本地解决了住房问题。

与之完全相反的是香港,香港房地产制度最大的问题是土地国有化,这种制度导致土地无法完全市场化分配,滋生大型财团,垄断土地和房产。

另外,德国鼓励租房,打击炒房。德国政府对交易环节征收重税,对租房进行补贴,对租金上涨进行限制,如三年内租金累计涨幅不得超过20%。全国55%的人口租房住,柏林、汉堡等大城市更高达80%。

德国关于租房的行政调控手段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建立在非金融化、非货币化的房地产市场中。换言之,金融政策抑制了房地产投机、炒作,行政调控才能见效。

房地产的问题其实不是市场化,而是货币化、金融化。房地产需要市场化发展,尤其是土地市场化,但要避免货币化、金融化。如今中国的土地国有化、房产货币化,日本、美国的房产金融化、货币化,都无法兼顾房地产与住房。

所以,在金融管控以及合理的房地产政策下,德国房价一直处于低位且非常稳定,房地产泡沫、债务率以及金融风险都不高,民众有房可住,属于比较理想的房地产模式。

从货币政策到金融体制,再到政府债务、制造业、房地产,我们从历史的脉络,从制度建设的角度,看到了一个国家经济崛起的内在逻辑。


文 | 智本社

智本社 |一个听硬课、读硬书、看硬文的硬核学习社。微信搜索「智本社」(ID:zhibenshe0-1),学习更多深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