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肉食的捕猎活动是古代军队进行军事训练的最早来源,也是人类走上战争的最好预演。不同氏族和部落的原始人类,在因为各种原因走上战争之路时,自然而然的就把狩猎的武器和技巧用在了战争上。
擒获某人在中国古代写作“禽”,意思就是像捕猎禽兽一样捕捉敌人。在中国的周代,组织部落成员在农闲时节进行捕猎也是保持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手段。
《诗经?豳风》中就描写了一个周人农夫的一年劳作。农忙时这个农夫要照顾集体和个人的土地,农闲时他要参加部落中的捕猎活动,捕获的大个野兽需上交集体当祭品,小个野兽自己拿回家打牙祭。我们的祖先也和世界上其他民族一样,把捕猎当成一项可以称道的运动。
中国历史上不乏拿打猎成绩当成是人生一大成就的皇帝。比较有名的例子就是曹操的儿子曹丕,他在自己半吹牛性质的自传中《 典论?自序》中称自己和曹真合作,有过一天猎获兔子三十、麋鹿九头的战绩,相对于曹丕的军事成就这也算是很不错的“武功”了 。
其次就是和兔子有着“血海深仇”的康熙大帝玄烨,康熙声称自己在一天内干掉了300多只兔子,在能够有效射击的白天基本上他两分钟不到就要打死一只兔子。
在冷兵器时代,一个阶层和民族保有强大战斗力的原因之一就是看他们的日常生产生活有多少和战斗有多接近。波斯的大流士国王在自己的墓志铭上自豪地表白他始终是最好的猎人和骑手,可见在波斯人的概念中,好的猎手基本上就等于好的战士。把会猎当成会战也是中国自古以来的常用说辞,赤壁之战前曹操就向孙权发出了“会猎”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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