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阿里曲一这些人要是在明朝会被怎样定罪?

2021年7月31日晚,警方发布公告,当红明星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这条消息对绝大部分吃瓜群众来说无疑是一个“巨瓜”。就在大家还没从吴亦凡事件中回过味时,又一条重量级“大瓜”登上了热搜:阿里巴巴女员工控诉自己遭领导曲一(真实姓名叫王成文)性侵。(注:此事目前还存在一些争议,最终结果以后续警方通报为准。)

在不到十天时间内,接连出现两起重磅性侵案件,这不由得让许多人开始更多地思考如何保护女性人身安全问题。我国刑法对性侵犯罪主要有两项定义,一是强奸罪,二是猥亵罪。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猥亵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人认为现在的刑罚对性侵处罚力度过轻,难以有效遏制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改用重刑就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吗?其实也未必。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如果吴亦凡、阿里曲一这些人要是在明朝会被怎样定罪?

《大明律》是明朝的主要法令条例,它不仅继承了之前历代法律的精华,也为后来的清朝乃至近现代立法提供了重要参考。《大明律·刑律·犯奸》中对性侵犯罪做了如下规定:“强奸者,绞。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也就是说,强奸犯在明朝要被绞死;而强奸未遂者要被施以杖刑一百,然后流放三千里。一般情况下,一百杖刑就能把人活活打死,即便侥幸活下来,流放三千里也基本是有去无回。

此外,古代讲究尊卑有序。如果家奴或雇工性侵主人家的妻女,那结果就是一个字:斩。(注:古代斩和绞都是死刑,但斩的性质更严重。)即便家奴、雇工不是强奸主人家妻女,而是与她们通奸(《大明律》中称“和奸”)或诱奸(《大明律》中称“刁奸”),那结果也是一样。而普通人的通奸处罚是杖八十,诱奸杖一百。

如果在明朝性侵对象是幼女又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大明律·刑律·犯奸》中规定:“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奸论。”这句话中“虽和,同强奸论”的意思是指即便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仍按强奸罪论处。这和我们现代刑法中强奸幼女的规定差不多,只是现代幼女的标准为未满十四周岁,明朝是十二岁以下。考虑到古人婚嫁年龄都很早,所以当时十二岁的年龄界线可能比现在的十四岁更严格。

与现代的法律相比,明朝对性侵处罚算是非常严厉了,但以身试法者依然络绎不绝。原因不是处理力度不足,而是性侵案很多都是临时起意,施暴者往往不会去考虑后果。所以即便提高处罚力度,这种由人性本能驱动的犯罪行为也不见得会大幅减少。而且刑罚是以教育和预防犯罪为目的,以处罚为手段,处罚轻重要兼顾许多方面,不可能像那些敲敲键盘的“互联网法官”那样,动不动就要求死刑起步。

参考文献:《大明律·刑律·犯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