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局发布了一条消息,当地允许猎杀野猪,并且将野猪的禁猎期缩短到了2个月,禁猎期由过去的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调整为3月1日至4月30日。
也就是说,只要不在禁猎期内猎杀野猪,那么猎杀野猪就不会受法律风险。我们知道,陕西苦“野猪”久矣,根据《陕西省野猪种群数量和分布现状研究》的研究显示(2019年数据),陕西全省共有野猪数量128707±16718 只,并且它们主要分布在林区与农耕区的林缘地带,其中秦岭山区、黄龙林区以及关山地区分布尤为密集。
由于陕西境内野猪数量多,并且局部地区野猪数量过于集中,以至于野猪对当地的破坏力非常大,对当地的农作物也造成了一定的伤害,需要定期开展狩猎,以便控制野猪数量,减少对当地居民财产甚至生命安全的威胁。
我们知道,野猪虽然没有灭绝风险,但野猪也是我国“三有保护动物”,一般而言三有保护动物禁止猎杀,否则就会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野猪是个例外,在我国有一些省市地区等允许猎杀野猪,一些地方甚至成立了专门猎杀野猪的队伍,允许持枪猎杀野猪,并且还会每年制定猎杀野猪的数量,比如:婺源每年有300头的野猪猎杀名额。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好,原因是因为野猪的攻击能力超级强,即使有先进的武器,猎杀野猪也需要投入大量的猎犬,而猎犬非常名贵,少则1-2万,多则4-5万,有了猎犬还需要训练,如此才能猎杀野猪。
但是猎杀野猪对猎犬的消耗量极高,婺源一支猎猪队一年损失了上百条猎犬,代价非常高。再加上猎杀野猪非常辛苦,很多人会因此而受伤,从而退出,因此可持续性的猎杀野猪难度非常高。
那陕西将禁猎期缩短到2个月,能够有效控制野猪数量,防止野猪泛滥吗?
野猪为何难以控制?
陕西虽然将禁猎期缩短至两个月,但想要真正控制野猪的数量,还面临着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是野猪的攻击性非常强,野猪虽然是杂食动物,但是成年个体在野生环境下很难有天敌,尤其是成年公猪。这是因为它们皮糙肉厚,力量惊人,即使是猛兽想要制服野猪,也需要下很大的功夫,而有这功夫不如去抓一只战斗力没那么强的食草动物,比如:梅花鹿等,所以如果不是逼不得已,它们很少会攻击成年野猪。
同样的,人类虽然有各种工具,但对于当地农民而言,想要猎杀野猪也没那么容易。一方面是因为当地除了野猪之外还有其他小动物,很难通过下毒或者下套子的方式猎杀野猪;另一方面当地农民手中的工具有限,面对强悍的野猪,人们自保都尚且艰难,更不要说与野猪搏斗。
其次是因为,野猪的繁殖能力非常强,我们经常会形容一个作者勤奋,会说他:“高产似母猪”,由于野猪每胎繁殖的幼崽数量多,所以野猪数量恢复速度较快。在过去时,野猪幼崽存在着天敌,老虎、豹子、狼甚至猛禽等都会以野猪幼崽为食,能够消灭一部分野猪数量,但现如今这些食肉动物数量大幅度减少,当地缺乏野猪的天敌,所以它们的数量不受天敌制约。而人类虽然能够消灭野猪幼崽,但是野猪比较护犊子,攻击野猪幼崽有可能招来野猪的攻击。
更为重要的是,野猪繁殖速度较快,即使当地农民能够消灭一部分野猪,但来年野猪数量又会上升,难以真正控制野猪泛滥。
所以陕西除了要缩短禁猎期外,最好还要针对如何消灭野猪做相应的培训,甚至是组建民间猎杀野猪队。
野猪肉为何无法端上餐桌?
很多网友说,但凡是泛滥的物种,只要能吃,吃货们一定会将其吃到灭绝。陕西省发布禁猎期缩短至两个月后,很多人表示想要去当地尝尝野猪肉。
但其实当地狩猎而来的野猪肉禁止食用,绝不允许被端上餐桌,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啊,野猪的生长环境不可控,它们在生长过程中会接触到很多生物,也会接触到很多病原体,一旦野猪携带着某种病原体,那么这种病原体将可能会随着人与野猪的接触,以及食用而传播到人类身上。比如:非洲许多传染病的源头,就是当地与野生动物的距离过近,甚至会食用野生动物。
另一方面,野猪肉没有经过安全检疫,潜在威胁较大。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有丰富且充足的蛋白质能量来源,比如:人工养殖的肉蛋奶,能够以低廉的价格满足人们的食用需求,所以我们没必要去吃风险极大的野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