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作者 / fufu
编辑/ KY主创们
大家好,我是KY作者fufu。
少女时期,我曾想象自己可以遇到一个这样的人,他可以和我一起在海边看夕阳,在摩天轮的最高处看城市的夜景,再回到家中和我相拥入睡。
是的,“他”。
那时候的想象里,浪漫的事情必须和我心爱的男生一起完成。尽管这些事情闺蜜也能陪着我,但内心总会觉得:和闺蜜一起哪有和心爱的男生一起来得幸福。
过去的我好像从未怀疑过这样的人生:作为异性恋女性,我注定要与男性共度余生,而我的女性朋友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
然而,我事后总会发现,曾经被我认定会与我长期相伴的男性,才是过客,而她们不是。最孤独低落的时刻,支撑着我的,是“她”。
我曾因此而感到怀疑,我对于闺蜜的情感真的仅仅是友情,没有一点爱情的成分吗?可是,一直以来在异性恋环境中成长的我,从没体验过女性对女性的爱情是什么样的。
在女性与女性之间,爱情和友情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我和我最好的朋友相识十四年。我们在同一所中学读书,又约定好到了同一座城市读大学,毕业后,我和她几经辗转终于结束了异地状态,我在城西,她在城东。找到机会我们就去对方的家里住上一两晚,十指相扣着入眠。
我们之间早就形成了这样的一种默契——我们在彼此心中的地位,是永远高于对方的恋爱对象的。
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觉得我们之间仿佛“并不只是友情那么简单”,因为似乎友情给爱情让位总是理所当然的,而我们不想做这样的让位。
当时我称她为我的“亲生朋友”,因为“朋友”一词不足以承载我们感情的分量,只有加上能与爱情抗衡的亲情,才足以凸显它高于爱情的地位。
只是,那时的我没有意识到,在我试图用“超越友谊”的概念定义我们的关系时,潜意识中对于友情的贬低。
女性主义作者Eleanor Wilkinson (2013) 指出,主流社会里广泛存在着情感阶级(hierarchies of love),即把不同的情感归类并且排出了重要级。比如,亲情高于爱情,爱情高于友情。注:不同文化中可能存在不同的重要级
情感阶级的存在往往来自于社会默认的氛围。比如,当问及一个人的“情感状况”时,我们的回答往往都是“单身”、“恋爱”、“已婚”……在这之中没有考量友情的部分。一个人即便拥有关系非常亲密的挚友,只要没有一个有爱情关系的对象,ta就是“单身”,一个人。
人们对于爱与生活的想象也因此受到了限制,当我们谈到爱时,我们的联想常常是“爱情”,“恋人”;当我们提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脑中浮现的也是与恋人相伴终生的浪漫情景。
在这些浪漫的想象里,友谊之爱常常被人忽略。年少时期的我会牵着她的手走在街头,心里想着那个我想牵起手的少年;失恋的时候,我会躲在她的怀里为自己失去的另一个怀抱而痛哭。我的生命里有很多被标记为“单身”的时刻,以至于我很多恋爱都是为了摆脱这个状态而开启的,可我直到最近才意识到,因为有她,我从来就没有一个人过。
那时候的我总是很喜欢问“爱是什么”,可其实我早就很熟悉爱与被爱的感受了。
我和闺蜜间常有一些只有恋人才会有的行为——高中开始到现在我们一直在用情侣名和情侣头像,从QQ转战到微信,从未间断过;我们会拥抱、亲吻,并约定不和彼此以外的女性朋友做这些事;她和我也都有过因为对方陪男朋友而吃醋的经历。
我的前任也这样抱怨过我跟她的关系:仿佛他不是我的恋人,她才是。
我也常喜欢做一些“秀恩爱”的事,告诉别人我和闺蜜相处的点滴——就好像拥有了一个世界上最棒的恋人一样,我巴不得让所有人知道我拥有一个世界上最棒的她。
英文中有一个概念很好地形容了我与她的关系:Romantic Friendship (浪漫友谊)。在浪漫友谊的关系中,双方拥有强烈的情感联结和身体上的亲密感,既像朋友,也像恋人(Faderman, 1991)。注:浪漫友谊也存在于男性友谊中,但由于女性的浪漫友谊有其区别与男性浪漫友谊的特别性,在本文中仅讨论女性间的浪漫友谊。
除了浪漫情愫之外,部分女性还会感受到来自女性朋友的性吸引力,即便她们自身认知为异性恋。Gerulf Rieger和他的同事们(2016)在研究中发现,有大约3/4的异性恋女性会因为看着另一名女性而感受到性唤起,即便她们自身没有意识到(cited in Barth, 2017)。
可能有人会发出质疑,如果既有浪漫情愫,也有性吸引力,那女性之间的爱情和友情还有什么区别呢?
或许,区别确实没那么大。
我在遇到K的时候,才第一次知道“遇到了世界上另一个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我们在不多的交谈中意识到,我们无需多少言语,就已经和彼此的内心很亲近了。
当我因为她对我说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而快乐时,我感觉自己彻底失去了爱情与友情之间的界限。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敢承认我爱她。我很担心自己的感情中混杂了爱情的成分,而这会毁了我们之间的友谊。
在我们的生活里,已经很习惯将爱情与友情区分开来。浪漫的情愫只会发生在爱情里,而非友情之中。因此,当我对K产生了某种悸动时,我很担心自己对她的爱意属于爱情而非友情。
大部分关系中,关于爱的概念与分类确实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确立我们在不同的关系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然而,一些极其亲密的女性友谊关系,却呈现出了爱情与友情模糊的状态。
美国历史学家Lilian Faderman (1991) 在Odd Girls and Twilight Lovers一书中讲述了女性之间浪漫友谊(romantic friendship)的历史。她指出,维多利亚时期的早些时候,女性间的浪漫友谊还未经过社会的讨论和批判。那时候女性之间不会刻意区分她们之间的感情究竟是友情还是爱情。如果两个人互相依赖,感到亲密,她们只需要让一切自然而然地发生就好了。
她们中有些人依旧会和男性进入婚姻,有些人则会选择与自己最亲密的女友共度余生——作出这样的决定并不是因为她们认为彼此的感情是爱情而非友情,而仅仅是因为她们渴望彼此一生的陪伴。
与因为无法区分爱情和友情而感到苦恼的我不同,她们之间的爱拥有一种自发性(spontaneity),即允许自己充分体验爱的感受并且为之付出行动,而不用检验和审视自己的爱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试图理解的“爱”是一系列概念的组成——“浪漫之爱”、“陪伴之爱”,或者“激情之爱”。我们常用这些概念来判断自己对他人的感情属于何种,这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对。可是,在我们的心中,“爱”同时也是一种私人化的感受和情绪,关于爱的种种概念并不先于爱的感受存在 (Jackson, 2013)。我们不需要了解和分析这些概念,也能感受到爱与被爱。有时候过于纠结某些感情应该如何区分,也可能阻碍了我们对于内心情绪的体验。
她们是伴侣,也是挚友。图自The Invisibles: Vintage Portraits of Love and Pride
叔本华1851年的著作On Women中声称,女性与女性之间存有天生的敌意,因此她们之间的互相夸赞是非常荒谬的。(…between women it is actual enmity…this is why an exchange of compliments between two women is much more ridiculous than between two men.)
这个观点听起来是不是挺耳熟?这并不是叔本华一人的观点,而是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当中,女性之间的关系都被认为是相当“肤浅”和“虚伪”的。不论是在文学作品,还是影视内容的呈现中,表面姐妹背地捅刀子都是十分常见的女性关系。
即便抛去这些标签,那些亲密无间的女性关系在很多人眼里似乎也只是少女时期的特权,是小孩子模仿大人的“游戏”,模仿成年男女之间的浪漫与亲密,为日后的浪漫爱情与婚姻做的一次“预演”(Furneaux, 2010)。而成年女性则会“有各自的家庭,各自的生活”,仿佛只有和男性的婚姻才是她们生命中的核心。
可这并不是我所体验到的女性关系。
Lilian Faderman在讲述女性浪漫友谊的历史时提到一个让我深受触动的观点。她认为在女性的爱意中(注:这里说的爱意不做爱情或友情的区分),女性真正拥有了主导自己生活和思想的能力。她们不用以成为妻子和母亲为目标,不用以取悦男性为生活的中心,而是依靠着她们给予彼此的爱意而获得了探索自我的勇气。
在女性之间,不论这份感情是爱情还是友情,都不妨碍她们对彼此说出:
“我爱你,想和你共度余生。”
以上。
References:
Barth, D. (2017). Between Friends: Sexuality in Women's Friendships. Psychology Today.
Faderman, L. (1991). Odd Girls and Twilight Lovers: A History of Lesbian Life in Twentieth-Century America.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Jackson, S. (2013) Love, Social Change, and Everyday Heterosexuality. In A. G. Jónasdóttir & A. Ferguson (Eds.), Love: A Question for Feminism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pp. 33-45), New York: Routledge.
Wilkinson, E. (2013). Love in the Multitude? A Feminist Critique of Love as a Political Concept. In A. G. Jónasdóttir & A. Ferguson (Eds.), Love: A Question for Feminism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pp. 237-249), New York: Routle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