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喝酒,真的不关“海边人”屁事?

林心如孕期喝酒惹争议

著名艺人林心如奉子成婚是近期娱乐圈不大不小的八卦热点之一,随后她在归宁宴上亲口承认自己怀孕的消息。

9月20日,林心如被发现在与朋友聚餐中手中拿着酒杯,有网友质疑已经升格为准妈妈的她不应该喝酒,并做出“孕妇不是不该喝酒?”、“喝酒对宝宝不好”的善意提醒。

然而,当事人林心如对网友的善意似乎并不买账,并在脸书上以“海边人好多”回应,指网友多管闲事。粉丝也随之附和,指责“管太宽的人太多”。

多管闲事、管得太宽,用时下流行的网络热词来说就是:“关你屁事”。

那么,孕妇喝酒是不是真的不关“海边人”屁事呢?事情或许并不像多数人想的那样,喝酒属于个人行为,不关任何其他人什么事。

事实上,孕妇喝酒可以导致胎儿发生被称为胎儿酒精谱系障碍的系列健康损害,是事关公共健康和公共安全的社会问题,在某些国家甚至将有可能被列为刑事犯罪。

这是为什么呢?事情需要从胎儿酒精谱系障碍说起。

胎儿酒精谱系障碍

胎儿酒精谱系障碍(Fetal alcohol spectrum disorder ,简称FASD)是由母亲怀孕期间喝酒造成胚胎和胎儿损伤导致的一组出生缺陷性疾病状态。孕妇只要在围孕期,尤其是孕早期喝酒,哪怕是少量都有可能导致流产或发生FASD,饮酒量越大,风险越高。

FASD包括以下三种状况:

1. 胎儿酒精综合症(Fetal Alcohol Syndrome,FAS)。FAS是活产婴儿产前酒精暴露导致的最严重健康损害状况,表现为:1)特征性面容:包括鼻唇沟平滑、上唇薄和睑裂小等;2)生长发育障碍:表现为身高或体重低于同龄组儿童正常值(低于10%);3)中枢神经问题:结构方面可以表现为小头畸形、脑组织显著改变;功能方面可以有不同程度认知障碍(低智商)、注意力障碍、运动障碍、语言障碍或学习障碍,也可以有感觉、学习和社交技巧障碍等。FAS由于症状突出,常在出生后不久被发现。

2. 酒精相关的神经发育障碍(Alcohol-Related Neurodevelopmental Disorder ,ARND)。ARND患儿可能有智力障碍、行为和学习问题。表现在,诸如学习困难,尤其是数学学习,记忆力、注意力、判断力障碍,以及自制力差等方面。这些问题通常要患儿到一定年龄才会被发现、获得诊断,很多直到学龄阶段才被发现。

3. 酒精相关的出生缺陷(Alcohol-Related Birth Defects ,ARBD)。ARBD患者有可能存在心脏、肾脏、骨骼或听力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是以上问题不同的组合。它们往往更晚才被发现,甚或终生得不到正确诊断和治疗。

胎儿酒精谱系障碍,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或者有人认为,人家孕妇按着自己的意愿喝酒,即便真的生出有残疾缺陷的孩子,也是人家自己的事,你既非“枕边人”也不是隔壁老王,关你屁事?

然而,现代社会理念认为当一种事件影响足以给群体造成健康危害时,就不再是个人的事,而被称为公共卫生问题,成为社会问题,需要社会组织,包括政府,和个人共同应对。政府和相关组织的相关政策就具备了一定约束性和强制性。比如,针对重大传染病流行的隔离措施和疫苗接种;又比如,禁止公共场所吸烟等。

胎儿酒精谱系障碍具备了构成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各种要件:

首先,FASD是最常见的先天性智力缺陷疾病。以美国为例,以往估计FAS发生率为1‰~3‰,FASD总发病率为9‰,大致每100例活产婴儿中有1例。而据美国儿科学杂志2014年发表的一项新研究结果,美中西部1年级孩子完全性FAS和部分性FAS患病率分别达6~9‰,11~17‰,FASD总患病率2.4~4.8%,远高于早先1%的估计。估计全球每年超过百万这种婴儿出生,发生率远高于诸如唐氏综合征和脊柱裂等神经系统出生缺陷性疾病,因而是一个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其次,FASD障碍包括生理上、心理和社会行为等方面的问题,影响是终生性的,除了疾病本身的治疗、功能训练和特殊教育外,还会造成诸如家庭关系破裂、失学、失业、无家可归以及酒精和毒品滥用等问题,除了对个人的影响外,还给家庭、社会和政府增加巨大的财政负担。

FASD造成的神经功能障碍和缺陷还会使得他们容易成为刑事犯罪分子或者受害者,给公共安全造成巨大负担(稍后详述)。

最后,FASD是100%可以预防的,方法也特别简单,那就是准妈妈们在围孕期完全禁酒。

可见,FASD是一个被忽视的严重公共卫生问题,这种状况近年得到改观。2013年9月,第一届预防FASD国际会议在加拿大埃德蒙顿举行,大会通过了预防胎儿酒精谱系障碍国际宪章,呼吁国际社会采取紧急行动切实预防FASD的发生。并将每年9月9日定为国际预防FASD宣传日。

FASD对于社会公共安全的危害性

或者又有人感到不解,人家不就是生了个把残疾孩子,为什么就说人家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了?

FASD脑功能和社会行为障碍影响是终生性的,导致这些人特别容易陷入刑事犯罪活动。这些缺陷表现在:

1. 易冲动而缺乏控制力,对于行为后果缺乏判断能力;

2. 行为缺乏计划性和预见性,缺乏同理心,不能体会别人的感受,缺乏是非判断能力,容易被诱惑;

3. 性格暴躁,具有暴力和伤害性倾向;

4. 对于现实诱惑缺乏抵御能力,易接受同伴的教唆,甚至单纯为了取悦朋友而参与犯罪行为。

用简单的一句话说就是,这些人都是是非不分我行我素的“任我行”,用白话说就是“特二”,而“二货”是一个容易陷入刑事犯罪的群体,而且往往会反复犯罪成为惯犯。

据华盛顿大学的一项研究估计,约有35%的FASD患者一直或者某个时间段是在监狱中度过的,超过一半的人至少一次以上惹上过法律麻烦。

在美国, 监狱大约关着300万罪犯,基于总人口中1%患病率,保守估计有接近30000 名FASD患者是因为刑事犯罪正在服刑的囚犯,可能是所有人群中最高的,说这群人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危害似乎并不夸张。

孕期喝酒或被归为刑事犯罪?

鉴于孕期喝酒是造成胎儿出生缺陷的确定性原因,如果准妈妈们明知这种因果关系还执意喝酒,那么就具有故意伤害未出生孩子的嫌疑,这从法理上讲涉嫌故意伤害。

在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一直有人在推动这种立法的活动。其中,2015年发生在英国的一场诉讼一直打到英国上诉法院,英格兰西北部一个地方委员会指控一位母亲孕期酗酒导致其6岁女儿患上FAS导致的“发育迟缓”,涉嫌触犯人身侵害法1861而应该负上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虽然上诉法院最终做出否定性裁决,致使孕期喝酒构成刑事犯罪在英国暂时没有成为法律,但是,推动这一立法的人们仍坚信在英国孕妇喝酒被归于刑事犯罪只是时间问题。

事实上,孕期滥用成瘾物质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争论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始。在美国,已经有成功判例。在南卡罗来纳州,州最高法院裁定一位名为Whitne女性因为孕期使用可卡因造成胎儿伤害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斯康星州,一位名为齐默尔曼女性因为在怀孕期间滥用酒精正面临试图一级故意杀人罪和一级鲁莽行为伤害罪的指控。

综上所述,大量科学研究证据证明孕期喝酒是造成胎儿酒精谱系障碍的确定性原因,未出生的胎儿并非母亲的私人附属品,孕期喝酒会给孩子造成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全球范围内,有约30%孕妇在孕期喝酒,每年有超过100万FASD婴儿诞生,是一个重大公共健康问题。FASD患者脑功能和社会行为障碍是的他们容易陷于刑事犯罪,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巨大威胁。

故而,林心如们孕期喝酒绝非不关“海边人”屁事的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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