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住金融危机这一大隐患!

何谓影子银行?

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自美国爆发,经股市波动、国际金融市场交易迅速波及全世界,严重影响了全球经济的发展。

这一危机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究其背后,众多学者认为,缺乏对新兴且繁荣的金融创新活动、特别是对影子银行的宏观审慎监管,是此次危机背后的“罪魁祸首”之一。至目前为止,我国银保监亦多次对影子银行的运作进行监管,趋利避害,降低系统性风险。那么,这个危机“推手”——影子银行又是什么?

早在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之前,影子银行便已随经济的发展及金融工具的创新逐步兴起,但各国对此并无明确的定义及重视。直到2007年,“影子银行”由美国经济学家保罗·麦卡利首次提出,其认为美国当时存在大量游离于监管体系外却发挥着“银行”中介信用作用的金融活动。直至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导致金融危机的全球性蔓延,才引发世界各国学者、经济部门对影子银行的热议,各个国家开始重视起影子银行的监管。

对于影子银行,各国及世界组织的定义略有差异。

2010年10月,彼时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在金融危机调查委员会总结报告中指出,影子银行是一类游离于银行监管范围外的金融机构,发挥着储蓄与投资间的信用中介功能。

2011年,金融稳定委员会认为广义影子银行是不受中央银行及其他监管部门监管的,极易引起监管套利问题与系统性风险的信用中介组织以及能提供期限配合、流动性转换等信用中介业务的金融机构。

据我国银保监定义:“影子银行是指常规银行体系以外的各种金融中介业务,通常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载体,对金融资产的信用、流动性和期限等风险因素进行转换,扮演着‘类银行’的角色。”

尽管各个国家对影子银行的明确界限或业务模式不尽相同,但均有如下特点:

其一,以非银金融机构为载体。即只要常规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从事了相关业务,都属于影子银行的范畴,如发挥储蓄与投资中介功能的网络借贷P2P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等都可被视为影子银行。

其二,具有金融资产风险转换功能。金融资产风险来源为信用与流动性的恶化,面临这一状况,金融机构往往会起到风险因素转换的作用,即将客户的风险转移到自身身上,成为最终的风险承担人。

其三,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不同于商业银行等机构受监管较严,影子银行往往不受任何监管或者受监管的程度较小。

其四,提高系统性风险。影子银行充当着类银行的功能,其服务的对象往往是不符合常规银行贷款要求的企业,往往承担着更高的信用违约风险。而由于影子银行游离于监管体系外,使得影子银行在进行监管套利时容易陷入风险中,却又得不到外部救助保障,又难以自救,而影子银行一旦崩溃,牵连甚广。

天使还是魔鬼?

?不可否认的是影子银行在金融市场确实占据一席之地。融资租赁公司、网络P2P平台、小额贷款公司等都是金融中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信息不对称的时代,正规银行并不能完全满足市场上所有的融资需求,部分达不到贷款标准的企业需另寻出路,同时市场上往往存在着一些风险偏好更高的投资者,追求更高利益的同时愿意承担更高的风险,此时影子银行就能“大显身手”了。

针对一些“利益追求者”及中微企业或“次级企业”,影子银行由于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往往能满足各种个性化需求,以更高的获利空间在这些资金供给方、需求方之间充当中介,调转资金,促进企业发展,“三方一拍即合,一石三鸟”。若没有影子银行,市场上则会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限制金融工具的创新与企业的发展。

但影子银行定是一把双刃剑,天使与魔鬼面并存。

其一,影子银行是监管套利的产物,易追求短期收益和绝对利润。各种不符合银行最低授信标准的产物如ABS(资产抵押证券)、CDO(担保债务凭证)过度发展膨胀,影响金融市场的平衡及健康发展。

其二,影子银行游离于监管体系外,大大削弱了宏观审慎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有研究通过对比商业银行与影子银行,对监管套利及宏观审慎政策进行研究,发现监管套利的存在会促使商业银行通过不受监管的影子部门转移资金来释放被占用的资本,在满足自身达到监管标准的同时,“暗处获利”。这样一来,在紧缩性货币政策冲击下,商业银行监管套利行为将会弱化货币政策效果,同时商业银行通过通道业务向影子银行转移资金造成了企业贷款投放的上升,弱化了监管政策的有效性。

针对我国目前的影子银行,普遍存在以下4点问题:

不断推高杠杆,加重社会的债息负担,降低资金使用率。我国在2008年之后债务水平便一路高涨,宏观杠杆率由2013年6月200%发展到2016年底239%。这一过程,影子银行 “功不可没”。杠杆提高,债息加重,企业喘不过气,影响了经济发展及资金的有效使用。

助长资金脱实向虚,不利实体经济发展。以2013年同业存单业务为例,银行同业存单的爆发式增长使得同业理财投资与委外投资大幅增长,但实际上,资金一直在银行同业间“绕圈圈”,并未进入需资金发展的实体企业“口袋”中。

劣币驱逐良币。由于影子银行能进行监管套利,短时间便能收益颇丰,往往会使得正规金融机构“看红了眼”,纷纷模仿。如此一来,合规业务便会逐步萎缩,被排挤出金融市场。

危害社会稳定。前几年,监管的缺失使得P2P机构极其泛滥,网络上部分P2P平台名义上高举低门槛甚至无门槛贷款、利率不高的旗帜,实际干着“利滚利”、抵押不雅照,“逼良为娼”的脏活,诱骗青少年进行网络借贷,最后还不上款,跳楼自杀,坠入红尘的受害者比比皆是,严重危害了国内社会秩序及金融稳定。

国内影子银行的改良初见成效

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20世纪末的衍生期。随着20世纪80年代信托、保险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设立发展,2002年起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兴起,影子银行逐步出现。但这一时期各类机构经营范围主要为自身业务,产品边界清晰,影子银行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

第二阶段是2010年至2013年的快速发展期。得益于宏观环境的波动及政府政策调整,影子银行迅速发展。这一时期,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国内货币政策放宽,2009年M2和M1分别增长27.7%和32.4%,为90年代以来最高。但随着房价上涨及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积聚,国内货币政策开始紧缩,贷款等业务均受到严格约束。这使得常规银行将自身资金转移到表外,通过信托计划将资金转到政府融资平台中,在满足监管的同时,充分获利。这一时期影子业务主要由银行主导,以信托、基金、证券、保险为通道,将资金投向非标债权。

第三阶段是重心转移阶段。2013年起,由于监管部门对银行理财投资非标资产设置比例的限制,影子银行重心逐步由表外业务转向表内同业业务,衍生了同业三方回购、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信托受益权等新的合作渠道。

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导致影子银行体系迅速发展至今,我国影子银行主要以银行理财产品、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产品和民间借贷三种方式存在。

针对银行理财产品,由于销售理财产品既能增加收入又不需缴纳准备金,两者巨大的诱惑吸引银行大力发展理财业务,叠加2020年疫情影响导致的宏观流动性释放,影子银行业务不断发展,仅2020Q1,影子银行资产增加了1000亿元,其中理财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占“大头”。与银行理财规模壮大不同,网贷P2P平台、信托业务由于监管力度加大等原因,其规模或发展在走下坡路。

总体上影子银行规模庞大,扩张极为野蛮。以2016年商业银行业务为例,表内各项投资、理财产品、委托贷款、资金信托和证券化资管发行产品分别为23万亿元、29万亿元、13万亿元、51万亿元,这意味着影子银行体量与同期银行信贷基本相当。

针对影子银行的膨胀以及恶劣影响,国内经过2017年至2019年的乱象整治,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其一就是影子银行的野蛮生长得到了根本遏制,无论是广义影子银行范畴还是狭义影子银行范畴,2016年至2019年的缩减量都极大。其中,加通道、加杠杆和加嵌套的高风险业务得到了强有力的整治。

☉数据来源:中国影子银行报告

此外,市场上诸如“无照驾驶”的乱象也得到了有力的整治,新发非法集资案件增速降低,通过影子银行窃取、转移、占用资金的行为逐步减少,存量风险得到了压降,增量风险则被遏制在了萌芽期,市场风险抵御能力大大提高。三年时间,国内影子银行的成效也转变了国际对中国风险的看法。最初国际组织与市场机构将中国影子银行视为定时炸弹,一旦爆发,将动摇整个金融体系,现如今国际则对已有整治成效给予大力肯定。

未来道阻且长

?虽然银保监宣称,自2017年至2020年间,国家集中开展对“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十乱象”的整治行动,累计压降影子银行资产16万亿元,有效控制了风险,但庞大的影子银行治理并非“一蹴而就”。

规模庞大,有序降压。压缩影子银行的规模需得考虑到宏观经济环境,需得逐步有序地降压。从规模上看,影子银行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压缩,但体量占比仍较大。截至2019年底,中国广义影子银行规模为84.80万亿元,占2019年GDP的86%,等同于同期银行业总资产的29%,狭义影子银行规模则为39.14万亿元,占广义影子银行的46.2%。如此巨大的体量不可能一口吞,容易造成反噬,“消化不良”。

☉数据来源:中国影子银行报告

利益驱使,有舍有得。对对影子银行与常规银行,最为重要的一点便是影子银行具有更强的趋利性了。马克思曾言,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会大胆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部分影子银行的确是冲着巨大的利润去的,政府要完全遏制影子银行的魔鬼面,则得考虑一些资本的逐利性。要明白之前影子银行的迅速发展背景之一便是房价高涨的房地产企业能为银行及其合作机构带来巨大的利息及通道费,大量本应注入小微企业的资金才转投了房地产企业和“两高一剩”企业。故而若是没有严格的监管,有效的利益交换,怕是改良之路也不好走。

关了一扇门,需得开一扇窗。若政府一直以银行的标准对企业进行贷款授信,影子银行这一渠道断了又没有新的途径之时,则定会使得社会上存在资金需求缺口,给予企业较大的资金压力。这往往会促使企业剑走偏锋,通过“第二种影子银行”进行资金借贷。故要全面合规整顿影子银行,还得考虑到“次级企业“的需求。

毕竟不管影子银行受不受压制,很多企业还是有融资需求的。

开发新的融资措施方案或渠道,任重道远。去年到现在一直在搞的A股注册制,就是要促进直接融资,让直接融资能够有畅通的渠道和良好的退出机制。

如何面对这一难关,道漫漫其修远兮,必将上下而求索。国家仍需继续坚持“三年治理”中的采取的严厉整治市场乱象、规范对交叉金融的监管、坚决拆解非法金融集团、严肃追责及双线问责、全面弥补监管制度短板的措施,贯彻落实“健全统计监测、严防反弹回潮、建立风险隔离、完善监管制度、慎重开展综合经营”的监管方向与重点,充分发挥影子银行的天使面功能,遏制魔鬼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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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