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儿子户口迁走了,确权证上还要写儿子的名字吗?

网友:农村宅基地确权,只有一个儿子,儿子户口迁走了,确权证书上还能写儿子的名字吗?还要写儿子的名字吗?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儿子户口迁走了,确权证书上还能写儿子的名字吗?

根据目前国家的政策规定,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也就是说,把农村户口迁走后,户口迁走的人并不会失去原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宅基地确权时,是可以把名字登记在确权证书上的。

所以,在此次宅基地确权时,对于确权证书上是否登记儿子的名字,农户是可以自由选择的。

二、农村宅基地确权,儿子户口迁走了,确权证书上还要写儿子的名字吗?

上文我们提到了,按目前国家的政策规定,即便儿子户口迁走了,在宅基地确权时,还是可以登记名字的,但到底是登记好还是不登记好呢?有的朋友认为,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政策,分户了,那就不登记儿子的名字。他们认为,如果不登记的话,儿子以后还可以另申请一处宅基地;如果登记了,儿子以后就申请不到宅基地了,所以不愿登记。事实真是这样吗?

在我国,户口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两种。而家庭户又分为农村家庭户和城市家庭户;集体户也分为农村集体户和城市集体户。所以,儿子与父母分户后,儿子户口的几种情况:一是农村家庭户口;二是农村集体户口;三是城市家庭户口;四是城市集体户口。

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申请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申请是以户为单位的,所以,只有农村家庭户才能申请宅基地。也就是说,户口迁出后,如果儿子不是农村家庭户口,那么,不管儿子是农村集体户口还是城市家庭或集体户口,以后都不可能再申请到新的宅基地了。

但从目前的户口政策来看,如果只有一个儿子的话,父母想要跟儿子分为两个农村家庭户是很难的,大部分地区都是不允许的。所以,儿子与父母分户后,儿子的户口可能会是农村集体户口,也可能会是城市家庭户或集体户。由上可知,如果儿子不是农村家庭户口,都是申请不到宅基地的。所以,在宅基地确权登记时,登记儿子的名字,并不会影响宅基地的申请。

综上,如果是因怕影响宅基地的申请而不愿登记儿子的名字,那是完全没必要的。而且,我国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只有登记了才能更好地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如果儿子是农村集体户口或城市家庭户口或城市集体户口,都建议登记。当然,如果儿子是农村家庭户口(少数地方还是允许独生子跟父母分为两个农村家庭户的),分户后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还可以另申请一处宅基地的,那就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