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受日本的东北部海域发生9.0级大地震影响,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严重损毁,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之后,日本政府虽然派遣了专家来应援,但是由于核电站附近很难接近,当时到场救援的只有小规模的专家人员。
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日本政府对核电站方圆20千米内的所有居民进行了撤离,然而,纵使如此,也没能改变核泄漏给人类带来的严重性灾难。
一、300吨高浓度核污水去向不明
从核泄漏事故发生后,19日开始日本就将福岛核电站低放射性污水排到了海内,除了包括废弃物几种处理的约1万吨的污水外,还包括约1500吨含放射性物质的地下水。
对于这一行为,尽管日本方面表示称,往海里排放污水是根据本国的法律实施的,是为了腾出更多的空间存放更高高浓度的放射性物质污水,是迫不得已的决定,但是仍然引来了国际社会的强烈舆论。尤其是日本在排放前,未及时向周边各国进行通报的这一态度。
当时,韩国在当天就向日本传达了不满,俄罗斯也表示了强烈的谴责,中方专家同时也指出日本擅自排污行为违反了海洋公约法。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在排污前曾召开了说明会,有近几十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出席,尽管遭来了众多的反对,但根据报道,日本政府在排污水之前,曾向美国通报,征得了同意。
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纵容”了这一排放行为。以至于日本相关政员在转达美方意见时表示:放射性物质扩散到海洋中,并不会有什么问题。美国政府不会抗疫将废水排入到海中。”
而这种一边是未及时通报周边国家,无视邻国的知情权和存在,一边却是在排放前最先“告知”隔在遥远彼岸的美国的行为,这其中影射出的问题,不言而喻。
根据早期的相关数据显示,日本每天至少有约有高达300吨被污染的地下水,经核电站地下流入海洋。除了地下水造成的自然泄漏外,其储放的核污染废水也发生泄漏,约有300吨的高浓度核污染废水去向不明。
当时核泄漏发生后,担心污水泄漏严重,工人们被要求不断地修建储水罐:“当时的首要任务就是造罐,而不是把质量关。”
在拼命地赶工后,工人们3天内就建造出了一座重1000吨的钢罐。然而,由于时间紧,原材料供应不足,匆忙修建出来的廉价钢制储水罐,埋下了各种安全隐患。
如储水罐没有水位计、冷却反应堆的海水容易腐蚀罐体、钢制储水罐寿命只有5年等,这就意味着将可能造成更多的核污水泄漏。
当时,对该储水罐放置区域进行检测发现,储水罐外侧检测出的发射能高达每小时1800毫西弗。
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这样的辐射严重超标,人体在此接受一分钟的辐射,就已经超过了一个工作人员在核电站一年接受的辐射限度。
辐射超强的元素泄漏到周边环境,其危害性有多大可想而知,这不仅是对当地居民、周边居民,甚至于全球的海洋生态食物链都受到严重的污染。
二、核污水泄漏危害有多大?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先知道,什么是核辐射。
核辐射,简单地说,就是放射线,即放射性物质中以波或微粒形式发射出的一种能量。
通常来说,不管是核爆炸还是核事故,都有核辐射,其种类有三种:α、β、γ三种射线。
α射线是氦核,穿透力弱,只要一张纸就能挡住。
β射线是电子流,穿透力比较弱,但照射皮肤后烧伤很明显。
γ射线的穿透力则非常强,可以穿透人体甚至建筑物,危害距离远。
核辐射的危害,视其受照射时间的长短,的辐射剂量的大小来定,时间越长,剂量越大,危害性越大。
一般来说,核事故发生后,暴露在辐射区内的人,重者直接丧命,轻者癌症发病率大大提高,而这种癌症的发病是缓慢表现的过程。
也就是说,要问核辐射的危害有多大,似乎没有可以量定的结论。因为放射性污染造成的健康问题,通常是在数十年后才表现出来。
为什么会大大提高癌症疾病风险呢?这里解释一下,众所周知,当体细胞受损或老化到一定程度时,它们就会自我消除。然而当这种自我消除的能力消失,细胞获得“永生”时,就可以不受限制地不断地分裂,最终演变成癌症。
且更为惊人的是,这种因为辐射带来的对机体造成的破坏和改变,不仅可能会使基因产生突变,加大癌症、畸变、不育的发生,还可能被传递下去,表现在子孙身上,如作用于头部、脑部等发育缺陷(怪胎)、生长缓慢等。
此前,我们曾经写过一篇关于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的文章,也曾提到过数十年后对该地区人与其他生物造成的影响。其造成的危害性,相当惨重,其一些表现和此类似。
和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相比,显然日本福岛的核泄漏对周边国家及其全世界的影响更大,因为日本直接将污染排放到了海洋。
日本将核污水排入海中,首当其冲影响到的当然是海洋生物。根据测试显示,福岛地区的鱼类,表现出了相当高的辐射水平。而放射性的某些物质,比如锶一90的半衰期可长达29年,其性质和钙近似。这也就意味着它极易进入到人体的骨头中,进而可能引发骨髓癌、造血机能障碍等疾病,给人的身心健康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
此外,早在2012年,日本对东京及其他5个县府境内的18座净水厂进行检测,发现碘-131超过婴儿安全限度;在其三百多千米范围内,更是检测到诸多食物存在放射性污染,包括鱼虾、牛奶、菠菜等。
可见,其核辐射污染的严重性。
根据海洋专家推算,受海洋环流等影响,日本将核污水排入大海:“5年后到达北美,10年后回到亚洲,30年后扩散到整个太平洋”。其影响面之广,超乎想象。
三、国际是否可以向日本索赔?
核泄漏发生之后,日本政府将大量核放射性污水排入大海,未先“告知”受害邻国,反而先想到的是“请示”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这种损人利己,将自身责任推给受害邻国及其世界各国的做法,令人可耻!
对此,有人说:为何不向日本索赔?
关于这个提议想法,学者表示,对于日本此种行为,纵然确定是属于“违法行为”,似乎也很难对其进行处罚或索赔。
因为调查取证是一个难度极大的事情。
首先,按照《公约》规定,日本对其200海里内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拥有管辖权,任何未经其许可就擅自进行跟踪监测等科学研究,都属于违法行为。这就很难展开调查,收集数据。
其次,核辐射污染产生的影响,是一个积累的过程,短期内表现不明显,这就意味着相应的材料不足够多,难以说明问题。
再次,当前的相关国际法律条例并不完善,很难追究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一起留言探讨~
参考资料:
《日本排放福岛核电站低反射性污水入海的法律责任辨析》
图片源自网络,若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