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跟我开玩笑说:我可不愿意找您,你做刑事辩护,找您没什么好事。这是正常心理,找刑事律师肯定是家人、朋友有刑事方面的麻烦了,这是任何人都不想碰到的事。就像买保险,虽然买了,但正常人不会希望发生保险事故。但是我想跟大家说,刑辩律师,是您值得拥有的朋友。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风险有民事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和刑事法律风险,而刑事法律风险是后果最严重的法律风险。民事风险更多的是财产的得失,行政风险可能是财产损失、行为被禁止、短暂的人身自由(行政拘留),而刑事风险可能面临是财产的损失、人身自由被长时间限制、甚至是生命被剥夺。
虽然谁也不想成为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谁又能保证自己不会成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呢?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辛普生辩护律师德肖维茨在课堂上跟自己的学生讲过:“在你们当中,以后可能成为被告人的,远远要比成为律师的多。”什么意思?成为被告人的比例要更大一些。为什么呢?因为每个人跟刑事案件都是有联系的。法律专业人员如此,更何况是非法律专业的普通公民。
刑事离我们并不远,比如以下例子,很多人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现实中可能就是犯罪行为:被人打了,事发后就叫几个朋友去收拾对方,导致对方受伤或死亡,涉嫌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犯罪;大街上买了几张发票回去用,经鉴定全部是假发票,涉嫌持有伪造的发票犯罪;对方欠钱不还,就把对方带到某地不让对方离开,涉嫌非法拘禁犯罪;对方欠钱,直接跑到对方家里不离开,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犯罪;买卖玩具枪,最后经鉴定是枪支,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犯罪;帮朋友顺便带点东西,没有查看,最后发现里面藏有海洛因,涉嫌运输毒品犯罪,等等……在普通人看来很正常的事,可能就是犯罪。当警察来敲门时,可能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刑事案件可能就在我们身边,但也大可不必谈刑色变。不要在事情已经做了、有结果了才给律师打电话咨询,这时候律师可能也无法将其改变;而应该是在事情没有做之前、在没有行动之前让律师给一个建议。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刑事法律风险。只有自己是自由之身才有可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去实现尚未实现的理想;当人没有自由的时候一切都是空谈。所以,有一个刑辩律师朋友,是很有必要的,有困惑的时候主动、事先向其咨询了解,其未必能让您马上赚钱,但至少可以让您是安全的、自由的。所以,刑辩律师是您值得拥有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