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有权收回死者的承包地进行再分配吗?为什么?

网友:村干部有权收回死者的承包地进行再分配吗?为什么?

一、先搞清承包地是以哪种方式承包的

因以不同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的收回条件不同,所以,要先搞清承包地是以哪种方式承包的。

农村土地采取两种承包方式,一种是家庭承包方式 ,另一种是招拍挂等其它承包方式。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主要是耕地、草地和林地;其它方式承包的土地主要是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四荒地以及果园、茶园、桑园、养殖水面等不太适宜按照家庭承包方式进行承包的土地。

二、村干部有权收回死者的承包地进行再分配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如果承包户违反了土地承包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失去了土地承包资格,承包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如果承包地归村里所有,那由村里收回,村里对收回的承包地可进行再分配的。

上面我们提到了,以不同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的收回条件不同,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下。

如果是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比如耕地或草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也就是说,如果承包户户内某个家庭成员死亡,但户内还有其它成员,则不影响承包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收回承包地。除非农村土地承包户全家死亡,承包地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如果是以其它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比如四荒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承包期内,承包地由承包户的继承人继续承包,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收回。当然,如果承包户没有继承人了,那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承包地。

村干部有权收回死者的承包地进行再分配吗?综上,要区分承包地的承包方式来判断,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还要区分是承包户全家死亡了还是某个家庭成员死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