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我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占用了邻居1平方地建房,对方要5万块,怎么办?
一、先搞清到底占用的是领居家的地还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村民建住宅要使用宅基地,必须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且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才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如果符合相关规划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给村民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拿到许可证和批准书后,村民才算真正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才能建房。
但在农村,存在一种很普遍的现象,村民虽说某块地属于自己家,但实际上村民手里并没有能够证明自家拥有某地块使用权的任何证明文件。在这种情况下,极有可能村民并不享有该地块的使用权。如果是这种情况,那网友家就不算占用邻居家的土地建房,属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了。当然,如果邻居家有土地权属证书,那就属于占用邻居家的地建房了。
因占用领居家或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建房,属于不同的情况,也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所以要先搞清到底占用了谁的地建房。
二、搞清占用的土地属于什么性质,不同性质的土地有不同的用途
我国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同性质的土地有不同的用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要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如果占用了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管占用的邻居家承包的还是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基本农田,那后果都是很严重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是违法的。具体处罚可查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如果非法占用了集体的宅基地或空闲地建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知晓后,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如果占用了邻居家已获得使用权的宅基地建房,那严重侵害了邻居家的合法权益,邻居家有权要求得到补偿的,必要时邻居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家的合法权益。为了不影响邻里关系,建议双方好好协商补偿方案及标准;双方协商不成,可请村里或乡(镇)人民政府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