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全名叫《唐律疏议》,是唐高宗在永徽年间让长孙无忌、李勣、于志宁等官员在《贞观律》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一部对唐朝极为重要的法典。虽说这部法典中共只有12篇30卷,但是当初他们光是修改跟完善就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
唐律主要有以刑为主,诸法合体;依礼制律,礼法合一;科条简要,刑罚适中以及语言精练,立法高超等特点。由于《贞观律》在很早之前就因为战火等原因轶失,至今都没有发现。所以唐律就成为了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成文法典,同时代表了中国封建立法技术的最高成就,即便是在中国法典编纂史上有具有里程碑的地位和意义,对于研究中国唐朝的一些文化、政治以及风土人文都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其实中国在很早之前就已经有法律的意识,比如在夏朝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慢慢确立法制,只不过当时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比较单薄,各法律文献当对来说比较简单。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各个朝代或者国家都慢慢开始建立所欲自己国家的法律,只不过各个国家的统治不同,导致其确立的法律也不一样。每一次朝代的更替的时候,法律法规也会发生不小的改变,直到唐朝唐律出现之后,这样的情况才有所好转。
唐律作为一个承前启后的法典,不但在唐朝一直用到了唐朝末期,就连后来的统治者都将其当作法律的范本,对古代亚洲各国法典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比如古代的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立法,大都都是摹访《唐律》改编的。除此之外,这部法典在世界法制史上都有非常高的声誉和地位,就连国际法制史学者都将其跟欧洲的《罗马法》相提并论,称其为中国古代“法系”的代表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