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蛳也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吗?

作者丨五次方

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于2月5日正式公布,尘埃落定。这是我国32年来首次对名录进行大调整,新增大斑灵猫等517种野生动物,长江江豚等65种野生动物升为Ⅰ级,熊猴、北山羊、蟒蛇3种野生动物调整为Ⅱ级,动作不小。

图① 豺,北京动物园

图② 狼,青岛动物园

图③ 赤狐,小珠山野生动物园

图④ 白色型的貉,青岛动物园

过去犬科只有豺一种跻身于重点保护之列,还只是个Ⅱ级,此番不但豺荣升Ⅰ级,狼、赤狐、貉等兄弟也获准进入Ⅱ级,刚在我国境内发现不久的亚洲胡狼也没落下。这说好也不好,好的是这些“幸运儿”能够得到进一步的保护,不好则是说明这些“倒霉蛋”的生存状况越来越不乐观,到了不提拔就要走向灭绝的地步。

图⑤ 偶遇红喉歌鸲

一批深受笼养文化戕害的鸣禽类如蒙古百灵、红喉歌鸲、蓝喉歌鸲、画眉、红嘴相思鸟、鹩哥等成功晋级国二,以后在公开场所提笼架鸟就得看林业警察心情好不好了,嘚瑟大了就是个刑拘。上面的照片是我在多年前的一个早晨拍的,经鉴定为红点歌鸲的雏鸟,此鸟不甚畏人,还有跟随行人脚步的趋势,恐是笼养而又逃逸者。无家可归,亦恐无独自生活能力,多可怜。

图⑥ 长丝[鱼芒](或近缘种)

新名录中有部分种类限定“仅保护野生种群”,过去见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水杉、银杏之类也都是国家Ⅰ级,人工栽培的只是绿化树而已,野生种群才配受保护。不过新名录的有些操作很迷,貉被注明“野生种群”,赤狐却没有,难道以后养殖场只准养貉子不能养狐狸了?还有新晋的Ⅰ级长丝[鱼芒],“巴沙鱼”的亲戚,即常见观赏鱼之“成吉思汗鲨”,以后也不能养了?凡此种种,殊不可解。

好吧,其实这些我也不太关心,各路大咖也已经评论过很多了,我最感兴趣的是软体动物部分(增加了很多),因为这将直接关系到本砖家有没有触犯刑律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在新名录征求意见稿中,有两种田螺(螺蛳/Margarya melanioides和东北田螺/Viviparus chui)引起了广泛关注,还被编成了下面的段子----

图⑦ 截图

图⑧ 普通的“螺蛳”,石田螺属

图⑨ 滇池的螺蛳

这不能怪不明真相的群众起哄架秧子,误会出在学术名称和民间词汇的差别上。以“螺蛳”为正名的淡水螺,仅生活在云南高原湖泊(如滇池等),螺壳厚重且骨骼清奇,一眼即知断非凡品;日常语境中的“螺蛳”则主要是指石田螺属一些供食用的种类,有时也包括像螺丝钉一样的蜷螺。“螺蛳粉”用到的螺蛳通常是方形环棱螺,现也归入石田螺属。

图⑩ 据说是牟氏螺蛳的亚化石

螺蛳的生存现状极不乐观,入保是合理的。不过博友@秋水Mark 指出,田螺科的螺蛳属、玺螺蛳属和环螺蛳属等3个属的各种类都很濒危,螺蛳本种反而是其中最常见的,但其它种类却从未被考虑过,不知什么原因。前短时间我想买一个滇池的螺蛳,考虑到此物生性娇贵,只以硅藻为食,到我手里也是个死,遂作罢。在违法的边缘戛然而止,幸甚至哉。


图 东北田螺

东北田螺落选也是妥当的。虽然该种分布狭窄,仅限于黑龙江吉林境内,但据当地知情者说,实际数量不算多也不算少,甚至在哈尔滨市区的河流内也能捕获,离入保要求确有差距。这要是入了保,一网兜下去搞不好就犯法了,岂不冤枉。说起来这东西确实生命力不够顽强,我有出自松花江哈尔滨段的东北田螺活体若干,如今只余其一矣。多么痛的领悟。

图  东北田螺

还好最终被排除在名录之外,不然理论上就凭这一个也够我进去体验生活了。都谨慎点儿吧,不要试图染指受保护动物,“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与诸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