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湖南某地一名男子被发现死在公交车上,死因是缢死,也就是通常说的“上吊”。消息出来后,很多网友纷纷发出质疑:男子的遗体被发现悬吊在车厢里的抓杠上,而该杠离车厢地板仅高1.9米,再加上绳子的长度,几乎就等于该男子的身高了;而且,死者的脚尖离地面仅有10厘米不到,似乎是稍微努力一下,求生的本能就可以战胜死神的诱惑。这样的高度,可能是自杀吗?
答案是肯定的。
这还得从缢死的机制说起。
缢死,到底是怎么回事?
从法医学的角度说,缢死(上吊)属于机械性窒息的一种,具体而言,是利用身体的全部或部分重量,通过绳索或类似的东西来压迫颈部,造成窒息死亡的一种方式,既可以是他杀,也可能是自杀。
而缢死的具体机制,是相当复杂的,可能产生一种或多种效应:压迫气管,导致气体无法进出肺部进行呼吸,从而导致人体缺氧;压迫血管(如颈动脉)而使血管闭塞,阻碍供血,从而导致大脑缺血;刺激颈部的迷走神经、脉窦而导致心脏骤停——这些效应都会导致死亡的发生。
那么,当颈部被压迫时,需要多长时间,才会发生上述现象呢?
从法律和伦理上说,没有哪个国家会允许做这样的人体实验;而对那些被缢刑处决的人,其致死机理又和自缢(上吊)有很大差别(缢刑时,被执行人通常是从高处突然坠落,有时脚踝上还拴着一个重物,更常见的死因是冲击力导致的颈椎扭断)。所以,只能从有限的案例中,总结出一个大致的数据:
呼吸道受到压迫后半分钟到1分钟,呼吸开始变得急促,心跳变快,血压升高;同时,静脉系统淤血,面部发绀(也是就所谓的“满脸憋得通红”)、眼球突出。2~3分钟后,呼吸运动加强,即“出的气多,进的气少”,全身骨骼肌多发痉挛(可以理解为全身“抽筋”),脑组织因为缺氧而意识逐渐模糊,心跳变慢,还可能伴有大小便失禁;4~5分钟后,出现潮式呼吸,也即间歇性的张口呼吸一下(但呼吸机能实际已经丧失),并有瞳孔散大。随后,死亡发生。
整个窒息过程,考虑个体差异,大致也就在5~6分钟的时间内即告完成,比一般人想象的要快得多。
缢死,必须是吊着的吗?
绝大多数人,都只在影视剧中见过缢死的场面,所以印象最深的,还是那种吊在房梁上摇摇晃晃的遗体。但是,从法医学的角度说,并不是只有这种姿势才能完成缢死。
这是因为,根据现有的一些研究表明,在颈部施加2公斤的压力,即可导致颈静脉闭锁;5kg即可压闭颈动脉,而当外力达到17kg时,即可让颈部所有的动脉完全被压闭,脑部供血中断。很显然,成年人的体重远远超过17kg,即便是部分体重,也完全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这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可能发生各种姿势奇特的自缢了。法医学上有专门的名词:将双足离地、吊颈而死的现象称为完全性缢颈,相应的,其他体位则称为不完全性缢颈。
对于后者而言,则是包含了各种你能想到的姿势:卧位,即在床头横档上做一个绳套,自缢者趴在床上将脖子伸进去;跪位和坐位,即半跪或坐在地上,将脖子伸进绳套(多数是系在门把手上)后松手;站位,即双脚基本不离开地面、站在地上而缢死,本案很可能就属于这种情况;甚至还有很罕见的悬位,即自缢者利用树杈、钢架等固定设施的横梁,先把脖子挂上去,再松开攀住架子的手,从而发生窒息,等等。
实际上,这些姿势的缢死,在中外都发生过很多例,不算是新鲜事。
挣脱不开么?
很多网友的疑问,集中在一个问题上:既然死者的脚尖,离地面很近,那他为什么不能挣脱绳套而自救呢?难道,求生的本能完全不起作用了吗?
而真相是:即便有求生的欲望,恐怕也无能为力了。
在上文讨论缢死的机制时,提到过机械窒息的时间表,即当缢者开始感受到明显的痛苦(呼吸困难、头部胀痛)时,大致是颈部受压1分钟后,这是最有可能感到后悔、想要自救的时间点。但是,仅仅再过一两分钟,因为大脑的血液供应受阻,死者的自主意识就会渐渐丧失,陷入了昏厥之中,不能再指挥手脚的动作。如果死者用的是活套(即绳套呈O字型并可收紧),窒息开始后就会迅速导致脑部的供血彻底中断,在十秒钟之内就可以让自主意识丧失。所以,留给其自救的时间窗口其实是很窄的。
并且,在这个阶段,由于回心血量陡然增加,静脉会出现淤血,也就是手指、胳膊里的血管都会剧烈的胀痛、发麻,直接导致手脚不听使唤,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开绳套或者是站立起来;再加上那生死关头的慌乱与窒息导致的种种幻觉(没错,缺氧状态下会给一小部分带来奇怪的快感,所以偶尔会出现因为追求快感而意外死亡的极端案例,称为性窒息),自救就更加困难了。因此,坐位、跪位、站位等缢死看似容易挣脱,但实际以这几种方式死亡者却并不少见。
此外,如果自缢者求死愿望坚决,或存在体重较大、力量较弱等因素,都会让自救变得更加困难。
综上所述,本案完全可能是一起自缢行为。当然,仅凭新闻报导是很难确定其死因的,这就需要刑侦、法医、痕迹检验、物证等多警种协作,并结合现场监控录像等证据,综合判断后才能得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