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浒传》中,为何说她们是三个“淫邪”的女人?

作为一部以梁山好汉的兴灭为主线的中国宋代社会形象的风俗史小说,《水浒传》在描写众多血性好汉涤荡肮脏世界的同时,也刻画出了很多有血有肉的妇女形象。其中,女性多以淫恶者,特别是有几分姿色的,如潘金莲、阎婆惜、潘巧云。此三者,已成为中国古代文学长廊中经典的“淫妇”形象。

潘金莲可算得上水浒第一淫妇,也是水浒世界中最坏的女人形象。此定论,几百年来未曾改变。

尽管近年来,有很多人在为其翻案,认为她是性解放的先锋,是公元10世纪前后中国社会个性解放的一面旗帜,不过主流意见还是没有多大改变。

潘金莲虽说是个侍女,但是长得“玉貌妖烧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因此,她对生活的期待应该很高,谁知却因不肯依从那个大户的纠缠,就被报复性地嫁给了“身材短矮”、“面目丑陋”、“人物狠摧”的武大郎。

说实在的,潘金莲的命运的确很凄惨,可是作者却不但不予半点同情,反而将她写作天生的淫妇。

自娶了潘金莲后,武大郎禁不住清河浮浪子弟的骚扰,只好带着潘金莲搬到阳谷县紫石街头赁房住着。

当时的潘金莲“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基本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可此时偏偏出现一个相貌堂堂的打虎英雄武松,更让人惊奇的是,这位英雄竟是武大郎亲兄弟。

潘金莲的感情骤然倾向武松,但武松的处理方式却不十分理智、恰当。

倍受压抑的潘金莲在猎艳老手西门庆,以及王婆的精心安排下,倒入西门大官人的怀抱,最后毒死善良忠厚的武大郎。

虽然潘金莲罪责难逃,但她也只仅仅是一个从犯而已。施耐庵让武松举起正义之刀了结潘金莲的生命。

实际上,潘金莲的一生也算悲剧。假如能接受张大户的“好意”,也许她不被武松杀死;假如武松能够理智处理好她情感欲望的变化,假如不失手打了西门庆遇上王婆,也或许会有另外一种结局。

阎婆惜,一个恩将仇报、奸邪淫荡的女性形象。阎婆惜原是个长得俊俏而苦命的姑娘,跟着父母一家三口从东京流浪至山东郓城县,卖唱为生。因父病死,一贫如洗,随卖身葬父。

恰好遇见宋江,宋便仗义疏财,出棺材,十两银子,就将她收养为妾。她被宋江“养的丰衣足食,打扮得满头珠翠,遍体金玉”。

宋江对阎婆惜母女是有恩的,可是阎婆惜却以怨报德。

俗话说,饱暖生淫逸。阎婆惜与宋江的同僚张文远有了私情,就开始厌恶宋江。

宋江不小心将梁山头领晁盖给他的感谢信落到这女人手中,她就以此威逼宋和她解除婚约,并提出三个条件:

1.还回典当我的文书,任从改嫁张文远;

2.穿带家具均归女方所有;

3.梁山送你的一百两金子快拿来给我。

宋江只好全部答应,只是金子希望宽限三日,等变卖家私再付清。谁知阎婆惜不肯,一定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拿就要告到公堂。

要知道,在宋代通匪案是“天字第一号的官司”。宋江忍无可忍,一怒杀了阎婆惜。自此,宋江背上人命官司,亡命天。

第三个“淫妇”是潘巧云。潘巧云出身屠户,先嫁官府小吏王押司,丈夫死后两年又嫁杨雄。杨雄原为流浪汉,后在官府当刽子手,人称“病关索”。

因在衙门当差,杨雄晚上常常不回家。潘巧云寂寞难耐,在为亡夫做两周年功德时,与报恩寺和尚裴如海通奸。

当奸情被杨雄结义兄弟石秀发现后,潘巧云先勾引石秀,可石秀和武松一样是英雄。于是,她干脆反诬说石秀调戏她,致使杨雄石秀兄弟反目。

为澄清事实,石秀夜捉奸,杀和尚,最终真相大白。杨雄杀了潘巧云,与石秀亡命天涯。

正是在正统男权文化影响下,施耐庵用男权话语塑造了潘金莲、阎婆惜和潘巧云等“淫恶”女性的形象,表达对这类女性的排斥甚至是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