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土地确权工作,有些地区的土地确权工作持续的时间比较久,于是有朋友就很疑惑,感觉最近连续几年村里都在做土地确权的事情,有人就问,土地确权每年都要做吗?对于土地确权大家也有很多疑问,下面我们来了解下大家最关心的几个土地确权问题。
一、土地确权包括哪些土地?
2011年11月,原国土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原农业部印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为什么要进行土地确权?
1、土地确权是为了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可依法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
2、土地确权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三、土地确权登记依据哪些文件资料?
根据(国土资发〔2011〕178号)文件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
1、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
在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时有发生,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发生土地纠纷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3、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发生土地纠纷,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
比如土地互换,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
5、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四、土地确权工作什么时候结束?
2011年5月,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原农业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从2011年开始,国家层面出台了多个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相关文件。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在2018年年底全国要基本完成承包地的确权工作;在2020年年底全国要基本完成宅基地的确权工作。这些年,全国各地都在加紧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大部分地区的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完成。
五、土地确权每年都要做吗?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土地确权是个耗时耗力耗钱的活,所以,不可能每年都做,也不会每年都做。如果错过了当地土地确权集中办理的时间,再想确权,会比较麻烦,所以还没确权的,一定要密切关注当地的土地确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