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思想也是一个市场,但知识分子会美化这个市场。正如科斯所分析的:思想市场是知识分子从事经营的市场,他们会夸大自己职业的重要性和道德的高尚性。并认为知识分子是投身于真理事业,而生意人仅仅是谋生或追逐利润而已。思想市场是自认为高尚人士从事的活动,应该保留足够的自由;而商品活动被认为是等而下之,充斥着各种假冒伪劣、敲诈和卑鄙的利益诉求,因此需要管制。
所以,多数人并不支持对思想市场的管制或干预,以美国为例,言论的边界在哪里,哪些属于诽谤,广告是否该受管制,讽刺总统是否被允许,美国社会对这些问题有着持久而深刻的争论。在美国学界,左派学者、干预主义者主张对经济自由加以干预,对言论自由则表现得比保守主义更加自由与宽容。这就是他们自称自由派的原因。
其实,只要遵循言论制度的公共决策的“全体一致原则”,不论言论边界多窄或多宽,都是最优效率的。如果全体一致同意禁止言论自由,思想市场还有效率吗?定然没有效率,但当所有人利益受损时,他们便会调整过来。换言之,“全体一致原则”本质是在自由、平等的公共决策中,公众的政治博弈与政治交换会形成最优的市场制度。
所以,经济学家相信,在有效制度的思想市场中,虽谎言、谣言、谬误与似是而非的“真理”横行,但真话终将战胜谎言与谣言,真理终将战胜谬误与似是而非的“真理”——就像自由搏击三拳击倒马氏太极。这是一种米尔顿式的乐观。
实际上,我们需要对思想市场保持足够的谨慎,因为思想市场并不够健全。自由市场有三大要素:产权、价格与竞争。与商品市场、金融市场相比,思想市场的这三大要素都存有一定的缺陷。如果制度不完善,思想市场将不可避免地被谎言、谣言、谬误与似是而非的“真理”淹没。
先看产权。
思想是无形产品,商品是有形产品,思想在产权的界定上要比商品困难得多。比如,我说“深秋天凉”,或“制度是私人契约的公共化”,这两句话是否可以形成产权?它是否归我所有?是否具有排他性?
在农耕时代,天启性宗教认为上帝掌握着真理,垄断了知识产权;世俗政府也认为,精英阶层对知识的创作、传播及解释享有垄断权。古代垄断性的知识产权制度,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千年内卷化。
知识产权不应该被特权阶级或精英垄断。因为知识具有延续性,即便是精英(科学家)创造的知识也是站在他人的肩膀上的。我们每个人都是知识的创造者,并客观上促进了知识创新。
知识产权的延续性,进而导致知识产权的不完全排他性。
比如,我修建一栋房子,土地是自己购买的,房子是自己出钱建的,土地和房子的产权是具有排他性的。这栋房子的设计,不论是我自己设计的还是设计公司设计的,它的设计专利,不具有完全排他性。因为设计是在前人的基础上累积形成的创新性知识,尽管我不知道这个“前人”具体指谁。这就是知识产权与有形产权的在权利界定上的差异。
如果没有一套有效的制度,知识产权的不完全排他性将导致思想市场毫无效率。
有些经济学家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垄断权,阻碍了经济效率;认为知识是“无主的”、共有的、免费的。
这种主张将鼓励抄袭、扼杀创新。在如今的大学,论文抄袭事件屡上报端。法与经济学家威廉·M.兰德斯与理查德·A.波斯纳在其合著的《知识产权法的经济结构》中做了成本-收益的解释。知识产权的反对者忽略了经济学最基本的原则——“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中世纪欧洲大陆上大量荒芜的土地也是“无主的”,要获得这些土地的所有权,必须付出相当的成本——建立防御工事与灌溉设施。知识原本是无主的,但是牛顿、斯坦福大学、吉利德科学等付出了巨大的成本才得以获取。所以,知识是有主的、有产权的,只是其产权具有不完全排他性。
科学的解决办法是知识产权法。英国最早制定《垄断法》,即第一个专利法。此后,人类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这是一项伟大的制度发明,现代知识产权法主张了知识的非完全排他性,比如有些知识不授予产权,区分专利与著作权的权益,设置专利年限,等等。它既保护了大众的知识创造,也鼓励了精英的知识创新。制定有效的知识产权法解决知识产权的不完全排他性,思想市场才有效率。
所以,思想,是人类文明延续的产品。知识的延续性支持了思想市场的自由,打破了知识垄断的各种谎言。想要有伟大的发明与杰出的创新,就必须保持足够的思想市场的开放与自由,更多人参与知识创造,才能累积、延续、激发更多的创新。
再看价格。
知识的延续性,往前追溯是外部性。如果我们继承前人的知识都是通过交易完成的,也就是付出了应有的成本的,那么知识产权是具有完全排他性的。但是,知识有外部性,知识创新不避免地免费吸收了前人、他人的知识。
知识的外部性,表现为边际成本趋于零,导致价格机制的不完全性。真正有价值的知识,如专利、著作,是可以获得价格机制的奖励的。但是,教授、学者创造的大量学术文章难以被价格发现。到底是这些文章缺乏价值,还是知识的外部性所致?
有些学术论文被高引,说明其有学术价值,但该文章并未形成价格。这说明知识的外部性破坏了思想市场的价格。有人提出,因论文成名的学者可以通过演讲获利。这其实是另外一回事,演讲是论文的副产品,也需要投入成本。对学者来说,演讲的机会成本不低。这会导致学术文章“媒体化”、学者“商业化”。这样的学术功利主义便会产生危害性。
解决办法还是要回到学术研究的价格机制上。一般通过公共用品的方式支持基础研究。但是,如果监督与考核不足,教授容易沦为“老板”,套取国家学术基金,学术腐败横行。还有一种办法是,通过建立社会基金与社会荣誉来弥补价格机制缺陷。比如,校友、企业给大学提供大量捐助建立各项研究基金支持科学家安心做研究。更重要的是,社会尊重知识,学界崇拜大师,学者可以获得超越经济利益的学术价值感。
文 | 智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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