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过弓箭你就知道,全身板甲真不适合射箭,西欧骑士近战也是没招

编者按:冷兵器研究所《弓箭手怕近战?看看战弓的磅数,让郑成功铁人军告诉你啥叫弓兵近战》这篇文章发表之后,又人持有不同观点,对这篇文章进行了所谓的“辟谣”,认为全身板甲也能射箭,欧洲的骑士老爷也很重视射箭,那么今天我们就针对这两点来分析一下。


欧洲的盔甲种类是很多的,与板甲相关的就有全身板甲,四分之三甲,半身甲,和锁子甲加四肢板甲,布面甲加四肢板甲,半布面甲半板甲等等。其中全身板甲是不适合射箭的,而这种不适合射箭的全身板甲,就是大众普遍理解的板甲。其他类型都是要么减少部分板甲结构,要么是与其他种类的盔甲进行混装,都不能算是纯正板甲,只能算是不完整板甲或是混合铠甲。同时很多不懂射箭的人对于怎么才算能射箭,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觉得我能大概做出一个类似开弓射箭的动作,就算穿这盔甲也能射箭,这也是不正确的。


首先笔者先针对射箭要领和射箭的姿势做一个大概的讲解。一般人对于射箭所需要发力的肌肉并不了解,很多人以为射箭靠的是手臂的力量,其实并不是。去学射箭的话,入门第一课教练就会告诉你射箭主要靠背肌的力量去开弓。在古代战争中使用的战弓,为了尽可能地增大射程以及杀伤力,所以会尽可能地增大弓的拉力,战弓的拉力是要远高于狩猎用的猎弓的。所以比如我国一些朝代不禁相对低拉力的猎弓,但是会禁大拉力的战弓。毕竟狩猎的话在林子里因为有树木遮挡,想要狩猎并不需要很远的射程,太远了你也看不到猎物,都被树挡住了。而野兽也没有盔甲,不需要考虑破甲问题,所以狩猎用的弓并不需要特别大的拉力就足以完成狩猎的目的。如果只是相对较软的猎弓,对于姿势的要求当然也比较低,但是对于大拉力的战弓来说,姿势不对发力不对你就很难拉得开更别提稳住射出去。


所以对于战弓来说,背肌发力非常重要,需要尽量用骨骼支撑住弓的拉力,如果手悬空,那么仅靠手臂肌肉是根本无法稳住大拉力的战弓的。只有用力线呈一条直线,这样肩胛骨、臂骨就可以顶住战弓的拉力,让手稳住,从而把箭射出去。这就对盔甲的关节活动能力要求很高,关节活动角度有点受限都难以做到用背肌开弓用骨骼支撑稳住。这自然是没办法做到正确的开弓射箭的。而全身板甲的大护肩对于肩关节的限制,就导致了穿全身板甲没有办法做到用背肌发力开弓。并且全身板甲的护肘对于肘关节的活动也有一定的限制作用,这就更加导致全身板甲难以射箭。我们都知道枪管越长子弹的初速也就越快,同样,射箭也是拉锯越大箭的初速就越高,如果肘关节活动受限,即便可以做到肩背发力开弓,拉锯也会受到很大影响,无法拉的更靠后。这也是为什么东亚盔甲采用披膊的设计,同时没有硬质护肘的原因。


欧洲板甲传入日本以后,日本人将其进行本土化的改造后称为“南蛮铠”。这种南蛮铠使用了西欧板甲的胸甲,胫甲也仿照了西欧板甲的形制,但是肩甲依然是采用东亚铠甲的披膊结构,而手臂则使用锁子甲进行防护,抛弃了西欧全身板甲的护臂。就是为了保证肩肘关节的灵活性,这样才能够开弓射箭。有一部分日本南蛮甲小臂也采用了板甲的硬质护臂,但是肘关节也是采用锁甲进行防护的。同样,头盔样式也没有采用西欧的护面,这也是为了保证射箭的视野以及开弓后头盔不会对弓弦造成影响。


所以全身板甲从设计角度来说就根本没有考虑过射箭问题,这就导致了西欧的士兵想要穿着铠甲射箭,势必要对板甲进行改造,比如出现了胸甲上半部使用布面甲,下半部才是板甲的混搭盔甲。这样相对更灵活的布面甲足以保证肩背的活动不受影响。当然也有躯干直接穿布面甲,四肢用板甲的混搭盔甲。或者采用锁甲和板甲进行混搭的配置来保证肩背活动不受影响去完成射箭的需求。步兵穿干脆卸掉护肩护臂的半身甲也是常态。


如果无视全身板甲不适合射箭这一客观事实,非要说全身板甲可以射箭,但就有点抬杠了。因为可以射箭和用弓箭作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比如上图中,船上穿全身板甲一名战士就拿着弓看起来像在射箭。但实际上画师对于细节的描绘还是非常写实的,很好的表现出来穿全身板甲拉弓姿势的别扭,以及全身板甲对于关节活动受限的情况。显然,这名战士根本拉不满弓箭。注意旁边穿红色布面甲的弓箭手,开弓根据弓弦角度来看在耳部靠后一点点的位置,但是那名穿着全身板甲的战士即便很努力也无法做到把弓拉满。


即便是不讲究杀伤力只追求精度的现代竞技射箭,拉满弓的标准也是要求弓弦拉到嘴角。奥运会的竞技反曲弓比赛中,甚至会在弓弦上装一颗“唇珠”,每次弓弦拉到嘴唇上,嘴唇碰到那颗唇珠就知道弓拉到位了。而古代使用战弓的弓箭手为了追求更高的杀伤力,往往直接把弓弦拉到耳后。而弓弦都没有拉到面部,里面部还有一段距离的程度,在古代只能算半开弓,而半开弓射出去的箭无论射程还是精度亦或是杀伤力,远远无法跟开满弓相比。


从全身板甲的结构本身不适合开弓射箭就可以看出,西欧的骑士老爷们对于弓箭的不重视,这个不重视当然不代表绝对不用弓箭。笔者在《弓箭手怕近战?看看战弓的磅数,让郑成功铁人军告诉你啥叫弓兵近战》一文中也明确说了,是相对不重视弓箭,而这个相对的对比参照物当然是亚洲国家对于弓箭的态度。有观点抛开亚洲国家对于弓箭的实际态度,去试图拿英国的《长弓法令》来证明整个欧洲骑士阶级都重视弓箭,这就有些断章取义了。且不说英国代表不了整个欧洲的骑士阶级,即便英国本身,早在英国亨利二世和三世时期就试图限制平民拥有弓箭,不过是因为英法百年战争时期战事吃紧,被迫颁布长弓法令发展弓箭手罢了。


即便是英国长弓法令时期,英国弓箭手的地位也远低于骑士阶级,他们不在骑士法典的保护范围之内,骑士老爷们被俘虏了是可以交赎金保命的,而弓箭手则没有这项特权,弓箭手没有任何交赎金的价值。虽然也有个别弓箭手通过自身努力晋升为骑士阶级,但这种明明白白的阶级歧视,足以说明西欧的骑士阶层对于弓箭的相对不重视。


整个亚洲,无论是中国文化一系的中日韩等国,还是中亚伊斯兰教文化一系的阿拉伯国家,全都对于弓箭的重视程度远高于西欧的骑士老爷,阿拉伯的贵族阶级基本都要掌握射箭这门技术,而日本的武士阶级同样也是必须会射箭。中国虽然没有相对的武勋贵族阶级,但是想要当将领,武举制度保证了射箭不过关是不行的。可以说亚洲的武勋贵族是必须会射箭的,这与西欧弓箭手与贵族的阶层差距相比,西欧的骑士老爷们是否重视弓箭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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