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中国经济刚起步,绝大数老百姓都恨不得把一分钱扳成2半花。但是在中国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的汤兰英,却可以做到顿顿大鱼大肉,出门在外永远是身着“名牌”,时尚极了。那么她是如何做到的呐?
掏空1个信用社!
汤兰英并不是下海经商的成功人士,她是如东县马塘信用社女会计,虽不是官员,但是却手握马塘信用社的财政大权。当时因为信用社体制调节的问题,马塘信用社并没有及时完成财会分离。
汤兰英担任会计期间,她是钱、账1个人全管,甚至可用继续工作为由,直接把信用社的存款带回家。正是因为可以把钱“带”回家,汤兰英心中的贪念被勾起。看着屋子里的钱,想着自己还可以带更多的钱带出来,她笑了,她癫狂了。
开支票到银行支取现金,支票存根不入账。
汤兰英利用自己职务之便,用取巧的方式,如同老鼠搬米一样,将信用社的钱一点一点地搬进自己家,然后就像用自己的工资一样自然,把这些钱肆意地挥霍出去。
不完全统计,在我们还用分、角面额当主要流通货币,农民每个月6元钱,工人25-40元的70年代,汤兰英先后贪污4万5千余元。
有钱后的汤兰英,消费上在那个年代夸张极了。普通老百姓几乎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可以大鱼大肉。汤兰英却已经把自家的伙食,提高到不但餐餐有肉、有蛋,还有虾米。在餐后苹果、梨子等水果任意的吃。
因为自家的消耗量大,汤兰英在农贸市场是永远的焦点。身边大妈大婶们,为一斤一两的东西讨价还价不休之时。汤兰英只要觉得货满意,总是不问价格统统打包带走,买卖间都不是一斤一斤的算,是一筐筐的算。
汤兰英除在吃饭这件事上不马虎,自身的穿着也考究。在只要有得穿就不错的年代,汤兰英可以自由选择,且还挑剔的只选“名牌”。除衣服价格普遍不是普通人能承受外,衣服数量上也是惊艳当时的人们。
每当汤兰英家把自己的衣服,拿到阳光下晒的时候,可以挂满晾衣杆,品类多到当时的邻居感叹,简直就是百货大楼的商品橱窗。
除了花钱,汤兰英个人也有一定的危机意识,她明白自己1个人拿钱,吃独食!肯定是不能长久,容易出事。于是她决定修建一艘“偷钱的船”,把可能监管自己的人,尽量全捆绑在船上。通过“众乐乐”的命运共同体原则,为自己的偷钱行为,构建1个坚固的保护伞。
正因如此,汤兰英的家很快就热闹起来,不少政府系、银行系的实权派人物经常出入其中。整个建筑在外人眼里,是灯红酒绿、夜夜笙歌,被当地人戏称为“接待站、招待所”。
向上酒肉款待,防止自上而下监督的同时。汤兰英对邻居们也是各种小恩惠,譬如有人生病没钱,她直接大手一挥从信用社拿钱医,同时还不准备叫对方还。努力用公家的钱,把自己塑造成1个不招人讨厌的人。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世上没有瞒得住的事,不管汤兰英如何用“偷”来的钱,经营自己“老好人”人设。她的行为始终是违法的,是在贪污、是在偷钱。
1975年5月5日晚,在东县人民银行的审计下,马塘信用社账目问题“暴雷”,账面上凭空减少库存现金余额3000元的细节,引出审计的深入调查。最终发现信用社存款余额仅有9000多元,且还是近期导入的,大量的存款不知去向。
汤兰英的消费下,马塘信用社其实已经被掏空,余额是汤兰英发现自己被调查后的临时存款,希望借此逃过审计。在汤兰英的偷钱下,整个马塘信用社只能靠新存款来应对旧存单的取款。大量存款单已经无法完全支付,钱已经被花了!整个信用社如同“经济骗局”一样完全是在空转资金链。
汤兰英是1965年到马塘信用社工作,到1975年被查处,她仅用10年就掏空1个信用社。面对这只“老鼠”,如东县是上下一心高度重视。汤兰英苦心经营的保护伞被此后的调查组连根拔起,各级官员、银行高管10余人落马。
汤兰英本人在1977年7月24日被依法执行枪决,恶行终有报,若想神不知鬼不觉,只能勿伸手,伸手必抓!自己丢命,还害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