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这个执法严明的时代,犯罪的成本极高,以“强奸罪”为例,只要一定罪,犯罪者都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甚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即使这样,还是会有不少的强奸案发生。但在古代,这类“强奸案”却比较少。很多观众可能就要问了:为什么在古代的相关记载中,很少提到亲侵害女性的案件呢?小编要告诉大家,古代侵害女性的案件还是有的,至于为什么少,无非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个就是古代女子把清白看得比命还重要,因此平常百姓家的女孩子是不会出门的,晚上更不会出去。古代的女孩子在没有出嫁之前都是待字闺中的,女子平时在家也只是绣东西什么的。大户人家的小姐们更是在家读书写字,学琴棋书画啥的,正是因为他们的不出门因此强奸率也是非常少的。
第二个就是侵害女性的量刑是非常重的。自秦汉以来,打击犯罪的刑罚是越来越重的。例如唐朝明确规定了侵害女性的量刑标准,情节较轻者由审判官员定夺杖责,情节较重者则直接处死。而且还定夺了轮奸的量刑标准,三个男人及以上者侵害女性,则将所有人都处死。而侵犯十岁以下女性者,不论情节是否严重,一律处死,不得怠慢。
第三个就是古代的女性对这种事情难以启齿,上面我们也说过,古代的女性在社会地位上是非常低的,而且也是非常重视自己的贞操,一旦被歹徒玷污的话,对她们来说这一辈子也就毁了,很多人为,为什么不去报官呢?报官的现象肯定是有,但是应该很少,其一如果他们堂而皇之地就去报官,那么这不就是把家丑往外扬了嘛!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见人。
这就导致古代的强奸案比较少,一方面是因为没有条件,女性很少外出,歹徒们没有机会;另一方面就是实际上有,但是女子没有传出来,当地的知县也怕这样的丑闻传出去,影响他们的官位,自然记录的越少越好。所以古代即使有很多的强奸案,真正记录下来的也没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