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和中国农业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将重点支持六类发展经营融合主体,具体如下: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
1、支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包括贮藏等初加工及运输、销售等环节和休闲旅游设施建设,开展综合性服务等平台建设。
2、探索生产、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等使用权抵押融资模式,创新商业合作模式。
二、大型原料基地与加工流通企业协同升级。
1、支持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加工领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特色农产品基地与加工流通企业技术研发升级,“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中央厨房供应体系发展;
2、支持原料基地研发、规模种植专用原料品种,支持加工企业技术研发升级、完善物流设施,健全营销网络。
三、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和营销设施。
1、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农户共建标准化原料基地、包装、加工、配送、餐饮服务设施;
2、支持企业和农户创新订单农业,企业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农业保险资助;
3、支持企业发展股份合作,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四、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联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
支持休闲农业聚集村和休闲农园、电子商务企业,建设进村道路、生态停车场、观光道路(台)、农耕科普展示场所、电子商务配送等公共基础和配套服务设施。
五、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
1、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示范基地)、农副产品加工(综合利用)园区等,建设原料生产基地以及营销设施;
2、建设农副产品综合利用公共设施;
3、建设配套体系化物流配送市场营销网络,拓展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公共营销等服务功能;
4、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拓展创意农业、高科技农业、社区支农、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六、农民创办领办农村一二三产业实体。
支持返乡农民工、中高等学校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等,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民俗工艺、休闲农业等农村一二三产业。
各级部门应该如何做?
各级农业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采取人员培训、银企对接、市场拓展、专家研讨多种方式,培育产业主体,健全产业组织,加强项目指导和行业服务。
各级农业部门要支持农业银行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有关工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时效性,积极推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文章根据《关于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内容整理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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