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统治时期侵略中国的各国列强,是在何时正式退出中国的?

自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清政府就一直备受各国列强的欺凌,签订了《南京条约》、《天津条约》、《瑷珲条约》、《北京条约》、《黄埔条约》、《马关条约》等丧权辱国的条约,企图通过赔款各地等一系列的操作来维持着清政府的运行和生存。直到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统治之后,各国列强才减缓了对中国的进一步剥削和压迫。但是在清政府统治时期被割让出去的地方,并没有返还给民国政府。

各国列强并不是在中华民国建立时就退出中国的,反而在民国时期以英、法、美、日、俄等国为代表的西方列强不但没有因此退出中国,反而在看到民国政府难以完全统治后,开始逐步加强对中国的掠夺,通过扶持那些投靠他们的军阀,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场惨烈的内战。利用手中的特权进一步剥削中国的老百姓,使得更多的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的苦难当中。虽然在民国时期有部分的主权得到恢复,但是仍然有不少的权益还在西方列强的手中。

虽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因俄国因十月革命的胜利,苏联主动提出废除一切在华特权。之后北洋政府凭借自己一战战胜国之身份,要求将德国奥地利等战败国在中国的特权还有势力给剔除,但是在日本的作梗下,德国特权归属了日本,另外就是其他不少国家在中国依然享有很多特权。

例如那些在清政府统治时期被割让出去的很多地方成为一个个的租界,根本不受民国政府的统治和管辖。这些不受政府管辖的租界很快就成为一个个毒瘤,很多人犯了罪行之后花点钱逃到租界里就能躲避政府的追查。等到过段时间人们淡忘了他曾经犯下的罪行之后,就又开始为非作歹了。所以在很多时候,虽然租界和租界外都属于中国,但是很多时候租界内外的法律是完全不一样的。

即便是在民国初期,北洋政府继承满清后在国务院严正说出:“对于满清遗留之不平等条约不得延续,亦不得再定相似之约;北京外交部与外国谈判订约时,坚持平等互惠,不愿再给予领事裁判权及协定关税等不平等的片面特权。”但是由于当时的北洋政府并不强,并没有完全得到各国列强的认可,很多事情都还依照以前的情况执行。

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提出三大外交政策——“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和“一边倒”。它们分别指不承认旧中国同各国的一切外交关系和不平等条约,同各国建立新的外交关系;清除帝国主义在华势力和特权,为与世界各国建立平等的外交关系奠定基础;倒向社会主义苏联一边。才使得各国列强真正退出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