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生意在古代是被禁止的,在现代却合法的

要说中国最赚钱的生意都写在哪本书上?那肯定答案是——刑法。

自古以来,暴利行业和违法犯罪就基本上就是一对孪生兄弟,谁也离不开谁,不过古代和现代关于什么生意是非法的这一点,其实分歧一直就不小。绝大部分古代非法的行为,到了现代依旧是非法的,比如杀人越货,坑蒙拐骗这一类,但是也有少数的古代非法的生意,到了现代反而合法了,那么这些“洗白”的生意都是什么呢?

到底哪些古代非法的行为,到了现代合法了呢?

上图_ 三让堂版《红楼梦》

要说古代非法,现代合法,这里我们首先就应该举出的,是出售禁书。

众所周知,在古代,有许多书是属于禁书,被明令禁止,其中历朝历代基本都会禁止出版和销售的大致有两类:

第一类是宣传谶纬之学的,也就是反朝廷,宣传迷信思想的,那是十分危险,肯定是要被禁的。

另一类就不一定了,这个历代都有不同,比如私修的史书和传记,还有一些破坏封建礼教秩序的书籍,比如《西厢记》《红楼梦》等等,都曾经在禁书榜单上面出现,出售这些书的罪名可是不小的,轻则要没收罚款,重则可能充军砍头。

不过我们知道,今天大部分的禁书都已经解禁,所以在现代社会,出售牡丹亭西厢记肯定是不犯法的了。

上图_ 《罪惟录》,原名《明书》,是明末清初查继左撰纪传体史书,为明朝—南明史事的纪传体史书

古代在鉴别禁书方面,很多时候都是为统治考虑,比如著名的《罪惟录》之所以成为禁书,就是因为里面记载了很多清朝在明末清初的暴行,揭露了一些历史真相,所以长期被砌在墙里拿不出来,直到近代才拿出来,实际上这也说明,古代的帝王专制是多么残酷。

虽然近五十年已经解禁了不少古代书目,但是这绝不代表现在就没有“禁书”的限制,其实我们要知道,虽然目前的被禁书目相比古代已经范围小了很多,但是仍旧有很多书目是碰不得的,大家也得注意辨别那些有害的图书。

上图_ 历朝皇帝画像 (局部)

这第二项在现代社会洗白的生意,就是出售皇帝的画像。

我们知道,古代皇帝们的画像都是十分特殊的,只有皇家画院的画师才有资格为天子作画,而且天子的容貌那是“龙颜”是不能随意瞻仰,更不能把皇帝的画像随意贩卖的,如果被抓到那可是欺君之罪,坐牢杀头不在话下,古代皇帝们的长相之所以大致都看上去差不多,因为给皇帝作画都得按照所谓的“标准模板”。也就是得富态有神,有帝王之像,这才是皇帝们的经典模式。

《金代御容及奉安制度》一文中曾经说道“我们今天所见的唐高祖、太宗以及后唐庄宗等画像并非唐人作品,而是出自明人手笔”,也就是说,其实我们见到的帝王画像,大部分并非写实,而是猜测中产生的“神像”,这也是古代帝王神化自己的手段之一。

因此,古代的皇帝画像其实还有极强的象征意义,要是随便拿出去,那就是破坏了帝王的威严和神秘感,自然也是相当大的罪名。

上图_ 近代北京景点颐和园万寿山航拍

第三项现代允许的行为,其实我们也可能做过,那就是逛皇家园林。古代的皇家园林早在汉朝时期就已经出现,汉武帝设立了上林苑,一方面是用作玩乐的地点,另一方面还可以以此练兵,到了后期,上林苑发展出了庞大的管理机构,甚至还有“上林诏狱”专门处置上林苑里面的动物问题。皇家园林经过千年发展,其规模也是越来越大,到了明清时期发展的极为完备,有了更加全面的机构。

清朝的园林归内务府管理,其中的机构错综复杂,在热河的围场和行宫,清朝甚至设立了专门的四品总管,可见其重视程度之高。清朝的圆明园和颐和园更是我国古代园林建筑登峰造极之作。

但是古代的皇家园林大部分时间都是绝对不允许任何平民百姓进入的,看守非常严密,清代的热河行宫是由前锋统领来守卫的,那可是清代的正规军。任何擅自闯入的人都会受到严惩,谁要是擅闯行宫,基本上就和行刺差不多一个性质。只有少数时间,皇家园林才会开放让老百姓与皇帝一同游乐。

上图_ 古代的农耕图

后面要说的这第四项行为,其实还非常的有趣。古代的肉类销售里面,牛肉是一项绝对敏感的玩意,在古代,私自宰杀耕牛是违法行为,尤其是明代,更是将私自宰杀耕牛列为重罪,即便在相对刑法较轻的元朝,宰杀更牛也要被处以:“杖一百,征钞二十五两,付告人充赏”的严厉惩罚。但是可千万不要以为古代因此就没人贩卖牛肉了,其实恰恰相反,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看看水浒传里面动辄就来盘牛肉的江湖豪客们就知道,事情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的。

因为牛肉的特殊美味,其实大部分农家还是会偷偷宰杀,然后出售牛肉的,正所谓“自界首以至近境,店肆之间,公然鬻卖……而城市之中亦复滔滔皆是。小人之无忌惮,一至于此。”大部分时期,民以食为天,你想管住老百姓的嘴那是最难的,尤其是在天高皇帝远的地区,人们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完全不搭理那一套,想吃牛肉就吃牛肉,至于说举报那你可想多了,大部分不仅没那闲心,更觉得是司空见惯,说不定他还想混一口来吃呢。

上图_ 婚俗的四人抬轿,旁边是媒婆

不过古代违法,现代合法的事情其实远比我们想得多,比如说,男女有奸情在古代那可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所谓“男女不交以义者,以刑宫”。也就是说,如果男女有奸情的话,那么就会被处以宫刑,是非常恐怖的刑罚。在目前的许多国家,依旧保留了这一罪名,不过大部分国家都废除了,毕竟这个罪名的实际界定很容易出现问题,造成冤假错案的概率也不小。

这里就不得不提,如果你在古代独身,或者宣传单身主义,其实这也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国古代的规定,女子到达一定年龄要是还没嫁出去,那么父母就得被责罚。根据《宋书》的记载,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也就是说女孩子如果十五岁还没出嫁,那么家里人就遭殃了。

古代的许多刑罚的设立都是有极大地时代局限性,而且有很多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王朝的统治,根本不是为了老百姓考虑,所以这些玩意被废除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这表明了时代的进步,更表明了社会在不断地向前发展,而不是倒退。

作者:三清妙音校正/编辑:莉莉丝

参考资料:

【1】《中国古代皇家园林的管理机构》风景园林 王绍增

【2】《唐代婚姻制度研究》法制博览 李腾

【3】《旧唐书》《汉书》《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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