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说征信体系不可滥用和泛化?

征信体系不是万能的,切不可滥用和泛化

解筱文

据媒体报道,中国电信江西省欠费信息将接入个人征信系统,从2020年11月开始执行。江西电信客服也明确回应,若用户之前使用的电信产品欠费超过3个月未交清欠费,或者享受了手机、话费优费,有在网协议约定而没有履约,相关信息都有可能会被接入征信。

征信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发展的,是为信用活动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务。随着现代征信系统的发展,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人有了除居民身份证外又一个“经济身份证”,也就是个人信用报告。征信系统的不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民的信用意识,推动诚信社会建设。

但是,征信的核心价值取向是导向诚信,必须区分道德和法律的边界,必须区分信用影响的权重,分清“轻重缓急“,而且个人信息的采集必须得有明确授权。因为个人信用报告对个人就业、出行、从事经济活动等都具有重大影响。

个人信用报告,需要征信机构依法采集信息,依法进行加工整理,最后依法向合法的信息查询人提供。江苏电信拟将欠费信息纳入征信的做法,就是一种征信的滥用和泛化。

很多时候,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不加强管理,不从自身原因探究存在的问题,更多依赖征信系统,简单让征信直接约束公民,从而减少管理成本,这其实就是一种懒政行为。

现代社会,没有征信系统不行,但征信滥用同样要警惕。日前,一些城市试图将越来越多的日常生活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比如跳槽、闯红灯、乱扔垃圾、欠水电费等都有可能构成“失信”,征信系统感觉就是个“筐”,什么都敢往里面装,这让很多人越来越多的感受到诚信危机。

类似这样的,将涉及个人的更多领域,甚至日常行为信息,未加社会性论证,武断纳入征信系统时都应当相当谨慎。特别是在征信市场化发展的今天,不仅仅公立机构主导征信系统管理,一些体制外商业机构也成为主要力量,在这样的发展环境下,推进征信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迫在眉睫。

总而言之,征信体系不是万能的,若事事皆纳入征信,那征信也就丧失了原本的作用与价值,征信因此可能会丧失其权威性。

解筱文:战略学者、评论员、作家。主评时政、商业、铁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