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历史特约作者:中原路)
龚自珍:“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更法”爱国诗人
龚自珍,1792年8月22日出生于浙江杭州。龚家是官宦世家,龚自珍是长房长孙。父亲3年后中举,后来官至江苏按察使。母亲是著名古文字大师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的作者)的女儿。
受书香门第的熏陶,龚自珍从小跟随名师学习,打下了很好的传统儒学基础。12岁,龚自珍开始跟外祖父段玉裁学习《说文解字》。16岁,他开始读《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然而,龚自珍的科考之路,却是极其不顺。1811年(19岁),龚自珍第一次参加顺天乡试,名落孙山。这年,他娶自己的表妹段美贞为妻。
才子佳人书生意气,在携妻子回杭州的途中,龚自珍写下了著名的《湘月》一词:“屠狗功名,雕龙文卷,岂是平生意?”字里行间,大有视功名如粪土的意味。
1813年(21岁),龚自珍第二次参加顺天乡试,再次落第。极其失落的龚自珍又接到家里来信,说新婚妻子因误诊去世,令龚自珍痛苦万分。
这年九月,北京附近发生了天理教起义,甚至杀进了紫禁城,震惊朝野。龚自珍感于时事,著有四篇《明良论》,认识到社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进行改革的主张。
1815年(23岁),龚自珍续娶安庆知府的侄孙女。不久,因祖父病逝,他回杭州守孝三年。1818年(26岁),龚自珍再次应浙江乡试,终于以第四名的成绩中举。第四名举人是所谓“五经魁”之一,这使龚自珍大受鼓舞。
但此后两年的会试,他统统落榜,只好先谋取了一个国史馆校对的官职。他屡败屡战,直到1829年(37岁),龚自珍在第六次会试中,终于考中进士,任内阁中书。
1835年(43岁),龚自珍先后任宗人府主事,主客司主事等。1939年(47岁),由于得罪了军机大臣穆彰阿,主张“更法”的龚自珍被迫辞官离京。
在往返杭州途中,龚自珍百感交集,创作了的七言组诗《己亥杂诗》315首。这些诗短小精悍,忆惜述怀,忧国忧民,堪称绝唱,他被后人誉为爱国诗人。
其中很多诗句我们耳熟能详,如:”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
离开官场后,龚自珍仍心系家国大事,曾多次给林则徐写信,支持禁烟运动。他在信中反复提到,“万不可使毒瘤鸦片滋蔓国土,荼毒国民,必当禁绝之”。
1841年9月26日,龚自珍突然暴卒于丹阳,享年49岁,死因众说纷纭。在仕途上,龚自珍没有位列公卿,但在诗文成就上,龚自珍俨然已成清代文坛大家,以七言绝句为大宗。
他一生倡导“更法”改革,屡屡受挫,无力回天,徒留一声长叹。但他“更法”的思想,后来启发了康有为等人,成为变法维新的思想源头。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据说龚自珍的长子龚橙,曾在1860年给英法联军当向导,火烧了圆明园。
(万象历史·人物传记写作营的第781篇作品,营员“中原路”的第3篇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