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8月,美国颁布的《中立法案》,标志着国内的孤立主义大获全胜。按照规定,美国在他国战争期间禁止武器出口和提供信贷,甚至购买非军事物资,也必须是“付现金,不管送”,彻底将美国置身于战争以外,以免“引火烧身”。
在“罗斯福新政”的刺激下,美国走出了经济大萧条的阴影,经济形势开始明显好转,使得罗斯福有精力关注已经一团糟的世界。在他看来,纷乱的欧洲正是美国插手欧洲,甚至是引领世界的最好机会,只有这样才能将美国的利益最大化。
1937年卢沟桥事变,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牵动了罗斯福敏感的神经。他已经意识到日本将成为亚太地区最不安定的因素,甚至想到了美、日之间终有一战。然而,国内强大的孤立主义和《中立法案》的束缚,让他很难有什么作为去应对。
尽管罗斯福在公开场合多次暗示美国有卷入战争的可能,但只有4%的民众支持武力解决,绝大多数民众表示反对。其实,倒不是美国民众喜欢德国、意大利和日本,而是他们认为20年前美国参加一战是个错误,更希望置身于战争之外。
此时的罗斯福有些“孤掌难鸣”,不仅遭到国内各界的声讨,甚至被冠以“战争贩子”的称呼。然而,善于迂回前进的罗斯福,发现风向不对立刻“收帆”,但前进的方向始终不变,因为他看到了美国将在这场“乱世中”,赢得最大的彩头。
随着德国入侵波兰,也就是二战爆发的第3天,罗斯福发表了他第十次炉边谈话——论欧洲战争,“战争在蔓延……进行的每次战斗,都会对美国的未来产生影响……希望所有人都能深思熟虑地,或者正确地讨论美国出兵欧洲战场的问题”。
他利用人们重新审视和思考战争的档口,推送自己的战略观。很快,国会修改了《中立法案》,允许交战国购买美国的军火和军用物资。也就是说,罗斯福以出售武器的形式帮助和支持盟国,并以此警示民众,“战争来了,谁都不能独善其身”。
同时,美国开始积极备战,并确定“先欧后亚”战略。
1940年5月,德国闪击西欧。罗斯福的危机感愈发强烈,他一面暗地支持抗战,一面修订《国防法》,开出了16亿美元的国防开支计划,积极备战。但绕不开的《中立法案》,让他眼睁睁地看着德国在欧洲肆虐,日本在远东胡作非为。
就在罗斯福进行新一届总统选举之际,英国作为欧洲最后一个桥头堡,正在海上和空中与德军苦苦周旋,形势十分危急。他冒着再次激怒孤立主义者,支持率有所下降的风险,毅然将50艘驱逐舰,以租赁的方式转让给英国。
好在,面对严峻的形势,美国人似乎有点觉醒,渐渐明白轴心国不仅要的是欧洲和亚洲,而是整个世界。尤其是德意日三国在柏林签订《同盟条约》,他们更加清醒认识到再不出手,战争将轮到美国。于是,“先欧后亚”的战略很快出台。
一是,德国针对英国的封锁,派出了大量的战舰和U型潜艇,破坏其大西洋上的海上交通线,并不可避免对美国的东海岸构成威胁,这是罗斯福最担心的事情。更何况,美国的商船确实正在遭受德军的攻击,必须要遏制这种势头的发展。
二是,担心德国研制的原子弹会早于美国。德国占领大部分欧洲后,科技实力大增,尤其是拥有众多的顶尖科学家,其中包括29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尽管爱因斯坦建议美国加快原子弹的研制,但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尽快打回欧洲。
更关键的是,英国与美国属于一个文化,两国关系紧密。并且,作为移民国家的美国,其相当一部分组成都是英国人的后裔,具有深厚的血缘关系和民族感情,可以说英、美两国之间“打断骨头连着筋”,好朋友受难,岂有不先救的道理。
反观太平洋地区,尽管日本跃跃欲试,叫嚣着“南下”,但其大部分兵力被牵制在中国战场,再加上日军的实力最多前出至中太平洋,一时威胁不到美国本土。说白了,从美国防范的角度看,德国的威胁显然比日本更大,必须“先欧后亚”。
不管怎么说,高瞻远瞩的罗斯福,暗中支持盟国抗战,扩大武装力量积极备战,甚至未雨绸缪地拟定“先欧后亚”战略,却始终受到《中立法案》的束缚。好在,他已经做好了参战的准备,只差一个合适的时机,这就是后来的“珍珠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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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第二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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