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与黄河有关的奇异事件,自然少不了老人传下来的1965年黄河巨龟事件,80年代在黄河清除淤泥时发现的不明来历水晶棺,以及至今依然存在的黄河捞尸人。接下来,我就一件一件的给你分析看这些所谓的奇异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及捞尸人为什么不愿意打捞一些特殊的死者遗体。
黄河巨龟事件和神秘水晶棺:
黄河巨龟事件被一些人传的面目全非,一个水缸般大小的乌龟被传的有卡车那么大、甚至有三层楼那么高,而那些吃了巨型乌龟的人都在之后的几天时间里分分以恐怖的死相上吊自杀,但这件事的真相其实是这样的:
事发地点是位于黄河沿岸的山西临县乌峡镇,当地一位老人意外发现了一只比一般乌龟更大的巨型乌龟,但是远没有传言中的那么庞大。之所以后来那只乌龟不见了,其实是因为这只乌龟在长时间没有接触水之后身体中水分不足,丧失了行动能力的它被几个当地人给抬回家吃掉了。由于当天的天气本来就是阴天,再加上暮色降临后眼看就要下雨了,于是传言就变成了这只巨型乌龟有变天的能力。
相信现在没有人不知道下雨是自然现象了吧,而80年代时黄河清淤时发现的水晶棺材,传言说是在山东的某个河段被发现,这个观察和大家平时安葬遗体时用的木头棺材不同,因为这个透明的棺材可以清晰地看到里面是什么情况,甚至还有能清楚看到尸体周围有很多鱼在游动,但却完全看不清尸体是什么模样的说法。
后来,就有不少人议论有没有可能是挖到了河神,甚至还担心河神会因为愤怒而报复那些发现水晶棺材的人。但是,不管是神秘的水晶棺材,还是前面说到的巨龟事件,其实都没有任何官方资料可以查询到,单凭这一点就可以说明这两起事件更多是民间传言,或许当地人真的发现过比较大的乌龟,以及水晶棺材这种现实生活中并不常见的东西,但这两者的客观存在并不能引起大家传言中的那些事。
关于黄河捞尸人:
首先,捞尸人客观来说就是一个职业,并不是只有黄河流域才有捞尸人的存在,他们是除了环保和公安部门之外的专业打捞尸体的人群。当然,他们自然不是什么尸体都会去打捞,通常都是选择那些有亲属认领的尸体作为打捞对象,至于网上流传的捞尸人“挟尸要价”和无人认领的尸体被四处丢弃早已不是普遍性现象,整体还是随着时间得到了较好的改善。
作为我国第二长河的黄河,其流域流经了多达9个省的部分地区,仅仅是从粗略统计情况来看,上世纪60年代之后,仅仅是在黄河兰州段大约80公里水域中出现的浮尸数量,其实就多达一万具以上,时至今日每年也有新的尸体出现在黄河流域。相信大家都知道尸体会在水里逐渐腐烂,这也是为什么一些没人认领的尸体在腐烂之后难以辨别其真实身份,它们大约可以占据到黄河浮尸的三分之一左右。
至于另外三分之二的黄河浮尸,因为意外落水而死的人大概可以占据到10%的样子,而因为他杀而死的人实际上相当于这些浮尸的85%左右,至于很多人关注的他杀死者遗体,其实只占据了总数量的5%左右。我们可以发现,我国抑郁症患者群体的年龄,其实和自杀的高发零零重合度较高,也就是说,现实生活会选择自杀的人往往都是青少年和中年人,随着社会进步治安已经变得比以前好了很多,所以他杀抛尸的情况相对少了很多。
黄河的奇异事件距离现在都时间久远了?
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只有距离现在的时间够久、且没有官方资料来考究的传说,才更具有传播力和神秘感。客观来说,其实以前老人流传下来的很多东西,真的完全经不起推敲,更别说科学检验了,尤其是此类奇异事件和一些所谓的偏方。
当然,这样的现象存在也主要跟大家的生活经历有关,在那个科学技术并不是特别发达,大家受到的文化教育程度有很有限的年代,难免会信奉一些经验之说,至于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会产生的一些现象则归于奇异事件。尽管当代也会有一些当时难以解答的现象,比如在世界各地出现的不明飞行物事件,但一般并不需要多长的时间就会有相应的说明。